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妻起訴,說女兒2個月20萬的高考考前衝刺輔導費你也要承擔一半的。
法院判決,駁回前妻訴訟請求,這筆費用不算必要、合理支出,老張不用付。
聽到判決,贏了官司的老張繃緊了眼皮仰頭長嘆:我這一生做的最錯的一件事,就是培養了一個藝術生。
看到這一幕,年輕的男法官也難過得低下了頭。
最近,杭州市臨安區人民法院剛剛審理了一起撫養費糾紛,有關離婚後支付撫養費的一方,是否要承擔高額培訓費。
賣掉三套房
把女兒送去北京藝術培訓
今年7月,臨安法院收到女方顧某起訴,要求前夫張某支付一筆高達10萬元的培訓費。
兩人於2017年協議離婚,約定女兒小玉由顧某撫養,張某每月支付撫養費2000元直至小玉獨立生活時止。
現在顧某起訴要求張某支付小玉的撫養費(考前衝刺輔導費)10萬元。
儘管之前兩人離婚不是通過訴訟,法官還是細緻地從他倆為什麼離婚瞭解起。
當老顧還是小顧的時候,其實他和小張的婚姻外人看來還是登對的。
他們倆,一個事業編制一個國企員工,而且在房價還沒有啟動之前,就早早地在臨安擁有了三套房。
夫妻關係和家庭走向,現在回想起來都和女兒小玉選擇藝術生這個路徑有關。
女兒小玉一直以來文化課不好,但是在竹笛這個樂器上小有天賦。
不知道當時夫妻倆是如何商量,做出了這個很糾結的決定,讓小玉走藝術生的道路。
而且,這個走法是不惜一切代價,孤注一擲。從初中開始,媽媽顧某帶著小玉去北京租房,培訓,拜名師。
後來,媽媽向單位請了長病假,家裡賣掉了兩套房。
在離婚前,孩子的藝術培訓從請老師開始都是爸爸老張在張羅的。最後一套房子後來也賣掉了供款到北京。
20萬考前衝刺
作為父親要不要承擔一半
為了多賺點錢,老張借錢炒股,正好遇上股市6000點之後急轉直下,賠得一塌糊塗,欠下100多萬債務。
而女兒這邊因為文化課實在太差,如果要考中央級院校,單單藝術專項好也不夠;夫妻兩人又南北相隔;在各種焦頭爛額之下,這對夫妻走到了盡頭。
兩人協議離婚。
女兒選擇跟媽媽,這一點也讓老張傷透了心。自己這十來年一門心思都撲在女兒身上,最後一紙協議把他要做的就簡簡單單變成了“每個月給2000元”。
女兒和媽媽在北京,老張連看看女兒,多聯繫一下都成了奢望。
沒想到,時隔兩年,前妻再一次來跟他聯繫,就是問他要10萬元。
這是今年高考前,前妻咬咬牙給女兒報的一個所謂的“考前衝刺班”,為期2個月,文化課的費用是小頭,20萬的培訓費大部分都是用在“名師點撥”上。
後來,女兒還是沒有考好。媽媽顧某就聯繫了老張,認為作為父親張某理應分擔該培訓費的一半。
老張不同意,也付不出這筆錢,顧某起訴。
考前衝刺輔導費不屬法定義務範圍
本案中,張某是否需要承擔一半的考前衝刺輔導費?夫妻離婚後,負責支付撫養費的另一方,是否有義務支付“考前衝刺輔導費”呢?
法官說,撫養費的支付以必要合理為原則。
在婚姻法上有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部分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這個怎麼理解。
在法律實踐中,法官說一般撫養費的判定是個人年收入的20%至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和醫療費,一般來說,法院會判20%,其實這20%判的是生活費。後續發生的教育費和醫療費,還是要父母雙方再根據實際發生協商的,這也是沒有直接判30%,留下10%做教育費和醫療費的空間。但是,法律還是有“必要合理”這個原則,比如教育費指的是公立教育的費用,如果撫養孩子的一方執意讓孩子接受私立教育,另一方也可以參照只支付公立教育費用。醫療費也一樣,根據醫保發票金額承擔一半。
所以,在這個案件中,額外支付的考前衝刺輔導費不是必要、合理的費用,顧某要求張某給付考前衝刺輔導費10萬元的主張,超出了必要的撫養費(教育費)範圍。顧某事前亦未與張某就培訓事宜達成一致,且張某明確表示不同意負擔該費用,故法院對顧某要求張某承擔該費用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法庭上的這對曾經的夫妻,法官說用兩個詞來形容,就是“怒目相加”、“形同陌路”。聽到自己贏了官司,老張還是難過地仰頭長嘆,“我這一生做得最錯的一件事就是把女兒培養成藝術生”。
老張沒了妻女,揹著債務,患上了重度抑鬱症。
來源:錢江晚報·小時新聞首席記者 肖菁 通訊員 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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