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 譯論|“自由”、“民主”、“總統”在晚清的翻譯與使用

“自由”、“民主”、“總統”

在晚清的翻譯與使用

熊月之 | 文

译论|“自由”、“民主”、“总统”在晚清的翻译与使用

本文主要探討自由、民主、總統這三個詞彙在晚清的翻譯與使用。

自由(Liberty),在馬禮遜《字典》(1822)中,譯為“自由之理”。在麥都思《英漢字典》(1847)中,被譯為“自主,自主之權,任意擅專,自由得意”,以中文“自由”二字釋Liberty自此始。在羅存德的《英華字典》(1866)中,被解釋為“自主,自由,治己之權,自操之權,自主之理”,並加了,natural liberty(任從心意),civil liberty(法中任行),political liberty(國治己之權)等具體解釋。二十世紀初商務印務館出版的《華英音韻字典集成》(1902),主要沿用羅存德的解釋。

“自由”一詞在中國典籍中很早就出現。漢代鄭玄在《禮記·少儀》“清見不清退”的註文中,已有“去止不敢自由”一語,《三國志·吳書·朱桓傳》有 “節度不得自由”之語,古樂府《孔雀東南飛》亦有“吾意久懷忿,汝豈得自由”之句。但這些“自由”都不是作為政治或析學詞彙存在的,與近代的自由概念有聯繫,但不完全相同。

1868年7月28日簽訂的《中美續增新約》中有“自由”一詞:

大清國與大美國,切念民人前往各國, 或願常住入籍,或隨進來往,總聽其自便,不得禁阻為是。現在兩國人民互相來往,或遊歷,或貿易,或久居,得以自由,才有利益[1]

這個“自由”的用法與中國古代用法沒有多少差別。

1885年12月23日,英文《字林西報》的文章中夾有中文“自由黨”譯名。1887年,《申報》

有一篇文章,《論西國自由之理相愛之情》,介紹了自由思想,自由的原則,介紹了培根等人在這方面的理解。文中關於“自由”的原則是這樣寫的:

西國之所謂自由者,謂君與民近,其勢不相懸殊,上與下通,其情不相隔閡,國中有大事,必集官紳而討論,而庶民亦得參清議焉。君曰可而民盡曰否,不得行也。民盡曰可,而君獨曰否,亦不得行也。蓋所謂國事者,君與庶民共之者也。雖有暴君在上,毋得私虐一民。民有罪,君不得曲法以宵之。蓋法者,天之所定,人心之公義,非君一人所能予奪其間,故亦毋得私庇一民。維彼庶民,苟能奉公守法,兢兢自愛,懷刑而畏罰,雖至老死,不涉訟庭,不見官長,以優遊於牗下,晚飯以當肉,安步以當車,無罪以當富貴,清靜貞正以自娛,即貧且賤,何害焉。此之謂自由。[2]

這是現在所見到的晚清對西方自由概念的最早具體介紹。在此前後,1885年,傅蘭雅與應祖錫翻譯《佐治當言》,1890年前後何啟、胡禮垣作《新政真診》,都介紹了自由思想,但都作“自主之權”而不是自由。1895年嚴復在《論世變之函》一文中,介紹了自由原則對於西方社會的重要性,認為中國與西方比起來,最根本的差異,在於自由與不自由:

夫自由一言,真中國曆古聖賢之所深畏,而從未嘗立以為教者也。彼西人之言曰:唯天生民,各具賦異,得自由者乃為全受。故人人各得自由,國國各得自由,第務令毋相侵損而已。使人自由者,斯為逆天理,喊人道。其殺人、傷人及盜蝕人財物,皆侵人自由之極致也。故侵人自由,雖國君不能,而其刑禁章條,要皆為此設耳[3]

1900年《萬國公報》從第136冊起連載斯賓寒爾《自由篇)) , 1903年嚴復翻譯出版了約翰·穆勒(John S. Mill)的on Liberty,定名《群己權界論》,同年,馬君武將此書翻譯定名《自由原理》出版,把西方的自由思想比較完整地介紹到了中國。

