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打好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的攻堅戰,加快建設製造強省,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打造具有戰略性和全局性的產業鏈,全面提升我省工業(產業)園區發展水平,更好地促進優質生產要素集中集聚,為全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提供有力支撐,經研究,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 總體要求

1

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決策部署,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圍繞主導產業重在“強”、新興產業重在“培”、傳統產業重在“優”的發展方向

,強化閩東北、閩西南兩大協同發展區產業協調佈局,切實抓好工業園區、工業互聯網“一實一虛”兩大平臺建設,加快園區標準化建設,提升產業基礎能力和產業鏈水平,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作為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環節,推動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

2

發展目標

圍繞“扶引大龍頭、培育大集群、發展大產業”,支持主導產業發展壯大、新興產業佔比提升、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到“十四五”末,電子信息與數字產業、先進裝備製造、石油化工、新材料與新能源、現代紡織服裝、食品與醫藥等產業進一步發展壯大,力爭打造3個超萬億產業、3個超8000億產業,形成20個以上規模超千億的產業集群,培育60家以上產值超百億元工業企業(集團),其中產值超千億元的10家。

二 做強做優做大產業

1

“強”主導產業

電子信息與數字產業強化“增芯強屏”,重點拓展新型顯示和芯片設計、製造、封裝測試等產業鏈,打造東南沿海集成電路產業集聚區和電子信息產業基地。

先進裝備製造產業重點推動汽車、工程機械、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環保設備、高技術船舶、海工裝備等加快發展。

石油化工產業圍繞“兩基地、一專區”,重點發展對苯二甲酸、對二甲苯、乙二醇、聚乙烯、己內酰胺/尼龍6等產品。

新材料與新能源產業積極推進納米、超導、智能等共性基礎材料研發和產業化,重點發展高端不鏽鋼冶金新材料、高性能稀土磁性材料、有機硅/氟材料、發光材料、儲氫材料及石墨烯等新材料和核電、海上風電、新能源電池、氫能等清潔能源。

現代紡織服裝產業重點發展功能性差別化纖維、高檔面料、高性能產業用紡織品等,發展壯大化纖、棉紡、織造、染整、服裝產業鏈。

食品與醫藥產業重點做大食品加工業,做強生物製藥、做精現代中藥、做優醫療器械,發展核醫學產業,積極培育大數據智能醫療等健康產業新業態。

2

“培”新興產業

實施新興產業倍增計劃,對接世界和國內500強企業,精準謀劃一批產業鏈缺失、延伸和升級項目,著力突破一批重大關鍵核心技術,推動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海洋高新、新能源汽車、新材料、生物醫藥、高效太陽能電池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著力推進製造業與一產、三產融合發展

,打造“工業+旅遊”等新業態。

加強集成創新,完善新興產業技術創新體系,分行業組織實施一批新興產業重點項目、培育一批龍頭企業、建設一批示範工程,培育壯大“雙高”企業。

3

“優”傳統產業

強化對傳統產業的分類指導、分業推進,在輕工、紡織、機械、建材等行業領域繼續實施“機器換工”,推動數字化控制技術應用,集成創新一批高端數控裝備工業機器人,提升裝備信息化水平,促進傳統產業向數字化、高端化、智能化、綠色化轉型升級。

實施新一輪技改專項行動,推進

研發、製造、營銷、服務等環節的協同融合。

發揮智能製造樣板工廠(車間)的示範作用,打造一批產業創新中心,建成一批供應鏈服務業平臺,推動傳統產業從“製造”向“智造”轉變

4

“融”數字經濟

大力發展數字經濟,加快數字技術與製造技術的滲透、融合和創新應用,重點發展互聯網、物聯網、大數據、安全可控、雲計算、邊緣計算、人工智能、智能製造、5G、區塊鏈、衛星應用、無人機、智能網聯汽車等技術和產業,推動製造業加速向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深度融合。

推動實施一批先進製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試點示範項目,大力發展平臺經濟、共享經濟、體驗經濟等新業態新模式。

深化“互聯網+先進製造”,推動中小企業“上雲上平臺”。

實施“人工智能+”以及工業互聯網“十百千萬”等工程。

推動“5G+工業互聯網”產業園、標杆企業、工業互聯網平臺應用創新推廣中心建設。

建設工業數字化服務平臺,形成數據驅動型創新體系和發展模式,打造數據驅動的工業新生態。

三 突出龍頭品牌帶動

充分發揮龍頭企業帶動作用,加強產業鏈協同創新,打造更強創新力、更高附加值的產業鏈。

持續實施百億龍頭、千億產業集群推進計劃,落實新一輪龍頭企業改造升級行動,帶動形成一批優勢龍頭企業和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

