12.18 粉刷價格有分歧,6萬元工錢爭執不休,律師:可蒐集證據起訴維權

“我去年做內外牆粉刷,被拖欠6萬多元工錢。”近日,市民吳先生撥打潯陽晚報熱線8530000反映,因為沒有簽訂書面協議,現在他與包工頭就工錢的問題發生了糾紛。

據吳先生介紹,去年10月21日,他從包工頭陶先生處接了一個內外牆粉刷的工作。“我包工不包料,刷內牆的價格是6元/平方米,刷外牆的價格是9.5元/平方米。”吳先生告訴潯陽晚報記者,按照業主單位的核算,粉刷內牆的面積為1.6萬多平方米,粉刷外牆的面積為5000多平方米,“陶先生應該支付14萬多元,但直到現在,對方只支付了8萬元”。吳先生表示,他墊付了工人的工資,而且業主單位也將工程款支付給了陶先生,“目前就剩下我跟陶先生的糾紛了”。

吳先生稱,一開始雙方就粉刷面積有分歧,但業主單位核算後,陶先生又否認他此前承諾過粉刷內外牆的價格分別為6元/平方米和9.5元/平方米。“由於沒有簽訂合同,我們現在每一次協商都不歡而散。”吳先生說道。

根據吳先生提供的電話,潯陽晚報記者聯繫了包工頭陶先生。對於此事,陶先生表示,此前他與吳先生有過約定,粉刷內牆的價格為3元/平方米,粉刷外牆的價格為8元/平方米。“之後吳先生跟我說‘划不來’,讓我補一點。我當時只是讓他先做,並沒有將價格提高到6元/平方米和9.5元/平方米。”陶先生表示,他與吳先生確實沒有簽訂書面協議,導致現在雙方就工錢的問題爭執不休。

對此,潯城一律師事務所的一名律師表示,口頭協議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種重要的表現形式。“首先要確定的是雙方對粉刷的價格是如何約定的,吳先生要注意蒐集和保留相關證據,尋找人證。”律師建議,即便是臨工或短工,也應該與僱主和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在沒有協議情況下,勞動者一定要保留相關證據證明。“目前雙方各執一詞,建議通過向法院起訴維權。”律師說道。


潯陽晚報記者 李超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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