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大田灣體育場保護與利用工程EPC(勘察、設計、採購、施工)

從中國電力招標網(www.dlzb.com)瞭解到大田灣體育場保護與利用工程EPC(勘察、設計、採購、施工)招標正在進行,詳情請看下文:

項目概況與招標範圍

2.1項目名稱:大田灣體育場保護與利用工程EPC(勘察、設計、採購、施工)。

2.2建設地點:渝中區大田灣。

2.3工程估算總投資:總投資估算約59926萬元,工程費用估算約40707萬元,產權單位實施部分綜合管線遷建和綠化遷移費用約6700萬元(本項目移交招標人前的永久通水、電、氣、通訊等的外接(表前部分)工作,均包含在產權單位實施部分綜合管線遷建工作內容中)。

2.4項目概況:

保護修繕大田灣體育場市級文物保護單位,打造全民健身中心;拆除非核心功能建築,整治提升整體景觀風貌,建設生態體育文化公園;兼顧防災避難,利用地形高差和體育場內地下空間,配建必要的配套用房、地下車庫和人防工程(如有);優化周邊交通組織,實現人車分離。

2.5招標範圍:

本工程為EPC總承包。包括本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設備採購及各階段的報建、審查、審批、核准、辦證、備案等的相關手續配合辦理、協調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評估和檢查、綜合調試、竣工圖的審核、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等直至交付招標人接收使用。

2.5.1本項目專項論證工作內容,包括但不限於:用地預審、環境影響評價、水土保持、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壓覆礦產資源評估、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交通影響評估、涉軌安全影響評估、隧道安全影響評估、文物保護單位影響評估、涉鐵路安全評估(如有)、控規維護(如有)等。

2.5.2本項目勘察設計工作內容:

2.5.2.1本項目非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勘察設計內容:

(1)本項目非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初步勘察、詳細勘察、補充勘察、對既有建構築物(包含不限於項目範圍內的建築、道路、軌道和隧道等)基礎形式的調查和勘察,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等。投標人中標後根據招標人要求負責完成相關階段的勘察工作並提交經審查合格的成果,以及提供相應的技術服務(包括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施工期間按招標人要求提供必要的服務。

(2)本項目非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方案設計(含投資估算)、初步設計(含概算編制)、施工圖設計(含預算編制)、後續服務(包括考慮規劃項目對本項目的影響以及相應的配合、協調工作,設計階段涉及現狀結構物的監測和檢測,協助招標人完成各項審批手續辦理等)。

2.5.2.2本項目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勘察設計內容:

(1)文物保護工程的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對文物的形制與結構、環境影響、保存狀態以及具體的損傷、病害進行測繪、探查、檢測、調查研究並形成現狀勘察報告(按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必要時應提供工程地質和水文地質檢測,岩土、建築結構安全檢測,對病害成因和文物的安全性、建築材料分析試驗,環境檢測等並形成有關專業的評估或鑑定報告)、現狀實測圖紙和現狀照片。以上文物工程勘察成果須滿足行業主管部門、招標人以及《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的要求。施工期間按建設單位或發包人要求,提供必要的補充勘察。以及文物修復過程中勘察檢測,完工勘察檢測,缺陷責任期檢測等服務。

(2)文物保護工程的設計工作,包括但不限於: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設計、編制工程概算、施工圖設計、編制施工圖預算及招標人要求的其他設計工作內容等。以上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成果須滿足行業主管部門、招標人以及《文物保護工程設計文件編制深度要求(試行)》的要求。同時滿足現場施工需求並指導文物保護施工。

2.5.2.3具體勘察設計工作內容:

包括項目範圍內的勘察工程,建築工程、豎向工程、人防工程(如有)、安裝工程、裝飾工程(根據發包人的工作要求範圍和深度開展)、修繕工程(含大田灣體育場市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修繕)、道路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含施工期間交通組織)、岩土工程、管網工程、園林景觀工程、燈飾工程(如有)、海綿城市、項目涉及的文化風貌設計(如雕塑、小品等)、交通組織方案設計、體育配套設施,支護和支擋設計(含高邊坡處治)等主體工程及其配套工程設計。編制文物保護專篇、裝配式建築設計專篇(如有)、品質提升工程設計(如有)、綠建與節能設計專篇、文脈展示專篇,委託第三方或自行開展本項目對既有建構築物的專項保護設計和安全評估、軌道專項設計及軌道結構影響安全評估、文物保護專項設計、結構相關專項技術設計、防雷及招標人要求的其他設計工作等(深化各個專項策劃的方案設計,報招標人及行政部門組織開展一次及以上甚至數次專家評審),編制仿真三維模型、編制設計階段BIM模型(滿足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等階段行業主管部門的相應要求)以及編制養護手冊等招標人要求的其他設計工作內容。項目按招標人要求可能分段報批。

