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3家公立醫院試點住院醫療按“套餐”收費

福州新聞網2月25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張鐵國)省醫保局、省衛健委近日聯合印發《關於開展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收付費改革試點的通知》,決定於15日起陸續在福州市第一醫院、福建醫科大學附屬協和醫院、廈門大學附屬第一醫院等3家公立醫院,住院實施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收付費改革,未來將在我省更多三級醫院開展。

DRG收付費,是指對住院患者按疾病嚴重程度相似、臨床治療過程相似、資源消耗相似的住院類似病例組合成一個組,遵循同病、同治、同質、同價的原則,醫療機構按相應DRG組的收費標準進行收費,醫保和患者按規定的比例付費。

新舊住院收付費模式有何不同?省醫保局介紹,以往患者到醫院看病,由醫生開具診療項目,患者按項目付款結算,醫生開具的項目越多,總體醫療費用越高,這些項目中可能存在不必要的檢查化驗和藥品,增加了患者的就醫負擔。而DRG收付費,按診斷和治療方式,將疾病細分為不同的組,每個組都有一個統一的“套餐價”。同一個組的患者出院時,收費標準相同,即該組的“套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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