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區內往來人員不進行隔離觀察

內蒙古:區內往來人員不進行隔離觀察

中國發展網訊 據中新社消息 24日,內蒙古自治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關於實行疫情精準防控促進復工復產有關事項的通知》(下稱《通知》),通知中稱,內蒙古自治區內往來人員不進行隔離觀察。

《通知》稱,對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的密切接觸者和有湖北往來史人員,隔離觀察期滿後,在當地健康觀察滿一週以上,出具解除隔離健康證明的,不再進行隔離觀察;對有廣東等疫情較重地區往來史人員,隔離觀察(包括居家隔離)期滿後,不再進行重複隔離觀察;對湖北及其他疫情較重地區以外省份往來人員和自治區內往來人員,不進行隔離觀察。

同時,《通知》中表示,各地嘎查村(社區)要建立崗位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值班值守等制度;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轄區居民健康情況,做好居民健康信息登記,建立居民健康信息檔案。

新冠肺炎防控期間,居民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情況的、符合隔離情形的、居家隔離出現發熱咳嗽等異常症狀的,要主動向所在蘇木鄉鎮(街道)和屬地衛生健康部門報告,並採取相關管控措施。對本嘎查村(社區)居民實行出入登記制度,不限制出入人數、次數和時段;對非本嘎查村(社區)人員,要做好詢問、登記、檢測體溫等工作,予以出入放行。

關於復工復產用工管理,《通知》中提到,把好返崗人員和外來人員的防疫關,精準到人;加強企業、單位內部管理,提前制定防控方案,對所用員工進行全程管理;當地衛生健康部門要深入廠礦企業進行防控工作指導,對於重點用工企業,要選派專人駐場(廠)指導。

《通知》還稱,在切實做好防控管理的條件下,可舉辦相關小型商洽、會談、簽約等商務活動,禁止舉辦展會、論壇、年會等人員較多的聚集性活動。活動主辦方為疫情防控責任單位。並鼓勵通過網絡、視頻會議等方式開展商務活動。

同時,商場、超市、銀行和涉及群眾生產生活基本公共服務的窗口單位,各地區在按照相關指南做好防控工作的基礎上,有序有計劃組織恢復經營、服務秩序。並根據當地疫情變化,動態調整地區分類和防控策略。

關於公共交通防疫,《通知》中表示,對於長途客運、農村客運、城市公交、出租汽車等公共交通行業,要嚴格落實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司乘人員個人防護。上崗前,要進行防疫知識培訓,實行健康報告制度、進行體溫測試。上崗時,要佩戴口罩、手套等防護用品。鼓勵使用線上支付。視情況對乘車旅客進行體溫檢測,要求乘客佩戴口罩、離散選座、分散候車,控制載客密度;對車站、車輛進行規範消毒、保持空氣流通;出現旅客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疏散人員,配合做好流行病學調查,對相關站場、車輛進行徹底消毒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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