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口罩一罩難求,朋友圈竟然有人賣口罩,大家怎麼看這個問題呢?

已瘋


你好朋友,對於這個問題,我個人的觀點是這樣的,在現在這社會出現什麼樣人都不足為奇,有些人的想法就是錢大於生命,什麼樣的錢都可以賺,不過這樣的人還是小數的,不過很大一部分人,都明白會一個道理的,知道那些錢可以賺,那些錢不能賺。所以說,你才會看到有人在朋友圈賣口罩,


阿坤生活記實


新型冠狀病毒導致的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口罩成了緊俏商品,實體藥店沒有貨,京東、淘寶等網絡平臺也買不到,可以說一罩難求。朋友圈裡賣口罩的卻越來越多,但是口罩不是想賣就能賣,在朋友圈賣口罩也需要合法依規進行。醫用口罩屬於二類醫療器械,任何個人或組織售賣醫用口罩:第一,需要相應的證照(不得無證經營);第二,需要向食藥監部門做備案。

疫情防控期間,部分不法分子通過微信群或朋友圈違法售賣口罩,威脅到消費者合法權益和健康安全,擾亂市場秩序,受到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的嚴厲查處。

提醒大家,雖然現在口罩並不好買,但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以免買到不合格的假口罩。

“口罩不是你想賣,想賣就能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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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這場突如其來,態勢兇猛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全國人民萬眾一心,眾志成城,懷著必勝的信心,共同參與這場疫情阻擊戰。但正當疫情防控工作進入關鍵時期之際,一些不法商人卻利用疫情期間部分物資緊缺的現狀,通過各種不法手段大賺黑心錢,其違法行為不僅嚴重影響了社會穩定,也制約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開展。而這些不法商人卻洋洋得意,自認生財有道,殊不知其行為已經涉嫌刑事犯罪,等待其的必將是法律的嚴懲。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口罩成了緊俏貨同時也看到一個怪現象藥店、京東、淘寶等基本都 “無貨“,但朋友圈裡“貨”卻越來越多了若是貨真價實,能幫助到朋友,那算是功德無量的事。但就怕貨不真價不實,賣口罩的,可能會攤上大事兒。

何為大事兒,是指的牢獄之災。切莫只圖賺錢莫忘好多賺錢的方法都寫進了刑法裡。

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商標是假的則有可能涉嫌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最高可判7年。

售賣的口罩符合國家質量標準,但價格過高,獲利數倍甚至數十倍,則很容易觸犯非法經營罪。只要售賣的口罩金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賺取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就危險了。

售賣的口罩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則有可能觸及銷售偽劣產品罪,同樣只要銷售金額達到5萬元以上,就攤上大事兒了,最高刑期可達無期。

售賣的是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口罩,如醫用n95或者醫用外科口罩等,則有可能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最高可判無期徒刑該罪無銷售金額限制,只要這些口罩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就構成該罪。 沒口罩謊稱有口罩沒有正規進貨渠道,又在微信裡售賣的,收了錢不提供口罩或者無法提供口罩的,那麼你就危險了,當售賣金額超過5000元就有可能涉嫌詐騙罪。注意不是獲利金額,是售賣金額。 口罩是否符合國家標準,不是肉眼就能區分的,當然一看就是假的的,那一定不符合但也有看著和真的一樣,但一鑑定不符合的。

所以售賣口罩,進貨渠道不知底的,非正規渠道的,是存在風險的。

以疫情必備用品口罩為例,目前“黑心”商家的不法經營行為主要表現為:銷售假冒的口罩,銷售已過保質期的口罩,銷售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口罩,銷售已使用過的口罩以及哄抬口罩價格以牟取暴利等,那麼,上述“黑心”經營行為會觸犯哪些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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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生產、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罪

【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兩高涉疫司法解釋》)第二條之規定,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銷售偽劣的防治、防護產品、物資,或者生產、銷售用於防治傳染病的假藥、劣藥,構成犯罪的,分別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第一百四十二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銷售假藥罪或者生產、銷售劣藥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生產者、銷售者在產品中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五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五十萬元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二百萬元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銷售金額二百萬元以上的,處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條

【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銷售明知是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銷售金額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銷售金額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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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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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根據《兩高涉疫司法解釋》第三條第一款之規定,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生產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用於防治傳染病的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不具有防護、救治功能,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的規定,以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條

【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生產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或者銷售明知是不符合保障人體健康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足以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後果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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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非法經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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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根據《兩高涉疫司法解釋》第六條之規定,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依法從重處罰。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項

【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樹㝽釷炑


就是因為一罩難求才賣啊,不愁銷路,還能賣上好價錢。

不過這段時間,我沒有在朋友圈買過一次口罩,因為假的居多。這麼緊俏的物資,他憑什麼就能搞到?他的貨會不會有問題呢?無論是N95還是醫用口罩都是有一定標準的,不是誰都能製造的。如果他只有一點兒,為什麼不留給自己用呢?如果他有很多貨,那可能就是假貨了。

事實證明,這段時間確實有很多喪盡天良的人在朋友圈賣口罩,有的甚至手裡連假貨都沒有就能騙幾十萬貨款。有的口罩,用手輕輕一扯就破了,帶上這樣的口罩外出真的很危險。

我不敢說朋友圈的口罩全部是假貨,但多數是有問題的。


homework


我覺得這個問題必須要好好查查:

1、朋友圈的口罩超級貴,普通的一次性口罩就要5元一個,還得要紅包預定,至於什麼時候到貨,賣家還不清楚。

2、很多藥店都沒有口罩,為什麼朋友圈裡有口罩?

3、我們這有一個平價藥房每天都推出一部分平價口罩,同樣是在疫情期間為啥朋友圈裡的口罩那麼貴?


生活DIY相冊


你好!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以下僅個人觀點:

朋友圈賣口罩的是違法的,朋友圈裡魚龍混雜很多都是沒有合格證的三無產品質量很難保證,即使是有合格證也是違法的,沒有《第二類醫療經營資格憑證》和《營業執照》都是違法的。在網上銷售口罩,還要根據《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監督管理辦法》規定進行網絡交易的備案,並且在實際經營中,還要能提供出售口罩的進貨票據和供貨單位的資質證明。

我個人覺得還是不要通過朋友圈等不正規沒有保障渠道購買口罩,網上也有很多被騙的案例,想通過朋友圈賣口罩的朋友們還是要慎重考慮下,避免上當受騙

這就是我的想法,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來看我][互粉]


感悟人生Feeling


這個問題很正常啊。

1-我是快遞員,經常幫人家寄口罩,今天還寄了幾箱,很多都是私人拿過來的,他有他的路子。

2-至於他怎麼來的,你問他他也不會說。


生活小觀


我覺得實體商店和藥房裡基本都是正規生產的,三無產品不敢銷售,被查住了就得不償失了,執法部門的處罰是絕對不會輕的。朋友圈裡微商買的產品沒有人查,說不準他們的口罩是來自哪裡,隨便一個小工廠就能生產許多出來,產品又比較次,還有現在出現不少微信裡口罩的騙局,儘量不要去購買那種三無產品。這只是我個人的見解。


航航媽媽710


這種我怕被騙,我都是買那種買酒精消毒液或者酒精噴霧洗手液都有送口罩的,在群裡領券買又便宜,我家裡囤了十幾個了


一切稱心如意


如果朋友圈賣口罩是為了幫助大家提高防護,說明你是一箇中國人,如果是為了發國難財,說明你不是人。



A堅持就是勝利4


放心啦,朋友圈的口罩動不動幾萬個起,3塊錢一個,肯定不是你想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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