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有些農村地區父母與子女簽訂贍養協議,這能保證子女照顧老人嗎?

老左心理工作室


在農村一般孝順的子女,老人是不會要求籤定贍養協議的,這都是逼得老人沒辦法才這樣做的,但也有的是子女多,說出個數來,好給老人多少,各盡一份贍養義務。具體說贍養協議的簽定能否保證子女照顧老人,那可就渺茫了,孝敬父母的子女不籤協議他也會好好孝敬自己的父母,不孝敬父母的子女,定什麼都不管用,我經常看農民頻道的《幫大哥》,有的兒子簽了協議幾年都不給老人東西或錢,氣的老人找幫大哥來評理,我認為父母與子女就是簽了協議也不能保證子女照顧老人。


時代的荒唐


你好,很高興來回答這個問題。贍養是每個子女的義務和責任,贍養父母是大事,父母在年邁的時候應該盡心的進行照顧,不能因為父母老了這裡多病那裡有毛病就嫌棄。 贍養是指什麼 每個人都會逐漸衰老,贍養,即照顧衰老的父母。所謂贍養,主要是指兒女在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需的生活用品和費用的行為,即承擔一定的經濟責任,提供必要的經濟幫助,給予物質上的合理要求。子女贍養父母是法定義務,怎麼還要簽訂合同啊。新出臺的老年人權益保護法:

第十三條 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如果子女不贍養父母的話,老年人完全可以去法院起訴,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贍養是每個子女的責任,即使不籤贍養協議也應該好好的孝順父母,人在老的時候需要陪伴和照顧。而且也可以為下一代做岀很好的榜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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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與子女簽訂贍養協議確實少見。一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由巜婚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父母有扶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簽訂不簽訂贍養協議,作為子女都有履行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一個不孝的子女,簽訂了贍養協議,也不能保證他會贍養父母。雖然這是做父母的無奈之舉,不得巳而為之,但這隻能是做父母的心理自我安慰而已,不起實際作用。二是父母想在日後保證子女贍養自己,我想到時走基層法治治理的途徑。我國正在加快社區,村的依法治理工作,將有民事調解組織協調處理相關村民的糾紛等事務。到那時,真有子女不履行贍養父母的,可以通過這個組織解決問題。有的地方的村還成立了民事糾紛調解志願者隊伍,通過志願者也可以解決。我們要把眼光放得遠一點,現在做父母的是活好當下。三是打官司,這是做父母的可能是不忍心做的事。但真當走到這一步,為了求生存,做父母的又會不得巳而為之的,依靠法律保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願做子女的能良心發現,可憐天下父母心,主動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誰家的父母都是不想告親生子女的狀的。


杜銖寶


所謂依法律為準繩,就是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行事做人,處理糾紛,況且大多數符合法律法規的協議也是受法律保護的,特別是打官司告狀,這是依據。

那麼父輩與兒女簽訂贍養協議,很大程度上出自於父母的無奈,因為已經看出來兒女有推脫之嫌,所以不得已而為之,這種現象在農村並不多見,說明也是少數。

一般來說若是子女痛痛快快的樂意贍養孝敬老人,父母就沒有理由也沒必要找人見證非得簽訂個贍養協議。

這就牽扯到簽了協議是否履行的問題,若不履行父母就有權拿著證據去司法機關尋求幫助,說白了就是可以上告,由司法機關出面協調或者直接作出判決,判決子女履行義務。

當然了話說回來誰也不願意和自己的兒女對薄公堂啊!反正我是兩個兒子,早就想好了,絕不去走這條告狀之路,因為真的是顯得自己太無能,沒把兒子教育好!其實大多數家庭關於贍養老人,也或多或少也會產生一些矛盾,但只要能過得去也就沒必要大動干戈了……畢竟兒女是你的親骨肉,還要給他們留點面子啊……





鐵鷹


我的回答是:寫了協議,對子女等於是規定了任務,這種任務一般在子女能夠承受的範圍之內。大多數還是會執行撫養協議。

如果𣎴寫協議,也就是不分擔責任,憑孩子良心自願貢養。大多數孩子會得過且過,不聞不問,給予的也是少至又少。

就我家撫養老人為例:爸媽六個孩子,三個兒子,都比較寬裕,老年規定吃糧三個輪轉、老大先送七十斤米,再老二,再老三。糧食幾十年沒斷過。用錢問題,沒明文規定,三個兒子每年每人平均只拿給各300至400元,一年下來,二老一年只能收到現金累計才1000出頭。二老身體一慣不好,每年醫藥費發銷很多。三個女兒,家境都緊迫,每人平均孝敬三千左右現金。老人得以挽強度日。如果分擔任務,三個兒子平均每人每年孝敬父母兩千元,完全沒問題。二老偏偏說不岀口。說是他們千辛萬苦養大六個孩子,孝順不孝順憑個人良心。兒子嗎都好醜不管,任由媳婦當家。媳婦不是公婆所生,她們的良心能好到哪去嗎?

