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費奇高服務卻跟不上,業委會也因為種種原因無法成立,請問怎麼才能維權呢?

易拉罐他哥


為什麼物業和業主矛盾突出?

業主說,你不就掃個地嗎,幹嗎要那麼多錢?

物業說,還有保安,還有綠化,還有~~

業主,我感覺保安有沒有都行,綠化幹嗎了?樹有了,草有了,要綠化幹嗎?

角度不同。

換個角度看看,可以嗎?

掃地的也要掙工資吃飯。

沒有保安,汽車亂進亂放,還真不行。

樹,雜草,沒人管,真不行。

唉。

打聽一下,物業公司一年能收多少錢?

工資支出是多少?

百分之七十多的物業公司不盈利。

保潔工資很低。

保安工資很低。

如果,所有的業主,都能分擔一點,注意一點衛生,保潔就可以多管一點片區。

如果業主,都能拔抜雜草,小區就會很美很美了。

很多事情,對於業主是舉手之勞。

放到物業公司,就需要專人管理了,就需要費用了。

解決方案是。

如果您對保潔員工作不滿意,您找一個人來,替換他。

如果您對保安工作不滿意,您找一個人來,替換他。

如果您對園林工作不滿意,您找一個人來,替換他。

別光想著,自己花錢了,就是大爺了。

大多數物業公司,真不容易。



理工男青牛


這種情況就會非常麻煩,很難維權。


按現行法規來看,你小區若不能成立業主大會,選不出業委會這個代表全體業主合法權益的組織,就難以建立與開發商、前期物業公司、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乃至相關行政部門之間的有效溝通機制,難以行使《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賦予業主的各項權利。


按你的描述,“小區物業費奇高服務卻跟不上”,無非是說你小區物業費定價很高,但前期物業公司的服務卻難以達到質價相符的標準。

要想改變這個現狀,只能通過召開業主大會,選出業委會,先與前期物業交涉,要求或者降低物業費價格,或者提高服務質量;若不能協調解決,可由業主大會授權業委會對外公開招標,另行選聘物業公司,按你們業主的意願確定物業費標準及服務要求。

可見,沒有業委會,要想進行維權就是空談。


你所說的“業委會也因為種種原因無法成立”,如果你小區的情況符合住建部《業主大會與業委會指導規則》第五十八條 因客觀原因未能選舉產生業委會,可以由物業所在地的居委會在街道辦的指導和監督下,代行業主委員會的職責。


也就是說,如果你小區當下的物業管理實際確實是極大的侵害了業主的合法權益,你們可以聯名向轄區街道辦提出申請,要求由其指定轄區居委會先代行業委會的職責,進而組織召開業主大會,討論小區物業管理事宜,例如是否更換物業公司,是否降低物業費標準等等。


當然,這裡僅限於理論探討而已,是否可行,是否能行,只能盡人事而聽天命了。


海風116067626


大家好!

交了高物業費,就應該享受相應的服務,天經地義。

先描述幾個場景,再探討解決辦法。

1,走廊裡的感應燈成了“長明燈”,24小時亮著,而且換成了大瓦數白熾燈。門前的住戶感覺“長明燈”不吉利,就通知了物業來維修,以為是聲光控制器壞了,卸下來才知道是有人把火線直接並聯了電路才成了長明燈,斷開,齊活。您可不要以為沒事了,這才剛剛開演,裡面的住戶罵罵咧咧的閃亮登場了,誰TMD吃飽了撐的把燈弄得一閃一亮的鬧鬼影……此處省略200字,兩家最終上演了“全武行”,驚動了110。

2,小區大門口安裝了車牌識別系統,小區居民有停車位的物業都把車牌號輸入了系統,攝像頭認車牌不認人。沒有停車位的亦能進入小區,得交費。大門口的保安就住在這個小區裡,平時恪盡職守,嚴格登記外來車輛進出小區大門口,按照每小時4元收取臨時停車費。保安家的車輛在小區裡沒有停車位,可每次到大門口都能起杆放行,進出自如,奧秘就是保安手裡有一開啟杆的遙控器。沒有停車位進不了小區又不想拿錢的業主不幹了,用私家車把小區的大門口堵了個水洩不通。還是110到場才解決了問題,物業宣佈通知了保安辭退了保安。

