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十條措施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為幫助廣大市場主體防控疫情、有序做好企業復工復產,大同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作用,

推出十條服務措施從優服務、解難題、嚴監管等方面精準施策,解決企業復工復產中面臨的實際問題。

大同:十條措施保障企業復工復產

一、推行包容審慎執法。

疫情期間對復工復產企業除雙隨機抽查、投訴舉報、上級交辦事由外,不入企檢查。對非主觀故意和情節輕微並及時糾正且未造成重大危害後果的首次違法違規經營行為,不予行政處罰,適當通過責令改正、批評教育等措施進行制止或糾正。

二、允許藥品經營資質延期使用。

器械經營企業和藥品經營零售企業許可(備案)資質期滿,在維持現有條件不降低情況下,可自動延期至疫情解除後2個月內。

三、支持食品生產經營。

食品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在2020年1月23日後有效期限屆滿,受疫情影響無法領取新證的,可延期使用至疫情解除後30日內。

四、簡化特種設備報檢程序和檢驗流程。

對復工復產企業的特種設備,開通電話報檢服務,優先安排,先檢驗設備,後審查資料。因疫情無法按期定期檢驗的,使用單位在採取有效安全措施的前提下,可申請延期檢驗。電梯維保單位在保障電梯安全運行基礎上,與使用單位協商一致後可適當延長現場維保週期。

五、加強質量技術服務幫扶。

提供先進質量管理體系的諮詢服務,幫助解決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質量問題。優先提供企業急需計量器具的檢定校準服務,對企業到期需要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經申請並已自行核查的,可適當延長使用有效期。

六、服務企業貸款融資。

疫情期間,對藥品、醫療器械、消毒產品等生產企業和中小企業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公益服務,緩解資金困難。鼓勵企業線上辦理動產抵押登記、變更、註銷業務。

七、支持本地企業釋放防控物資產能。

對具備相應條件有意向轉產非醫用防護服和日常防護口罩的企業,開展定向幫扶,促進儘快投產,積極幫助企業送檢。我市不具備檢驗能力無法及時檢驗的,疫情期間允許企業憑自檢報告在大同市範圍內銷售。

八、減免技術服務收費。

疫情期間局屬檢驗檢測機構對防控相關的本市儀器設備提供免費計量檢定服務,對復工復產企業相關產品質量檢驗檢測收費減半。

九、審慎異常名錄管理。

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經企業申請,可以簡化流程、儘快移出。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並推行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移出和信用修復業務網上“不見面、非接觸”辦理,對煤電油氣暖等重要生產生活物資保障供應,以及衛生防疫、食品藥品經營等領域企業的申請,優先辦理、特事特辦。

十、加強價格監管。

嚴厲查處涉企亂收費行為,減輕企業復工復產負擔。支持企業增加產能,嚴厲打擊口罩等防控 物資生產領域哄抬價格等違法行為,維護防控物資生產設備、原輔材料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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