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19 2018婚姻法:遇到這3種情況,你還想和他平分家產?直接淨身出戶!

離婚夫妻共同財產採取對半分,這是大部分都都認同的規矩,但是如果夫妻二人不是和平離異,而是一方犯下過錯,甚至是違法情況下,夫妻兩人奮鬥來的財產該如何分配?針對這個問題,2018婚姻法有新規定了,這3種特殊情況下,離婚時家產可以不平分,一方直接淨身出戶,別傻傻不知道。

1、婚姻期間對家庭成員實施家暴

家庭暴力是判決離婚的法定情形。根據我國《婚姻法》規定,一方以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另一方要求離婚的,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因暴力、虐待家庭成員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但是家暴一定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報警記錄、驗傷報告、證人證言、認錯書等。

2、故意隱瞞對方轉移夫妻共同財產

俗話說“一日夫妻百日恩”,然而,實際生活中,常常出現的卻是恩斷義絕的情形。現實生活中,有相當一部分當事人或者由於自己平時很少參與家庭財產的管理,對另一方名下有多少資產並不知情、被矇在鼓裡從而導致自己的利益遭受損失。根據最高法規定,當事人一方在婚內故意轉移財產,法院在判決共同財產分割時,對轉移財產方直接判決不分割共同財產。

3、婚姻期間與他人非法同居或者重婚

已婚人士與他人同居或重婚,已經不再是不知廉恥,道德敗壞的問題了,這已經構成違法!婚姻法中,不管是婚內非法同居或者重婚都是違法行為,在離婚時可以要求過錯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財產。判斷一個人是不是重婚很簡單,去民政局調取資料就可以了。

很多人都在呼籲,出軌的那一半應當淨身出戶。誠然,出軌是導致離婚的頭號殺手,但目前出軌在我國涉及到的只是道德層面的問題,並不予財產分割掛鉤。所以想要把負心人告倒,必須掌握他們的違法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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