3,沒有業委會,確有一個幾百人的微信業主群,群主義正言辭的宣佈了群規,本群就是專門為本小區廣大業主爭取權益,聯繫方便服務的,進群的必須標明樓號單元號,嚴謹發佈廣告、推銷產品,否則清退出群。某日、某時、某人在群裡發了個紅包,搶到就是毛兒巴稀的,群裡頓時熱鬧了,謝聲一片,紅包下面緊跟著就出現了推銷化妝品的鏈接,沒有搶到紅包的就有意見了,強烈、劇烈、猛烈要求群主按照群規辦事,把不守規矩的清退出群,群主毫不客氣的照辦了。某日、某時、某人沒有發紅包,直接上了圖片,推銷某地產香米,需要的業主私信買了產品,不需要的就故技重演,要求將賣大米的清退出群,不知群主是沒有看到還是以後忘了,反正是大米賣的風生水起,群主始終沒有動靜。紙尿褲不甘寂寞亦閃亮登場了,套路亦是先發紅包再發鏈接推銷產品,沒有搶到紅包的又不幹了,高舉群規的大旗奮勇前進,點名群主把賣紙尿褲的清除出群,賣紙尿褲的亦不是善茬:清除我出群試試?這是公開叫板啊!群主就說了一句:你賣紙尿褲還有理了?紙尿褲立馬亮劍使出了殺手鐧:賣大米你為什麼不管?你收了人家兩袋大米……群裡亂成了一鍋粥,由相互指責演變成了人身攻擊,受了莫大委屈賣紙尿褲的業主,鬧到了群主的家門口理論,吵鬧不休、愈演愈烈,聰明的群主還是打了110,警察叔叔來了,最終群主以解散業主群收場。

4,狗狗是人類忠實的朋友,我舉雙手贊成!把“汪星人”喚作寶貝、兒子、閨女我亦能理解!可寶貝在外面惹了禍端,這“家長”就應該包賠損失,天經地義,養不教“父”之過。汪星人在小區花園裡屙翔、給車軲轆上撒尿、溜達不栓狗🐶繩咱且不表,就說一說某日在電梯裡一對年輕鄰居用嬰兒車載著三個月的嬰兒下樓來,中途電梯停下進來了一位阿姨鄰居抱著一隻“博美”寵物犬,不知道您碰到過沒有,大型犬一般不叫喚,狂躁了直接咬人,小型寵物犬見了生人就呲牙汪汪叫個不停,聲音還特別大,狗仗人勢不可擋。這博美可能是看到了嬰兒車蓋著嬰兒的被子特別漂亮吧,反正是在沒有任何徵兆的情況下,脫離了主人的懷抱,一下就躍進了嬰兒車,汪汪大叫抓撓蓋著嬰兒的花棉被,棉被下的嬰兒驚醒後嚇的哇哇大哭,年輕夫妻被眼前的景象嚇傻了,孩子的母親第一時間撲向了嬰兒車要趕走狗狗保護自己的孩子,嬰兒的父親和狗狗的主人亦反應了過來,六隻手同時按到了狗狗的身上,狗狗這畜牲您越是刺激它,它越是來精神,死命的抓撓著花棉被不鬆口爪,花棉被是包裹著嬰兒的,嬰兒驚嚇的哭聲撕心裂肺,嬰兒年輕氣盛的父親手背讓狗狗咬了兩口、爪子撓了幾下後終於把狗狗從花棉被上扯了下來,對著電梯壁的鏡子就撞了過去,一下、兩下、……狗狗一開始還聲嘶力竭的叫喚了幾聲,不一會狗頭就耷拉了下來。電梯到了一樓,狗主人抱起沒了氣的狗狗,悲痛欲絕地用頭撞向了嬰兒的父親,你撞殺了我兒子,我給你拼了。雙方的親人也都到了現場,苦大仇深,吵鬧不休,眼看著又要上演“武打片”,眾鄰居好言相勸,雙方都同意撥打110,警察叔叔來的及時,暫時的調解結果是:嬰兒的父親趕快去醫院注射狂犬疫苗,嬰兒的母親抱著嬰兒同去醫院,讓大夫檢查一下嬰兒傷著沒有、驚嚇的怎樣。後來兩家結仇了,嬰兒的父母讓狗狗主人家賠償注射狂犬疫苗費和嬰兒的檢查費,狗狗主人要嬰兒父親給“博美”兒子抵命就賠償,兩家各不相讓,準備通過打官司解決這事。老話說:遠親不如近鄰。這……這怎麼話說的那。

