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2 工程施工中,超出合同范围的工程量甲方代表不签字,该怎么办?

张惠坤910


施工单位遇到这种情况很多的,特别是公建项目,领导都怕超概算,超了是很麻烦的。不是说不签,是不敢签,监理也明白所以甲方不签他当然也不签。不签那怎么办呢?要是干了,那一定要留好音像资料和来往签字函件,在以后结算中扯皮。施工怎么才能让签掉呢,可以先干一点,问你们签不签,要是不签后面就不干了,甲方代表迫于压力会给上面大领导反应,总得解决呀,最后就签了。实在不行可以通过图纸变更呀什么让设计盖章,也可以通过和甲方监理进行联系单玩玩文字游。总之一个顶级的项目经理,这些都是小意思,吃喝玩乐就搞定了~哈哈



建造师桥水


工程施工中,工程量超出合同范围是常有的事,甲方不予签证,肯定是有原因的。

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一般有两种计价方式,一种是按核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实行总价包干;另一种是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采用第一种承包方式的,由于实行的是总价包干,除非甲方提出设计变更,否则甲方不会支付超出合同工程量部分的价款。因此,乙方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之前,必须按照施工图纸并结合施工现场条件和勘察设计文件对工程量清单进行复核,以确保清单工程量计算无误。由于乙方疏于审核导致清单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一致,只能自行承担后果。但是,有一种例外,如果施工中由于地质结构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加,是可以要求甲方给予结算的,但必须事前提交工程量变更申请,经监理及甲方签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采用第二种计价方式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实际施工超出清单的工程量只要合理是可以进入决算的,但必须有签证手续。

施工中工程量超出清单范围,除了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计算有误、施工条件变化等原因导致以外,有些是属于施工单位不按图施工或者施工方案有问题造成的,个别的则是有意虚报工程量,所以,甲方对工程量增加的签证是非常严格的,凡是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一律不予结算。


小猪房论


超出合同范围增加工程量,这种情况经常会出现,甲方代表不签字,肯定有他的道理,施工方也不必太着急

为什么会有超出合同范围外的工程量呢?

这种现象之所以普遍,主要存在两方面的原因

一是前期招标、初步设计、深化设计本身就存在设计失误,在后期施工过程中间发现一些漏项或者设计不合理等现象。

如果不调整设计,调整工程量,可能整个工程无法继续进行。

在这种情形时,着急的是甲方。作为乙方,应该是提出自己的建议,由设计监理造价进行专业把关,然后由甲方来拍板。

二是乙方低价中标,中标之后会找出各种理由,需要调整工程量,借机来弥补亏损。

这种情况也是很常见的,招标1000万,最后结算时变成1500万,2000万的情况都有。

对于调增工程量这一事情,作为负责任的甲方是非常慎重的。调增工程量是否合理,调整金额如何确定,涉及到工程项目的审批管理,如果程序不到位,中间存在内幕交易,甲方事后将无法收场。

针对上述两种情况,分别处理

如果确实有必要调整工程量,乙方应提出相关建议,并陈述不调整之后的严重后果。

如果甲方不同意,在履行完相关的书面确认手续后,按照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

多数情况下,只要理由充分,甲方一定会充分的平衡考虑调整的必要性。

如果乙方是从利润角度出发,要求调整工程量,这就要看甲方的内部决策流程是否严格。

最后如何确认,这就需要甲乙双方反复博弈之后来确认结果。从目前大的形势上看,调整难度非常大,这并不是甲方代表个人所能决定的。


财务意识流


肯定不签,不在他职权范围。要不你走变更程序,四方会议记要,设计预算,审价什么的;要不你另外签补充合同啊。合同外的东西你得把它变成合同内哦,否则当你做贡献了,还安一个不按设计施工的罪名。


山顶冻羊


看合同上是怎么规定的,如果是固定总价合同,认了吧,如果是清单计价,证据准备好据理力争,


5G飞扬


认定,有一条说的就是以既成事实为主


大葱吃饺子


超出合同范围工程应该先签下补充合同再可以按照补充合同内容工程范围施工。


手机用户6969179338


要是已经施工了的,你把原始记录、影像资料都收集好,先请监理签字,甲方现场的也签字,不怕不承认。当然是还没有施工的就先不要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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