以上所述,是自由一詞及自由思想傳入晚清中國的簡單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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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Democracy),在馬禮遜《字典》裡,解釋為“既不可無人統率亦不可多人亂管”。僅此一句,大概他找不出合適的中文詞彙,所以要用一句話來表達。在麥都思的《英漢字典》裡,解釋為“眾人的國統,眾人的治理,多人亂管,小民弄權”,似意存貶抑。羅存德《英華字典》解釋與麥都思類似,“民政,眾人管轄,白一姓弄權”。商務印書館的《華英音韻字典集成》的解釋,與羅存德的語氣上略有差異,“民政,白一姓操權,民主之國政”,將“弄權”改為“操權”。如果說,在麥都思那裡,對Democracy還基本持貶義的話,那麼,到二十世紀初,在商務印書館的詞典中,至少已是中性詞彙了。

在中文裡,民主本來的含義是“民之主”。《尚書》。雲:“簡代夏作民主” ;《左傳》雲: “其語偷不似民主”。這些民主都是民之主; 在晚清,“民主”一詞的含義,不完全與西文Democracy對應,有時指民主政體。

1864年,丁匙良在《萬國公法》中多次使用“民主”一詞:“美合邦之大法,保各邦永歸民主,無外敵侵伐”[4];“若民主之國則公舉首領官長,均由自主,一循國法”[5];遣使接使之職,“在民主之國,或系首領執掌,或系國會執掌,或系首領、國會合行執掌”[6]。其後,中國出使人員在談到民主政體時,普遍使用這一詞語。1870年代,郭高熹在日記中多次使用這一詞彙:“劉雲生雲:此法誠善,然非民主之國,則勢有所不行。西洋所以享國長久,君民兼主國政故也”。[7]

“西洋立國,有君主、民主之分,而其事權一操之議院,是以民氣為強”[8]。黃遵憲在《日本國誌》中稱,世界各國“有一人專制稱為君主者,有庶人議政稱為民主者,有上下分任事權稱為君民共主者”,[9]。這裡的民主,已主要是“民為主”了。

晚清“民主”一詞有時指“民之主”,是民主國家元首的意思,《萬國公報》曾多次在這個意義上使用“民主”:“美國民主易人”、“選舉民主” [10]。“美國民主曰伯理璽天德,自華盛頓為始”[11]。1890年11月這個“民之主”與中國古代“民之主”在詞性上是相同的,但含義卻不同,有 “民為主”的意思。《萬國公報》刊載華盛頓像,標題便是“大美開國民主華盛頓像”。“民主”這個舊詞新用,巧妙地利用了漢字構詞的靈活性。

译论|“自由”、“民主”、“总统”在晚清的翻译与使用

總統(President),馬禮遜《字典》中,譯為“長,頭目”。在麥都思《英漢字典》中,譯為“監督,頭目,尚書,正堂,天卿,地卿”等。在羅存德的《英華字典》中,除了沿用麥都思的翻譯,另外加了一句話:“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花旗合部大憲”。在商務印書館的《華英音韻字典集成》中,也有這句英文,但中文釋義已是“美國總統”。

民主國家的總統制,對於中國人來說是個陌生的東西,所以,在近代開頭幾十年裡,對President所用的譯名稱呼有好幾個:

一、頭人。1817年(嘉慶二十二年)兩廣總督蔣枚鑽在向朝廷報告有關美國船隻走私鴉片問題時,稱米利堅“該夷並無國主,止有頭人,系部落中公舉數人,拈閹輪充,四年一換。貿易事務,任聽各人自行出本經營,亦非頭人主持差派[12]。

二、總理。1819年麥都思編寫的《地理便童略傳》,將美國元首稱為“總理”:六十九問:花旗國之朝廷如何?答曰:花旗國之朝廷,略像英吉利之朝廷,都有兩大會,治理法律、糧稅等事,惟花旗國無土,反有一人稱

總理者治國家的事,其在任四年,然後他人得位[13]。

三、國主。1838年郭實臘在新加坡出版的《古今萬國綱鑑》卷二十《亞墨理駕列國之史》稱美國元首為“國主”:

