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拼單”買車?雲南一原軍幹所多人被處理

違紀違法問題通報

9月6日,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紀委監委通報了該區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區民政局原軍幹所)原黨總支書記、所長萬發孝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問題。

經查,2017年10月,萬發孝與區民政局軍幹所職工張某某等5人及保山市民政局職工段某某合夥購買1輛商務用車。其後,萬發孝利用職權將該車以每年10.95萬元的租金出租給軍幹所。扣除稅款後,兩年共領取租金187764元,其中段某某分得93882元,萬發孝等6人各分得15647元。此外,萬發孝還存在涉嫌受賄犯罪問題。

2019年8月,萬發孝被開除黨籍和公職,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段某某、張某某等6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等處分;違規所得予以收繳。

●事件回顧

“韓經理,我們軍幹所想長期租一輛能乘坐7至9人的商務車,你們公司有這樣的車嗎?”2017年10月的一天,萬發孝到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修車時,與售後服務經理韓某某閒聊時說起,自己單位搞活動時要經常接送離退休老幹部,由於現有車輛即將報廢,加之公車改革限制不能購買新車,區民政局同意他們可以自行租車。

“我們目前也沒有合適的車,這種事情好辦,你買一輛車掛靠在我們這兒,然後以公司名義出租給你們單位,這樣多好,肥水不流外人田。”韓某某給萬發孝出了這樣一個主意。

“也是呢,這樣一來不僅解決了用車問題,順便還可以賺點外快。”萬發孝心動了。於是他找到保山市民政局職工段某某,商量兩人一人出一半資金買車。“沒問題,車子你去買,應該我出多少錢,我轉賬給你。”段某某一口應承下來。

萬發孝打聽到購車全部費用需19萬餘元,由於自己手頭並不寬裕,他又找到軍幹所職工張某某等5人一起拼湊,“我已約好和別人合夥買車租給所裡,但我錢不夠,如果你們有閒錢可以一起入股買車。”張某某等5人聽後,均願意出資合夥買車,後6人每人出資1.6萬元參與購車。

“拼单”买车?云南一原军干所多人被处理

將車子落戶在妻子名下並掛靠在汽車服務公司後,萬發孝利用職權將該車租給軍幹所使用,租金由韓某某自公司取出後轉給萬發孝。

●查處經過

2019年1月,隆陽區紀委監委收到群眾實名舉報萬發孝存在個人收入與家庭資產不符、收受旅行社回扣等違紀問題。

經批准,區紀委監委第五監督檢查室與派駐區財政局紀檢監察組共同組成初核組對此問題線索進行核實。

“一年365天每天都租車?這不合常理,這份合同可能有問題。”一份租車合同引起了核查人員的注意——區民政局軍幹所向保山市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租用7人座商務車1輛,租期為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每天租車費300元,每年以365天計算,年租金10.95萬元。

“出租人跟軍幹所是否存在利益輸送?”核查人員發現,該公司售後服務經理韓某某同萬發孝有資金往來交易。

同時經調查得知,萬發孝為掩蓋合夥購車並掛靠在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租給軍幹所的事實,與韓某某共同商議,謊稱將該車以12萬元的價格轉讓給韓某某,並於2019年2月22日將該車從其妻子名下變更到韓某某名下。結合核查掌握的其他有關萬發孝違法的證據,同年4月,隆陽區紀委監委決定對萬發孝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

審查調查組首先調取了萬發孝與韓某某的銀行交易流水,以及軍幹所租用車輛的相關資料,同時找到軍幹所其他人員進行談話,詳細瞭解有關情況。經過梳理,審查調查組基本掌握了萬發孝聯合他人購買車輛再出租給軍幹所的證據材料。

隨即,審查調查組將萬發孝找來進行談話。

“軍幹所租用的這輛車是怎麼回事?”審查調查人員發問道。

“這輛車是我自己買的,通過與汽車服務有限公司商議將車掛靠後,再租給軍幹所。”萬發孝稱購車款的19萬餘元是向市民政局職工段某某借了5萬元,向親戚借了5萬元,自己出了5萬元,剩下的從租車費中抵付。

“故意隱瞞事實真相,講假話是要承擔責任的,你要如實回答我們的問題。”審查調查人員見萬發孝還在執迷不悟,對他進行耐心思想工作的同時,向他出示了有關證據材料。

“我錯了,其實車子是我和同事合夥買的。”萬發孝見抵賴不過,便如實交代了自己與他人合夥購買車輛,落戶在其妻子名下,利用職權出租給軍幹所,並在組織核查時,與他人串供以躲避調查的違紀事實。

結合審查調查發現的萬發孝其他違法犯罪事實,2019年8月,萬發孝被給予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段某某等6人分別受到黨內警告、政務警告處分。違規營利所得187764元予以收繳。

原題:“拼單”買車違規牟利 ——雲南省保山市隆陽區民政局原軍幹所多人被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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