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5 雲龍“大手筆”助企業復工復產,返崗員工最多獎200元

2月24日,記者從雲龍示範區獲悉,該區將對返崗員工、復工企業進行補貼,其中返崗員工最高補助200元/人,企業招工補貼最高達30萬元,並且政府將為企業包車接員工“買單”。

根據該區出臺的《關於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業和項目復工復產的十條措施》(下簡稱“十條”)規定,該區規模工業企業或上年度納稅額超過100萬元的工業企業和重點項目,按60元/人標準一次性給予單位防疫物資採購資金補貼(2月20日前上崗);返崗員工按照200元/人標準給予一次性獎勵,並由企業統籌補貼至員工(2月10日至2月20日期間返崗),2月20日至2月25日期間返崗,獎勵100元/人;疫情解除後當月企業參加社會保險人數較上年同期每新增1人,按每人300元標準補助給企業,每家企業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30萬元(2月21日至3月31日期間招工);疫情期間企業和重點項目員工來源地較集中(30人以上)的,組織專車、專員、專業醫護人員進行“點對點"包車接送,包車費用由區財政全額承擔。

在降低企業成本方面,“十條”規定,對承租雲龍資產類生產性用房的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成創業團體等,實行“兩免三減半“政策,即免收2個月租金、減半3個月租金;自1月1日起,企業通過公益性組織、政府部門、疫情防疫醫院捐贈用於應對新型肺炎疫情的物品和現金,允許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全額扣除;對疫情重點保障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按照規定允許企業所得稅稅前一次性扣除;受疫情影響,生產經營活動困難的企業,可申請減免疫情期間的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疫情防控期間,區內工業企業及其項目,省級以上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按最低標準收取,市級和區級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全部減免。

株洲日報記者 胡樂 通訊員 文石金 何宗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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