本次實施範圍內用地面積約113000平方米,包含但不限於以下工作內容(最終設計內容及規模以行政主管部門審定方案為準):

(1)新建總建築面積約41000平方米,其中:體育場內新建地下車庫約35000平方米,須滿足文物、軌道、隧道保護和車行、人行消防疏散相關要求;新建體育場地上配套用房約6000平方米。

(2)建設生態體育文化公園約70000平方米。

(3)新建地下車庫出入口及人行疏散地下隧道總長約350米;

(4)對大田灣體育場市級文物保護單位進行修繕,面積約10000平方米。一是排危加固,原狀保留,恢復文物的原有風貌;二是利用看臺內部空間,對看臺下原有空間重新規劃設計,滿足體育場配套用房等功能需求;三是主席臺下打通環道,滿足消防需要,消除安全隱患的同時兼顧健身等功能需求。

2.5.3綠化遷移和綜合管線遷建工作內容:

包含但不限於本項目範圍內涉及的:給水、排水、燃氣“油”、電力(含高壓線路)、消防、通信、照明等各類管線(含附屬設施)、管線共同溝、綠化及其相關設施遷改的設計、施工、驗收、移交等內容;本項目移交招標人前的永久通水、電、氣、通訊等的外接(表前部分)工作。按產權單位要求執行,包含對產權單位合同簽訂、工程移交、工程接收及費用支付工作。

2.5.4具體施工工作內容:

建設項目內施工包括但不限於平基土石方及支護工程、基礎工程、主體工程、文物保護工程、建築裝飾裝修、景觀工程、隧道工程、道路工程、附屬建築、交通工程、給排水工程、電氣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人防工程、智能化工程、弱電工程、高低壓配電工程、節能工程、標誌標線工程、綜合管網、人行道、路燈安裝、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含對外連接道工程)、智慧工地方案設計及建設和運營、編制施工階段BIM模型(滿足施工階段行業主管部門和招標人的相應要求)。(最終以行政主管部門審查通過的施工圖和清單為準)

2.5.5材料設備採購工作內容:

建設項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設備採購、運輸、保管、設備的安裝調試、試運行及檢測等,直至綜合驗收合格交付招標人使用。

2.6服務週期;

本項目為EPC交鑰匙工程,合同總工期900日曆天內(自收到中標通知書之日起計算)。

2.6.1非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勘察節點工期:收到中標通知書後 45日曆天內完成;

2.6.2非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設計節點工期:包括專項論證、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項目實施及驗收投入使用和缺陷責任期服務等全過程工程建設週期。按招標人要求分階段調整實施(項目按招標人要求分段報批),接招標人書面通知啟動該階段工作。工程設計節點工期初步安排計劃:

a. 專項論證並提交審查(招標人要求的部分專項論證):收到中標通知書後 30 日曆天內完成;其餘專項論證根據建設進度,按招標人要求完成。

b. 方案設計並提交審查:收到中標通知書後30日曆天內完成;且須在2020年4月23日前送審;2020年5月8日前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

c.初步設計並提交審查:方案設計後20日曆天內完成;且須在2020年5月29日前送審;2020年6月10 日前取得初設批覆;

d.概算編制並提交審查:方案設計後20日曆天內完成;且須在2020年6月15日前送審;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概算批覆;

e.施工圖設計並提交審查:初步設計後20日曆天內完成,且須在2020年7月29日前送審;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備案;2020年8月5日前取得施工許可證;2020年8月7日前全面開工;

2.6.3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勘察節點工期:收到中標通知書後20日曆天內完成;

2.6.4文物保護工程部分的設計節點工期:

a.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設計並提交審查:收到中標通知書後30日曆天內完成;須在2020年4月23日前送審;2020年5月8日前取得工程規劃許可證;

b.文物保護工程施工圖設計並提交備案:文物保護工程方案設計後30日曆天內完成;須在2020年6月18日前報備;2020年6月20日前完成備案;2020年6月30日開工。

2.6.5收到中標通知書後130日內中標單位組織施工進場,且須在2020年6月30日前;

2.6.6工程節點工期:

2.6.6.1 2022年7月30日前完成全部建設內容,達到完工試運營條件;

2.6.6.2 2022年8月30日完成竣工驗收並移交招標人。

2.6.7 其它:根據工程建設需要及招標人要求開展。

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03

30日上午10:00時(北京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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