5,小區停車位緊張這是業主都能感受到的。平時在小區裡沒有停車位的臨時回家停車,就停在有空車位的停車位上,留個電話,車位主人回來了,一打電話把車開走,都能理解,畢竟小區裡車位緊張。某日晚間,一輛沒有停車位的車子停在了單元門口進出電瓶車和輪椅車的斜坡通道口上,就這裡有個地方可以停車了,當時小區裡沒有設置充電樁,業主的電瓶車都需要開到自己家走廊裡充電。第二天早上,去上班的走臺階出了單元門口,騎電瓶車必須走斜坡,可這輛車堵在出口,車子上亦沒有留電話,眼看著就要上班遲到了,眾鄰居的情緒就有些激動了,只能把電瓶車推回家裡改其他方式去上班,大家返回到樓下一看,不知道在幾樓飛下了一塊磚頭,正好砸在了車子的擋風玻璃上,幹個稀碎。車主怒火萬丈,打了110報警,聽鄰居說警察叔叔走時對車主撂下話:這是停車的地方嗎?這不是找著……車主氣不過,寫了一塊牌子放在了單元門口,大意是:我住在這個單元***室,電話***,小區停車位緊張,停停車就給砸了,你敢站出來嗎?一夜無話,第二天清晨,牌子的上方用紅色的白板筆寫了一行字:SB,你再停車試試!

一個不大點的小區,五棟高層住宅,每棟3個單元,大約2000戶主,一家按照3口人計算6000人,每天浩浩蕩蕩進出小區,柴米油鹽醬醋茶,鍋碗瓢盆交響樂,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一大家子人,沒有物業公司盡心盡力的服務當然不行!這可不是指責物業就知道收物業費,不就是擦擦地嘛這樣簡單。業主感覺交了奇高的物業費,但是不能保證每戶業主都能表現出和諧社會公民應有的基本素質。家庭矛盾社會化,警力本來就緊張,來不來就以納稅人的姿態“調動”警察叔叔出面,這和“懟”、“噴”物業的心態如出一轍,反正我是交了物業費了。業委會就是個居民的自發性組織,需要對應大量事無鉅細的工作,能應付下來就屬不易,都解決好了達到每戶業主滿意,這絕不可能。這就是業委會難以成立和持久的根本原因,況且還是一個沒有報酬的需要有奉獻精神的組織。我狹隘的認為,物業公司、業委會是分工不同的一家人,最終目的都是服務好小區的業主為宗旨!期盼能明白這淺顯易懂道理的聰明業主,不再上演撥打110報警電話的戲碼!

歷盡生活艱辛,感謝生活給予!

圖片選自網上,如有不便,聯繫刪除。謝謝!


菩薩亦喜歡實在的人


小區物業管理公司管理不到位,業主可以通過投訴和訴訟兩種渠道維權。作為普通業主,向主管部門投訴是最常見和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現階段,雖然已經有了物權法,但是由於法律法規不夠細化,導致很多小區業委會成立難,這是普遍現象。如果業主受到不公平對待,如何快速有效維權,一般有這麼幾種方法。