民不服虐政,擇國之尊貴者為公會攝國政,乘力驅逐英吉利軍--一國主被民選,或三年或六年,承接大統也。各省設公會,且此公會之尊貴人,赴國之大統合院,商量妥議國事[14]。

四、酋、酋長、大酋。鴉片戰爭前葉鍾進《英吉利國夷情記略》中稱,米利堅“設十二酋長以理事”,“酋死,復公舉之”。魏源在《海國圖志》中稱美國總統為“大酋”:美國全國“公舉一大酋總攝之,匪惟不世及,且不四載即受代”[15]。

五、邦長。1860年洪仁玕在《資政新篇》中稱美國“邦長五年一任,限以棒祿,任滿則養尊處優,各省再舉”。

六、統領、總統領、大統領、總統。

從鴉片戰爭以前到1870年代,這類稱呼很多。1838、年袖管裨治文出版的《美理哥合省國志略》,稱美國元首為“統領”。1844年梁廷楠在《合省國說》中沿用“統領”之名:“通國設一統領,又設一副統領為之佐”。1844年徐繼人舍在《贏寰考略》中寫道:美國在二十六部正統領之中,“又推一總統領,居於京城,專主會盟、戰伐之事,各部皆聽命。其推擇之法,與推擇各部統領同,亦以四年為任滿,再任則八年”[16]。

1860年瑪桂芬在《校那廬抗議》手稿中稱,“米利堅以總統領治國,傳賢不傳子”[17]。

1875年出版的土韜《甕煽餘談》,稱美國總統為“大統領”。“花旗立法之善,海外諸邦皆所不逮。所謂一國中大統領者,歲俸以銀二萬五千圓”[18]。

至19世紀70年代,報刊已將President習稱為“總統”。如1878年1月12日《申報》所載《論泰西國勢》一文,多處使用“總統”一詞,如華盛頓創立推舉之法,“惟以民望所歸居總統之任”云云。

“總統”是個老詞,在中文裡原有二義,一是總管、總攬的意思,是動詞。《漢書·白一官公卿表》雲:“太師、太傅、太保,是為三公,蓋參天了,坐而議政,無不總統,故不以一職為官名”。二是軍官名,在清代是指近衛營長官。近代所用總統,顯然是取古代“總統”總管、總攬的意思,是動詞的名詞化,是“總統領”的簡化。

對於將President譯為“首領”,有些西方人表示不能容忍。1879年,一位寓居上海的西方人寫信給當時中國最有名的英文報紙《字林西報》說是在中文裡,“首領”最好的含義是指炮艇上的船長,通常的含義是指強盜頭子,而西方傳教士特別是美國傳教士競然首創用“首領”翻譯President,真是荒唐透頂。[19]所謂首創這一譯法,估計是指上文提到的美國傳教士裨治文在1838年出版的《美理哥合省國志略》中,稱美國元首為“統領”。

七、皇帝、國君、國皇。1860年代至1870年代,《教會新報》《萬國公報》頗多這類用法,如“美國皇帝傳賢不傳子”,“前禪讓之君畢爾思亮”[20];“美國君主四年換立,皆由民問公眾尊之”[21] ;“現今之美皇古難得,亦已續接四年,是兩次也”[22]。

八、民主。引文見前。

九、伯勒格斯、伯理喜頓、伯理璽天德。1844年簽訂的中美《望廈條約》中已有“亞美理駕洲大合眾國大伯理璽天德特派欽差全權大臣”云云。1850年代幫助慕維廉翻譯西書的蔣敦複稱:

邦之百姓,推擇一人統其眾,為伯勒格斯(君民共政之稱)。眾伯勒格斯中推擇一人為大伯勒格斯,軍國大事,鹹取決焉。[23] 。

1868年隨使歐美的志剛稱:

十六日,蒲使等公同往謁伯理喜頓--一,即將國書遞與伯理喜頓親接展示。[24]

1864年出版的丁匙良翻譯的《萬國公法》雲:

其主權職事,如此之繁,即有合邦之首領,以統行之,首領乃美國之語,所稱伯理璽天德者是也[25]。

1870年代出使歐洲的郭高熹、到美國參加博覽會的李圭均用“伯理奇璽天德”稱呼民主國家的總統。[26]