所以就撫養老人問題,還是明文規定為好,孩子會把它作為任務完成。沒任務,孩子會亊不關己,快樂無憂。真正自願撫養的人在社會上還不是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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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人口老齡化嚴重,養老問題一直是一個社會熱點,在農村的話一直有句話是養兒防老,出嫁的女兒有能力幫多少就幫多少,幫不上也不會過多的苛責,但是現在好多都比較開放了,有些要兒女同養的。對於父母和子女簽訂贍養協議的那可能有一定的約束力,那估計也是迫於無奈的,如果子女去履行協議那固然是好的。還有些那種壓根不想太照顧父母的,或者迫於各種原因不想贍養的,那你簽訂贍養協議有時候對他來說他不當回事你也沒辦法,打官司也是扯皮沒辦法。所以贍養父母全是自己的心意,簽訂贍養協議有的時候也不一定管用。所以說父母對孩子的愛是不打任何折扣的,但是需要子女贍養父母的時候就不好說了。僅是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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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是養孩子小,孩子長大成人,贍養父母是中華民族的美德,百善孝為先,就是說我不管做多少好事,首先最重要的是要孝養父母,那麼你才算一個做善事的人,第一位就是贍養父母,《群書治要》中曾子曰:“孝子之養老,樂其耳目,安其寢處,以其飲食忠養之。父母之所愛愛之,父母之所敬亦敬只(禮記)”看古人是怎麼孝養父母,而不是光吃飽有穿的就是孝,可能我們現代有些人就這個條件都不願意去做。還去孝養,去敬備和顏悅色,畢恭畢敬,經常到父母臥室問安看望問寒問暖身體安詳,飲食和不和口味等等,只要父母喜歡的就跟隨順口隨和,父母恭敬的我們也恭敬,這就是古人孝道!

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意思作為子女至高無上的是父母孝敬父母是不可超越的親情,尊奉父母是最高貴的情感,沒有什麼比孝順父母的事再大再重要了,一代先聖對父母尊敬是這樣做的,我們隨然不能全部效仿,最起碼對得起我們的良心。

我們看看《弟子規》怎麼做才算是孝,“入則孝,父母呼,應勿緩,父母命,行無懶,父母教,須敬聽,父母責,須順承,冬則溫,夏則清,……”。大意是我們在家怎麼樣孝呢?父母在呼喚是應儘快去做不能推脫拖延時間,父母讓做的事或要求不能偷懶,儘快高高興興完成,父母教誨、批評、責怪都得要承擔遵守,不可怠慢和不樂意現象,根據父母意思去有原則的完成。冬天保證溫暖,不要受冷,想辦法讓父母別涼著,因為老年人身體都不太好了,容易冷要關心環境溫度,夏天呢別讓父母受熱,儘量讓父母身體舒適,後面一步一步的要求做兒女的去孝養,這就是機會給自己增加福報,你想父母安寧了,家庭團結給自己的兒女樹立了榜樣,你周圍的朋友領鄰居也很看重你,那麼身心就有正能量的刷洗,坦蕩心胸相貌說話言行舉止得體待人接物大方,人和你打交道放心,有真說不出的喜歡,你的一切隨之而行的都很如意,在職場和職位就能體現到,如果人不孝敬不管不顧,自私到啥程度,那脾氣和行動差別很大,語言行動表面長相都跟他的平常習慣走,所以啥狀態大家都知道,淨業三福中第一句第一福就是“孝養父母,奉事師長”,父母最重要了,再沒有比父母更重要的了,再和父母籤合同去養父母這能養好嗎?強迫去還賬,父母能得到啥呢,這跟家裡養動物有啥區別,父母得到的愛還不如家裡寵物呢。

這哪是贍養和孝養,比討賬還心酸,希望我們都醒醒吧,把人做好!過分的事不要做,違反國家法律的事禁止做,我們當不了孝子賢孫,壞良心的事不做!當一個好公民,別給自己惹麻煩。


船伕2474


簽訂贍養協議的畢竟是少數,但是不一定都是農村人。

最近網上有個視頻就是母女倆簽訂贍養協議的。

母親不認識字,女兒騙目前在贍養協議書上簽字了。

以後母親才知道女兒籤協議只是為了騙她的房子和錢。

父母為了贍養問題告兒女,跟兒女簽訂協議的,農村有,城裡也有。

兒女不贍養父母的情況很複雜,不能簡單說怪兒女或者怪父母。

籤協議也是一種解決問題的辦法,沒什麼可指責的,只要協議簽了,能照協議執行也不錯。


牽住夕陽的手


人的心遵守規則就是有責任和擔當的人,如果不孝敬就是簽了合同也是沒效。這就象不守道德的人,結婚證能限制其人出軌嗎。

現在就是一母同胞的兄弟姐妹,也有考敬父母和老人的,也有找各種理由推脫責任不孝的,孝不孝,關間在於人的情商和為人的品德。


田園詩畫152666363


父母養大我們不容易所以當父母一天天老去的時候我們做兒女的必須贍養父母,贍養父母還需要簽訂贍養協議嗎?如果那些不願意贍養父母的就是簽訂了協議他們照樣不會養,孝順老人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這個是每個人都必須遵守的,那些不願意養父母的好好想想小的時候家庭條件不好父母都沒有放棄我們現在生活條件好了卻沒有人願意養自己的父母,而且我們現在也都有了自己的孩子,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如果我們都不能贍養父母老了還能指望孩子贍養我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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