鼓勵上市企業加強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合作擴大國際市場,加大研發和品牌宣傳,進一步提升質量品牌核心競爭力。

加強對上市後備企業的培育和輔導,打造更多國際國內知名品牌。

實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的“三品”戰略,強化品牌建設,鼓勵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省政府質量獎。

支持園區中小微企業走“專精特新”發展道路,培育一批細分行業“單項冠軍”企業,促進園區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鼓勵聯盟創牌,打造福建制造新名片。

四 促進產業集約發展

1

提高效益

制定完善畝均稅收、投入產出強度、全員勞動生產率等畝均效益綜合評價辦法。

對畝產達標企業,在政策上優先支持、用地上優先保障;鼓勵“零地增資”,支持企業在符合規劃和安全要求、不改變用途的前提下利用現有土地,拓展地上地下空間,提高容積率。

對畝產不達標企業,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土地政策及安全生產、環保等有關規定,制定差別化用能、水電價、排汙及改造提升等政策措施,倒逼企業轉型升級。

2

盤活存量

優先保障製造業發展空間。採取“存量盤活+擴區增容”的辦法,積極引進培育產業龍頭、產業鏈配套、生產性服務業等項目。

對低效工業用地和高耗能、高汙染、低水平重複建設、產能過剩項目,通過合作重組、聯合招商、收購儲備、司法拍賣等方式盤活的,經有權地方政府批准,可採取產權分割轉讓方式,促進土地資產處置。

通過土地“改功能、不改性質”的模式,實施“騰籠換鳥”,引導園區內企業利用原工業用地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文化創意等新興產業以及我省鼓勵發展的生產性或高科技服務業,實行5年過渡期政策。過渡期內,可暫不辦理土地用途變更手續。

過渡期滿,需辦理改變用地主體和規劃條件手續時,可通過協議方式辦理,並依法確定規劃條件。

五 建立完善園區標準化體系

1

強化工業(產業)園區建設標準化

推動工業(產業)園區規劃與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以及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資源利用上線、環境准入清單(“三線一單”)等有機銜接,促進“多規合一”

加快園區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嚴格落實環境監管要求,提高環境治理能力。

支持一批集約程度較高的國家級、省級園區修訂完善規劃,依法依規擴區升級;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重點產業佈局,加快推進工業企業“退城入園”轉型升級

2

開展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試點

每個設區市選擇若干試點園區,力爭2~3年內形成一批示範標杆園區。

引導工業(產業)園區從園區規劃、基礎設施、土地利用、投入產出、園區配套、管理服務、安全生產等方面加強建設,改造提升為功能完備、宜居宜業的標準化園區。

對標一流,構建高水平的園區產業發展標準體系,鼓勵園區建立並推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引導企業制定實施嚴於國際國內標準的企業標準;支持企業主導或參與制定產業發展的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鼓勵企業發展個性定製標準。

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加快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園區。[《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指南》見附件]

六 加大財政金融支持

引導開發性、政策性金融機構多渠道籌集中長期資金支持重大製造業項目建設。各市、縣(區)政府在省級核定的新增債務限額內統籌支持所轄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工業(產業)園區利用專項債券實施基礎設施配套建設,促進園區融資渠道多元化。

省級企業技改投資基金擴大至200億元,優先用於支持重點工業(產業)園區內企業技術改造、園區配套設施建設。引導省PPP基金、省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省地方產業基金等各類基金傾斜支持園區標準化建設和園區內企業發展。支持園區盤活經營性資產,構建園區建設投融資實體,吸引各類股權投資基金或國內外專業化園區建設機構加盟。

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園區搭建一站式金融服務綜合平臺,引導金融機構在園區設立營業網點,創新金融產品服務,推廣“無間貸”、園區資產按揭貸和知識產權、倉單質押等融資模式,探索“政銀保”信貸模式。

深化產教融合,鼓勵市、縣(區)建設工業(產業)園區職業技能提升中心。鼓勵引進培養製造業高端人才、高技術職業工人,鼓勵園區內企業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培訓,並按規定對參加職業技能和崗位技能提升培訓的城鄉勞動者予以補貼。

整合引導省級發改部門基礎設施建設、工信部門技術改造、科技部門研發創新、人社部門職業培訓、商務部門商貿服務、生態環境部門環保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教育、醫療、文旅、體育、民政等方面資金約40億元