這三個詞中,用的最多的是“伯理璽天德”。這大概因為,伯勒格斯、伯理喜頓這兩個譯名,除了譯音以外,在字面上看不出國家元首的意思,而“伯理璽天德”可以使人產生“掌理玉璽、享有天德的人”的聯想,與中國天子的意思暗合。在十九世紀出使人員那裡,‘常常是總統領與伯理璽天德兩詞一同使用,在比較正規的場合用伯理璽天德,一般時候用總統領。1879年,隨使法國的黎庶昌稱法國總統為伯理璽天德或總統,兩詞交替使用。1889年,出使美國的崔國因徑稱美國元首為“總統”。1890年,出使歐洲的薛福成,在向法國總統遞交國書中,便稱“大清國大皇帝,問大法民主國大伯理璽天德好”[27]。他對此有一個解釋,說“總統”是俗稱:

泰西立國有三類:曰藹姆派牙(Empire ),譯言王國,主政者或王或皇帝;曰愷痕特姆(Kingdom),譯言侯國,主政者或侯或侯妃;二者皆世及。曰而方潑勃立克( Republic ),譯言民主國,主政者曰伯理璽天德,俗稱總統,民間公舉,或七歲或四歲而一易。[28]

在以上關於President的九類說法中,頭人、酋、酋長,都含有鄙夷、看不起的意思,這與那時稱歐美國家為夷、番相一致。這些提法到1860年以後便不多見了。

以上眾多稱呼中,以“皇帝”與President原義相差最大,這在中西文化的交流中,引起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衝突。1838年裨治文出版的《美理哥合省國志略》,稱美國元首為“統領[29]”。但1861年經管嗣復潤色的《大美聯邦志略》,則稱元首為“國君”:“軍務大權,不分邦國,凡水陸之兵將,概歸國君節制”;“行法之權,專於國君”[30]。

還在1870年代中期,當一般人從中國習慣出發,將西方民主國家元首稱為皇帝、國君時,寓滬美國傳教士林樂知便在報刊上辨析皇、土、總統之問的區別:

外國稱皇稱王者,皆牟世及,即稱大公,亦屬傳位,惟稱伯理璽天德,則知為民主之國而無世及之例也。又外國皇、王之辮,如今撫有一國而無屬國者稱王,除本國而兼有屬國者稱皇……至伯理璽天德無論有無屬國,俱稱民主。

但是,一般人仍然弄不清楚其問的差異,甚至在《萬國公報》主持筆政的中國文人,也要按照老傳統稱美國元首為皇帝,以為不如此便不足以表示崇敬之意。 [31]1879年5月,美國前總統格蘭武(L幹lysses Simpson Grant ,1822-1885)訪問上海,受到熱烈歡迎。格蘭武曾兩次擔任總統(President),《申報》將其譯為前“總統”,或“前伯理璽天德”,而一般華人為了表示尊崇之意,則徑稱其為“國皇”或“皇帝”。華人主持筆政的《萬國公報》發表文章的題目便是《紀兩次在位美皇來滬盛典》文章中雖然也稱格蘭武為 “前伯理璽天德”,但同時又稱其為“皇”且所用詞彙“踐祚、“禪位”等,均是中國對於皇帝所慣用的那些:

其未踐祚之先,曾任總攬兵權之大將軍,於南北爭衡時,運籌帷慢,決勝疆場,屢著奇功,有戰必克。民間愛戴情深,立之為皇。此第一次公舉也。踐祚之後,樂民之樂,憂民之憂,而其最得民心者,尤在永禁買人為奴弊與中國換立和約兩事,足以恩周朝野,沐其德者,慶髓淪肌。民間不忍構禪位之例,於第二次公舉時仍復尊之為皇矣。……前伯理璽天德兩舉皇位,今已退居而安庶之列[32] 。

