滿洲里海關出臺十六條措施 應對疫情影響 促進外貿穩增長

日前,海關總署黨委下發了《關於應對疫情影響,促進外貿穩增長的十條措施》,明確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時,要促進外貿穩增長,努力把新冠肺炎疫情對經濟的影響降到最低。2月18日,滿洲里海關結合關區實際和地方、企業需求,出臺了十六條具體措施,積極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和促外貿穩增長作貢獻。

措施主要涉及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物資、糧食、食品快速通關;加快驗放進口礦產品、生產資料等大宗貨物;優化行政審批流程;簡化加工貿易手(賬)冊延期、核銷手續,減少下廠稽查;積極支持農產品出口;從簡從快辦理行政處罰;加強海關外貿統計監測預警;不斷優化口岸營商環境八個方面。

下一步,滿洲里海關將設立貨物通關綠色通道,對疫情期間進出口物資提高機檢查驗比例,減少開箱檢查,優化行郵物品監管。對進口大宗散裝貨物,憑企業提交的第三方認證、檢測報告或質量安全自我聲明等,採取合併檢驗管理,降低送實驗室檢測比例,予以快驗快放。進口礦產品企業要求出具檢驗證書的,按規定送實驗室檢測,憑檢測報告出具檢驗證書。簡化進口特殊醫療物品檢疫審批,加快進境農產品的檢疫審批;簡化企業註冊信息變更手續,允許部分手續後續補齊;多渠道全方位指導企業全流程網上辦理行政審批。

滿洲里海關將對加工貿易企業因延遲復工造成加工貿易手(賬)冊超期核銷的,深加工結轉、內銷徵稅等各類申報業務超過規定時限的,憑企業說明辦理延期手續,企業事後補交有關材料;簡化核銷手續,減少下廠稽查。加強出口農產品原料種植基地的培育;優先辦理出口農產品的申報和出證服務;與出口農產品產地海關建立聯繫配合機制,進一步加強出口農產品快驗快放;加快出口備案企業審批流程。加強疫情期間中歐班列、貿易商品、貿易國別等重點業務指標監測分析,為地方黨政領導決策提供信息支撐;主動對接轄區重大外貿項目、重點企業,提前介入、宣傳政策;指導企業規範管理,減少進出口規範申報等報關差錯,避免發生程序性違規;加大政策諮詢服務力度,暢通疫情期間通關和諮詢服務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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