,向試點園區標準化建設傾斜(政策執行期3年)。各市、縣(區)政府也要整合各部門有關資金,重點支持所轄園區標準化建設和質量提升品牌創建工作。鼓勵各地設立工業(產業)園區產業發展基金,開展園區標準化建設。

七 創新體制機制

堅持創新驅動,集成完善創新政策,打造高水平國家級實驗室和省級實驗室,實施工業強基工程,集中突破一批“卡脖子”關鍵共性技術,不斷提升產業基礎能力。

加快建設特種機器人、智能裝備、專用車輛、石墨烯、LED等一批國家級或省級質檢中心,以及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等國家級平臺,打造園區標準計量認證檢驗檢測“一站式”公共技術服務平臺。

支持採用一區多園的管理模式,探索國家級、省級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分別由市、縣(區)領導兼任,優化管理體制,促進內部扁平化管理。

理順並完善園區與屬地政府管理體制,理順園區安全生產、環保等社會管理職責。

自貿試驗區創新成果率先在標準化建設試點園區複製推廣。

優先支持有條件的試點園區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賦予保稅功能,服務對外開放。

探索制定工業(產業)園區稅收分成辦法,強化園區建設資金保障。

鼓勵實行“園區管委會+公司”的管理模式,將園區資產打包由專業的運營公司統一管理、運營,負責廠房回購、招商引資、專業化服務等工作。

探索通過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實施園區標準化建設。

健全完善工業(產業)園區發展工作聯席會議制度。

實施考核評價

對試點標準化建設的工業(產業)園區實施考核評價

試點園區依據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要求,適時調整修訂園區發展規劃。

結合“福建省開發區綜合發展水平考核評價”工作,建立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實施分等考核。

省級財政安排1億元,對考核評價優秀的試點園區按照正向激勵機制給予一定獎勵,在專項債券、專項資金等方面予以傾斜支持,並列為示範園區加以經驗推廣;對考核評價不達標的園區督促其加快標準化建設、整改提升

附件: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指南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0年2月14日

(此件主動公開)

【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附件

【政策】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业(产业)园区标准化建设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規劃佈局科學

工業(產業)園區規劃與當地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等有機銜接,落實“多規合一”。每個園區應規模適中、佈局合理、用地集約。園區內形成1~2個主導產業,主導產業定位清晰,具有明顯的示範引領和輻射帶動作用。

基礎設施完善

加大工業(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建設投入,組織實施園區改造提升工程包,園區實現“七通一平”。供水、供電、通信方面,能夠保障園區內企業的基本需求;道路方面,園區內道路可滿足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需求和交通安全,並形成閉環;安全方面,建立安全管理應急平臺,健全應急管理隊伍建設,能夠實施安全生產與應急一體化管理;環保方面,建成完善汙水集中處理設施或入園企業能夠方便接入市政管網,且雨汙分流,按規劃要求建設完善危廢、固廢集中處理設施;場地平整方面,可基本滿足項目落地施工條件。

土地利用集約

試點園區核准土地面積原則上不低於5平方公里,已開發面積比例超過50%。按照“一區多園”整合的園區,可統一計算。園區內工業用地容積率高於全省平均水平,專業工業(產業)園區工業用地容積率參照《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執行。

投入產出高效

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試點園區,工業總產值達到300億元以上,實現稅收10億元以上,工業用地畝均產值達到250萬元/畝以上。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的試點園區,工業總產值達到400億元以上,實現稅收15億元以上,工業用地畝均產值達到300萬元/畝以上。試點園區的R&D投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園區內新落地項目產出指標,按照當地產業投入與產出控制指標執行。按行業類別,投資強度、稅收強度不低於全省平均水平,環保符合相關規定,能耗達到國內行業先進水平。

生產生活配套

加大教育、醫療、住宿、商貿、文體、社區服務等方面投入,園區具有綜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綜合配套服務設施,具備科研、商業、服務等公共設施建設功能,滿足園區職工基礎的就學、醫療、居住、消費等需求。

管理服務高效

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務組織體系,成立專業化的管理、運營、招商團隊,實行市場化運作,承擔園區開發建設、招商引資、投資運營、專業化服務等功能。建設園區綜合服務中心,培育專業化中介服務機構,探索服務不出園區,為項目落地提供全過程“保姆式”服務。健全社區組織,完善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強化社區服務功能。培育創新中心,建設公共研發檢測平臺、行業聯合實驗室、產業研究院、工業互聯網等初創孵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建設職業技能提升中心,成為面向工業(產業)園區產業工人、企業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等對象提供職業技能培訓的公共服務平臺。引入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專業創投和風投基金公司,並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有效對接企業投融資需求。