文中還按中國行文格式,遇“皇”字均空兩格以示尊崇。

上海名人鄭觀應為格蘭武訪滬發表五律詩四首,以讚頌帝土的詞語稱頌,“八載膺神器,賢聲萬國傳。尊居辭九五,世界歷三千”[33]。他沒有徑稱格蘭武為皇帝,但所用的“神器”、“九五”的詞彙,是標準帝土級的。

為此,林樂知特發表編者按語予以廓清,說明將伯理璽天德“稱之為國皇者,華人尊而重之也,但是,“皇帝”兩字,中國以為尊無二上之名,而抑知其名固尊,未必無拂逆民情之處。我泰西除德、俄、奧等國之主自尊為皇帝外,英、美、法諸大國皆不然”。在美、法等國看來實在不是美稱,而且有背民主之義,“民將有不快於心者。故英、法、美諸國主皆不樂居皇帝之稱”[34]。因此,勸人們務必不要再將伯理璽天德稱為皇帝。

需要指出的是,協助林樂知辦《萬國公報》的沈毓桂等人,寫詩讚頌格蘭武的鄭觀應,他們當然知道President與皇帝的巨大區別,但原有的思想定勢與習慣,使他們覺得不稱皇帝便不足以表示崇敬的意思,所以,明知不是皇帝,還要“皇帝”一番。

译论|“自由”、“民主”、“总统”在晚清的翻译与使用

從制度和思想層面上看,自由、民主、總統這三個詞,都和西方議會制度、民主思想分不開。中國社會對這兒個詞的翻譯、使用,與對西方議會制度、民主思想的理解、情感有密切關係。

鴉片戰爭以前,中國知識界對美國式的民主制度基本不瞭解,所以,說到美國的政治制度、國家元首,很自然地會用“部落”、“頭人”、“大酋”一類帶有鄙夷意味的字眼。鴉片戰爭以少西,隨著對歐美國家瞭解日益加深,發現無論用“酋”、還是用“皇帝”來指稱美國國家元首,均名不副實,於是音譯了“伯理璽天德”,意譯了“總統”這兩個詞。

至於自由、民主這兩個表示思想和制度的詞,知識界在晚清一直沒有創造一個音譯的名詞,沒有像明末利瑪竇、徐光啟那樣用“默達費西加” (metaphysica,形而上學)和“斐錄所費亞”(Philosophi,析學)來音譯有關名詞(“德莫克拉西”即德先生的譯名是到五四時期才出現的),而是利用了中國原有的詞。由於中國原詞有相對固定的含義,與西方有關詞並不是完全能夠對應的,一經使用,人們便會從原有的含義去理解。比如,自由一詞,從字面上可以理解為自由自在、無法無天、放蕩不羈,而這些都是為中國傳統所不容的。所以,在戊戌維新以前,中國知識界很少有人公開主張“自由”。陳熾說到了“自由”,但表示:“自由之說,此倡彼和,流弊已深”,萬不可行[35]。再如,對於民主,丁匙良在譯《萬國公法》時所用民主,含義很清楚是民主

國家,但是,中國知識界仍有人以傳統的“民之主”來理解,用“民主”作為美國國家元首的譯名便是一個例證,所謂“大美國民主華盛頓”云云。民主,從字面上看,還可以理解為“民為主”、“民作主”,這與君主形成尖銳對立。在十九世紀,凡是不主張推翻君主專制的人,兒乎沒有一個人不批評民主。思想家土韜表示,君主專制和民主制度都不好,都有問題,“民為主,則法制多紛更,心制難專一,究其極,不無流弊端” [36],只有君民共主制度才是最好的。陳熾一邊要求開設議院,一邊批評民主,說“民主之制,犯上作亂之濫筋也”[37]。宋育仁認為:實行民主制度,總統由選舉產生,將有“廢國法、均貧富之黨起於其後”[38],對民主充滿了恐懼。香港思想家何啟、胡禮垣表示,他們的主張是民權而不是民主:

民權者,其國之君仍世襲其位;民主者,其國之權由民選立,以幾年為期。吾言民權者,

謂欲使中國之君世代相承,踐天位勿替,非民主之國之謂也。[39]

