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8 枝江法院運用“遠程視頻”審理涉防疫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

2月28日,枝江市人民法院依法適用速裁程序,運用“遠程視頻”

方式公開開庭審理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呂某有期徒刑八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據悉,本次庭審也是宜昌市首次採用“遠程視頻”方式審理涉防疫犯罪案件

枝江法院運用“遠程視頻”審理涉防疫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

庭審現場

事情經過

經審理查明,2020年1月29日至30日,被告人呂某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利用疫情期間市民對口罩需求量激增,通過“防疫物資全國供銷群”“醫藥品交流群”等微信群發佈有大量一次性醫療口罩和N95醫用口罩銷售的虛假信息,被害人陳某等7人信以為真,轉款給呂某,共計5540元。

枝江法院運用“遠程視頻”審理涉防疫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

遠程視頻

審理意見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呂某在疫情防控期間,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網絡假借銷售用於疫情防控的口罩的名義騙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依法應受刑罰處罰。結合呂某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且已退還全部贓款並取得被害人的諒解,預繳罰金,有悔罪表現等從輕處罰情節,依照相關法律規定,作出上述判決。

枝江法院運用“遠程視頻”審理涉防疫犯罪案件並當庭宣判

該案的整個庭審過程中,審判人員、公訴人、辯護人在該院審判庭,被告人在看守所,以“遠程視頻”方式展開庭審,運用技術設備將庭審過程予以完整呈現和記錄,全程無接觸,既落實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又提高了審判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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