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7 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關於 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修訂旗下32只公募基金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經與基金託管人協商一致,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基金管理人”)擬對旗下32只公募基金基金合同、託管協議、招募說明書、招募說明書摘要等法律文件進行修訂。現將有關修訂內容說明如下:

1、根據中國證監會2019年7月26日頒佈、2019年9月1日實施的《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簡稱“《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要求,對旗下32只公募基金(相關基金名單詳見附件)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等法律文件進行修訂,具體修訂內容詳見更新後的基金合同和託管協議。

2、本次基金合同修訂的內容和程序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基金合同的規定,本次基金合同修訂的內容系因相應的法律法規發生變動而應當進行的必要修改,且對原有基金份額持有人的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協商後修改,無需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並已報中國證監會上海監管局備案。本次修訂後的基金合同、託管協議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生效並在本公司網站發佈。

3、根據“《信息披露管理辦法》”以及關於實施《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信息披露管理辦法》有關問題的規定,基金合同相關內容發生變更的,基金管理人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更新基金招募說明書,並登載在指定網站上。本次基金合同修訂的內容,基金管理人將同步更新招募說明書及招募說明書摘要。投資人辦理基金交易等相關業務前,應仔細閱讀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說明書及其更新、風險提示及相關業務規則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4、投資者可登錄本基金管理人網站( www.ftsfund.com );或撥打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戶服務電話(400-700-4518、95105680、021-38789555)進行諮詢、查詢。

風險提示:本公司承諾以誠實信用、勤勉盡責的原則管理和運用基金資產,但不保證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證最低收益。基金的過往業績不代表未來表現。投資有風險,敬請投資人認真閱讀基金的相關法律文件,並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品種進行投資。

特此公告。

國海富蘭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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