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因疫情致病和生活困難可申請臨時救助

天津:因疫情致病和生活困難可申請臨時救助

疫情期間,因遇特殊情況,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困難的天津市民和無法返鄉的外地困難群眾,均可採取撥打各區民政部門聯繫電話方式,尋求臨時救助。昨日,市民政局發佈通告,將各區民政部門聯繫電話對外公佈。

據介紹,為及時救助因患新冠肺炎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個人和家庭,給予家庭和個人每人救助標準不超過3個月低保標準救助;對急需醫療救治的救助對象,每人救助標準不超過2萬元;對於因患新冠肺炎,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我市低保標準的,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可以向民政部門申請社會救助。民政部門對政府救助後仍有困難或不符合政府救助條件的邊緣性困難群眾可通過市、區兩級社會救助基金予以救助,也可以通過“救急難”平臺,將困難群眾有關情況進行轉介,尋求相關部門的支持;對於因患新冠肺炎的低保、低收入家庭救助和特困人員供養對象,家庭因醫療支出超過2000元的,可以申請支出型臨時救助。對因探親、旅遊、務工等原因患新冠肺炎,導致基本生活出現嚴重困難的非我市戶籍地流動人口,由急難發生地街道(鄉鎮)或區民政部門採取一事一議方式給予臨時救助,救助對象無需提供居住證。(記者 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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