歷史進入二十世紀以後,當革命風潮開始湧起時,思想界才開始讚頌自由、民主。比如,梁啟超說:“自由者,天下之公理,人生之要具,無往而不適用者也” [40]。鄒容等人對自由、民主的熱情讚頌,更為學術界所熟知。商務印書館在1902年出版的《華英音韻字典集成》,對Democracy的解釋,沒有沿襲以往字典中慣用的“亂管”、“弄權”的字眼,而解釋為“民政,白一姓操權,民主之國政”,想必與這一時期中國思想界民主觀的變化有關。

自由、民主、總統這三個詞,中國原來都有,但含義與近代都不完全一樣。新詞自由是放大、 抽象了舊詞,也包含了舊詞。新詞民主與舊詞只是外形相同,結構與含義已很不相同,演變過程中有結構相同但含義不同的階段。至於總統,則詞的結構與舊詞相同,但含義、詞性已完全不同。由此可見,新詞的產生是個複雜的過程,是一個對於陌生事物、陌生制度、陌生思想的理解不斷加深、詞彙構成不斷調整的過程,也是一個使新造詞彙逐漸符合漢語習慣的過程。

[1]《中美續增新約》,第五條,《中外舊約章彙編》,第一冊,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262頁。

[2]《論西國自由之理相愛之情》《申報》,1887年10月2日。

[3]嚴復:《論世變之函》,《嚴復集》第一冊,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3頁。

[4] [5]惠頓著,丁匙良譯:《萬國公法》,京都崇實館1864年版,卷二,第13頁。

[7]《郭嵩燾日記》,湖南人民出版社,第三冊,第179頁。

[8]《郭嵩燾日記》,第三冊,第535頁。

[9]黃遵憲:《日本國誌·國統志》一。

[10]《萬國公報》卷316,1874年12月。

[11]《萬國公報》卷316,1874年12月。

[12]《兩廣總督蔣枚鑽奏報美鴉片船被搶現兩於賞恤並曉諭嚴禁片》,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鴉片戰爭檔案史料》第一冊,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20頁。

[13]麥都思:《地理便童略傳》,馬六甲1819年版,第17頁。

[14]郭實臘:《古今萬國綱鑑》,新加坡堅夏書院藏版,1838年,第93頁。

[15]魏源:《海國圖志》白一卷本,卷五十九。

[16]徐繼舍:《贏寰考略》,臺灣文海出版社手稿影印本,卷下,第209頁。

[17]熊月之:《中國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1頁。

[18]土韜:《甕煽餘談·花旗善法》,上海文藝出版社1992年影印本,第45頁。

[19] To the Editor of the North-China Daily News,theNorth-China Daily News march 22,1879。

[20] [21]《教會新報》第二冊。

[22]《萬國公報》卷316, 1874年12月。

[23]蔣敦復:《華盛頓傳》,《嘯古童文集》卷五。

[26]《郭嵩燾日記》第三冊,第492, 493, 496頁,李圭《環遊地球新錄》第46, 61, 62頁。

[29]《美理哥合省國志略》,新加坡堅廈書院版,1838年。

[30]裨治文:《大美聯邦志略》,墨海書館版,上卷,《建國·立政》。

[31]《萬國公報》,第311卷。

[32]《紀兩次在位美皇來滬盛典》,《萬國公報》1879年第10冊。

[33]《申報》,1879年5月23日,第四版。

[34]《本館附識》,附《紀兩次在位美皇來滬盛典》文後,《萬國公報》1879年第10冊。

[35]陳熾:《審機》,外篇卷下,自強學齋治十議版,第19頁。

[36]土韜:《重民》下,《張園文錄外編》,中華書局1959年版,第23頁。

[37]陳熾:《盛世危言序》

[38]宋育仁:《採風記》,《盛世魚言》前附。袖海山房1895年版,第11頁。

[39]何啟、胡禮恆:《勸學篇書後》《新政真診》第五編,第44頁。

[40]梁啟超:《新民說》,《飲冰室專集》之四。

译论|“自由”、“民主”、“总统”在晚清的翻译与使用

本文原題《晚清幾個政治詞彙的翻譯與使用》,載《史林》1999年第1期。

轉自:三會學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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