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2 建築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檢測、檔案及安全管理各環節工作要求

建築消防設施日常維護管理、檢測、檔案及安全管理各環節工作要求

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各個環節的工作均關係到消防設施完好有效、正常發揮作用,建築使用管理單位要根據各個環節的工作特點,組織實施維護管理。

(一)值班

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根據建築或者單位的工作、生產、經營特點,建立值班制度。在消防控制

室、具有消防配電功能的配電室、消防水泵房、防排煙機房等重要設備用房,合理安排符合從業資格條件的專業人員對消防設施實施值守、監控,負責消防設施操作控制,確保火災情況下能夠按照操作技術規程,及時、準確的操作建築消防設施。

單位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預案演練時,要將消防設施操作內容納入其中,並對操作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給予糾正、處理。

(二)巡查

巡查是指建築使用管理單位對建築消防設施直觀屬性的檢查。根據國家標準《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 的規定,消防設施巡查內容主要包括消防設施設置場所(防護區域)的環境狀況、消防設施及其組件、材料等外觀以及消防設施運行狀態、消防水源狀況及固定滅火設施滅火劑儲存量等。

1.巡查要求

建築管理使用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巡查:

(1)明確各類消防設施的巡查頻次、內容和部位。

(2)巡查時,準確填寫《建築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

(3)巡查發現故障或者存在問題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故障處置,消除存在問題。

2.巡查頻次

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頻次組織巡查:

(1)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每2h 組織1 次綜合巡查。期間,將部分或者全部消防設施巡查納入綜合巡查內容,並保證每日至少對全部建築消防設施巡查一遍。

(2)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日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 次。

(3)其他社會單位每週至少對消防設施巡查1 次。

(4)舉辦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大型群眾性活動的,承辦單位根據活動現場的實際需要確定巡查頻次。

(三)檢測

根據《建築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GB25201 的規定,消防設施檢測主要是對國家標準規定的各類消防設施的功能性要求進行的檢查、測試。

1.檢測頻次

消防設施每年至少檢測1 次。重大節日或者重大活動,根據活動要求安排消防設施檢測。

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公共娛樂場所等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單位以及其他一類高層公共建築等消防安全重點單位,自消防設施投入運行後的每年年底,將年度檢測記錄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2.檢測對象

檢測對象包括全部消防設施系統設備、組件等。消防設施檢測按照竣工驗收技術檢測方法和要求組織實施,並符合《建築消防設施檢測技術規程》GA 503 的要求。檢測過程中,如實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的相關內容。

(四)維修

對於在值班、巡查、檢測、滅火演練中發現的消防設施存在問題和故障,相關人員按照規定填寫《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向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對相關人員上報的消防設施存在的問題和故障,要立即通知維修人員或者委託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維修期間,建築使用管理單位要採取確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後,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相關人員進行相應功能試驗,檢查確認,並將檢查確認合格的消防設施,恢復至正常工作狀態,並在在《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中全面、準確記錄。

(五)保養

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根據建築規模、消防設施使用週期等,制定消防設施保養計劃,載明消防設施的名稱、保養內容和週期;儲備一定數量的消防設施易損件或者與有關消防產品廠家、供應商簽訂相關合同,以保證維修保養供應。

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時,維護保養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填寫《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

並進行相應功能試驗。

(六)檔案建立與管理

消防設施檔案是建築消防設施施工質量、維護管理的歷史記錄,具有延續性和可追溯性,是消防設施施工調試、操作使用、維護管理等狀況的真實記錄。

1.檔案內容

建築消防設施檔案至少包含下列內容:

(1)消防設施基本情況。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的驗收意見和產品、系統使用說明書、系統調試記錄、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系統圖等原始技術資料。

(2)消防設施動態管理情況。主要包括消防設施的值班記錄、巡查記錄、檢測記錄、故障維修記錄以及維護保養計劃表、維護保養記錄、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基本情況檔案及培訓記錄等。

2.保存期限

消防設施施工安裝、竣工驗收以及驗收技術檢測等原始技術資料長期保存; 《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和《建築消防設施巡查記錄表》的存檔時間不少於1 年;《建築消防設施檢測記錄表》、《建築消防設施故障維修記錄表》、《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計劃表》、《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的存檔時間不少於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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