1,細讀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的管理服務條款,知道哪些情況是由於物業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然後做好證據保全,比如相關照片,文件或者錄音等。

a,向街道辦事處或者居委會投訴,講清楚事情緣由和自己訴求。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居委會有部分管轄權,可以行使部分業委會權利,對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監督。

b,向國土房管局直接投訴。該部門可以直接管轄小區物業及物業管理公司。

C,打電話去市長熱線12345。該熱線是當前最繁忙和最佳的市民投訴熱線。由於各地區管理存在差異,很多地區搞形式比較嚴重,但是總的來說還是直接有效。

2,訴訟。

一提到訴訟,很多業主都擔心麻煩。其實只要你有憑證,這是最有效的維權方式。只是現階段,管理存在不少漏洞,業主跟物業公司存在地位不對等,權利和義務不明確,所以業主比較容易吃虧。

現在由於城市小區發展太快,物業管理公司作為一個新興企業,也是摸著石頭過河,往往摸過界線損害業主權益,這樣的情況下,業主要學會有效維權,維護自己利益。


我將與你同行


每個家庭的建成和成長都會時不時的和物業打交道,物業負責著對小區環境、安保以及公共設施維護的工作,起著很重要的作用,因為物業人員素質的層次不齊以及部分物業和開發商千絲萬縷的關係,所以造成服務質量的千差萬別,有的小區業主非常滿意自己的物業,但有的小區業主對物業深惡痛絕,感覺自己明明繳納著高額的物業費用,但卻享受不到應有的服務質量,甚是生氣,對於這種現象我們該如何維權呢?

如題所說,在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前提下想要對物業進行維權,第一,向當地物業管理委員會進行舉報投訴,在舉報投訴過程中要保存好物業不作為的相關證據,不要空說無憑,這樣維權會很困難。第二,將物業作為被告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同樣要重視證據的保留,法院會協調居民和物業的關係,如若解決不了將進入案件的審理階段.第三,通過當地的媒體曝光物業,請媒體介入向物業部門施加壓力,使他們改正錯誤的做法。

其實,在物業問題的管理上,成立業主委員會才是最快、最便捷的途徑,儘快成立業主委員會來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帶著儒意去遠航


目前以小區問題維權我建議從兩個方面進行,第一繼續協調組建小區業主委員會,只有成立了委員會今後不管是換哪家物業公司小區的利益都會有所保障,現查清為什麼遲遲不能組建的原因,建立業主群,從中挑選有擔當,有影響的人建立。

第二聯合當地物價跟工商管理部分,對小區的物業收費價格進行徹底核查,讓政府部門監管,確定落實小區收費價格體系合理化。


喵語繪車


這個簡單,自己蒐集證據,然後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重新核定物業費收費標準。最後法院是會讓雙方協商解決的。

這個在網上有成功的案例,就是湖北的一位大哥,最終是將”1.4元/平/月”的物業費成功降低至1元/平/月。

從宣判結束,其他業主就紛紛找物業要求退費,享受著同樣的服務,卻比別人多拿錢沒人願意幹。最終也導致物業自動撤出。

不過業主也沒撈到好,物業在交接的時候將欠費業主所欠費用作為固定資產移交給後一個物業,造成後物業服務不好業主要求物業退場時物業要求返還該部分資金。

在法律上債務是可以轉移的,債務轉移不等於債務滅失,一樣是要償還的。


Cream陳


1.首先向社區居委會反應情況·

2.其次可以去住建局主管部門投訴。

3.至於維權的話,那就要把您跟物業公司簽訂的服務協議找出來,對照服務內容再結合實際服務缺陷,有針對性的去留下影像證據。以便日後起訴。

4.至於業主委員會的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成立,也可以向社區反應,聯名業主書面簽字要求成立業主委員會。可以上網搜索業主委員會成立規則,按要求和程序發起維權。


周愛國


等你當了領導,有了權利,再考慮維權,現在沒權你維什麼權。


第二階文明倡導者


小區物業的管理體制,將來在國家的層面上肯定出臺新的政策。從各地的情況來看,很多物業公司和業主發生矛盾。而業主委員會它就是一個鬆散的組織。屬於遊兵散將對小區的事項,不會有人上心。也不會做出什麼決策。小區的公共部位發生問題了,需要維修,還得需要業主委員會和小區居民簽字,這種現象屬於夢想很美好,現實很骨感。根本就推行不下去。我的建議是由所在小區的社區居委和住建管理部門結合,來決定修還是不修,來決定動用不動用大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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