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6 《春秋》答疑一《春秋》名義

《春秋》,即《春秋經》,又稱《麟經》或《麟史》,是中國古代儒家典籍“六經”之一。也是周朝時期魯國的國史。現存《春秋》,從魯隱公記述到魯哀公,歷十二代君主,計二百四十四年(依《公羊傳》和《穀梁傳》載至哀公十四年止,為二百四十二年,《左傳》多二年),它基本上是魯國史書的原文。

在當時各國的史書都叫《春秋》。《國語》《晉語七》中有:“羊舌肸(音“西”)習於春秋”,《楚語》中也有“教之春秋”,《墨子 明鬼篇》中的四則話語明確的指出了這一事實,這四則分別是“著在周之春秋”“著在燕之春秋”“著在齊之春秋”“著在宋之春秋”。可見春秋之名,在先秦時期皆指代各國史書。當然,也有的諸侯國的史書不叫春秋,如晉國的史書名為《乘》,楚國的史書名為《檮杌》(音“陶霧”)。《孟子 離婁下》中曾有“晉之乘,楚之檮杌,魯之春秋,一也。”

那麼,《春秋》為什麼稱之為《春秋》,而不是《春夏》之類的呢?

根據現有的銘文,也就是陪葬青銅器表面所纂刻的文字可以得出,春夏秋冬。四時之名,最遲起於西周時代。但是在當時夏冬二季並不是跟現代一樣只是特指季節,在《說文解字》第五卷下篇中“夂部”中有“夏,中國之人也”。而冬字在已經出土的周代與先秦時期的青銅器銘文上假借為終,如頌鼎有“頌其萬年眉壽,允臣天子靈冬”,這裡的冬字便是終字。而在《詩經 大雅 既醉》“高朗令冬”中的冬字也是終的意思。從西周開始,各國太史將記錄史實的第一個月或最初記事之月,標明春,夏,秋,冬。而由於夏冬二季在當時並不是特指季節之字,諸侯國太史約定俗成的將史書定名為《春秋》。

還有一個更為重要的原因,那就是古人對於春秋二季的重視。中國數千年的文化中,農桑之事可以說是國家大事,春天播種,秋天收割,形成了古人對於春秋二季的重視。

《周禮 天官 宮正》中說:“春秋以木修火禁。”同樣在《周禮 地官 州長》中有“春秋以禮會民”,《禮記 中庸》有“春秋修其祖廟”。如此春秋二字連用在周代,先秦的古籍以至於左傳中頻頻出現。因此,當時負責記錄歷史的各國太史將史書定名為《春秋》也不足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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