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所有地區取消不合理車輛和人員勸返措施 不得封路阻斷交通

新甘肅客戶端訊(新甘肅·每日甘肅網記者都一鳴 江文濤)2月24日上午,省政府新聞辦舉行《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級三級應急響應防控指導意見 》新聞發佈會,省政府副秘書長祁建邦就《甘肅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級三級應急響應防控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的主要內容作了介紹。

據介紹,《指導意見》第6條規定規範流動人口管控。推廣使用健康出行碼方便群眾出行,有外出需求人員,可通過手機申領健康出行碼,在全省範圍內通用,24小時內有效,24小時後即用即申請。未治癒的確診病例、未排除的疑似病例、未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密切接觸者、未解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者、治癒出院未滿14天的居家隔離者、14天內有發熱、咳嗽等相關症狀者不能申請領取健康出行碼。對省內跨市州、跨縣區或省外來甘返甘等流動人員分類採取醫學觀察措施,能夠提供健康證明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對於來自省內外低風險區的,進行信息登記、健康監測,不需要居家隔離。在加強和跟進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逐步有序恢復道路客運服務,全面恢復公交出租和縣市客運,不得封路、封村、封社區、封市場。對有組織的勞務輸轉,可以採取包車接送、專列直達等一站式、點對點輸轉運送。所有地區取消不合理的車輛和人員勸返措施,不得封路阻斷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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