標準研製一流

工業(產業)園區內企業具有行業特色、協調配套的標準體系,建立科研成果向標準同步轉化機制、創新技術與標準推廣運用機制、標準實施與效果評價長效機制,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積極承擔或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制修訂以及國際、全國、省級標準化技術組織工作,爭取更多標準“話語權”。

《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政策解讀

日前,經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我省出臺了《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閩政〔2020〕1號),現對政策出臺背景和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一、出臺背景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財經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和對福建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主導產業重在“強”、新興產業重在“培”、傳統產業重在“優”和抓好工業園區、工業互聯網“一實一虛”兩大平臺建設,完善園區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配套、推動園區高質量發展的工作要求,落實省委十屆九次全會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我省工業(產業)園區發展水平,更好地促進優質生產要素集中集聚,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作為構建現代化經濟體系的關鍵環節,省政府出臺了《關於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

二、主要內容

《指導意見》從總體要求、做強做優做大產業、突出龍頭品牌帶動、促進產業集約發展、建立完善園區標準化體系、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創新體制機制、實施考核評價8個方面,提出實施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推動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具體政策措施,並提出我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指南,主要內容如下:

(一)總體要求。明確工業(產業)園區發展的指導思想和發展目標,提出到“十四五”末,力爭打造3個超萬億產業、3個超8000億產業,形成20個以上規模超千億的產業集群,培育產值超百億元工業企業(集團)60家以上,其中產值超千億元工業企業(集團)10家。

(二)做強做優做大產業。“強”主導產業部分提出電子信息與數字產業、先進裝備製造產業、石油化工產業、新材料與新能源產業、現代紡織服裝產業、食品與醫藥產業發展的方向;“培”新興產業

部分提出要大力實施新興產業倍增計劃,謀劃一批產業鏈缺失項目,推動製造業與一產、三產融合發展,完善技術創新體系,延伸產業鏈、技術鏈和價值鏈;“優”傳統產業部分主要突出“機器換工”,加大技改力度,提升傳統優勢產業裝備數控化水平,推動產業從“製造”向“智造”轉變;“融”數字經濟部分提出要加快數字技術與製造技術在更大範圍、更深程度的融合和應用,推動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和實體經濟的深度融合。

(三)突出龍頭品牌帶動。持續實施百億龍頭、千億產業集群推進計劃,帶動形成一批優勢龍頭企業和科技小巨人領軍企業。實施品牌戰略,引導企業在向更高層次發展過程中提升質量品牌核心競爭力,培育一批在細分行業和細分市場具有領導力或影響力的“單項冠軍”、科技“小巨人”企業,打造福建制造新名片。

(四)促進產業集約發展。制定完善畝均稅收、投入產出強度、全員勞動生產率等畝均效益綜合評價辦法,引導企業對標先進、補齊短板、分類提升,對畝產達標企業,在用地上優先保障;對畝產不達標企業,制定差別化用能、水電價、排汙及改造提升等政策措施,倒逼企業轉型升級。盤活存量土地,對低效工業用地要通過合作重組、聯合招商、收購儲備等方式“騰籠換鳥”,促進土地資產處置。

(五)建立完善園區標準化體系。推動工業(產業)園區規劃與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以及“三線一單”等有機銜接,嚴格落實環境監管要求,支持園區依法依規擴區升級,加快推進工業企業“退城入園”轉型升級。建立園區標準化體系,開展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試點,引導工業(產業)園區從園區規劃、基礎設施、土地利用、投入產出、園區配套、管理服務等方面加強建設,改造提升為功能完備、宜居宜業的標準化工業(產業)園區。

(六)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引導金融機構支持重大製造業項目建設,創新金融服務,加大金融服務實體力度,省級技術改造投資基金、PPP基金、省產業股權投資基金、省地方產業基金、專項債券等傾斜支持重點工業(產業)園區配套設施建設和園區企業發展,整合省直相關部門約40億元專項資金,支持園區的基礎設施、創新研發、公共服務配套建設等。

(七)創新體制機制。理順並完善園區與屬地政府管理體制,理順園區安全生產、環保等社會管理職責,優化園區管委會管理體制,促進內部扁平化管理。鼓勵推廣“園區管委會+公司”的管理模式,由專業公司統一運營、統一管理,市場化運作開展招商引資、廠房回購、專業化服務等。

(八)實施考核評價。建立完善考核評價體系,對試點標準化建設的工業(產業)園區實施考核量化評價,省級財政安排1億元,對考核評價優秀的試點園區按正向激勵機制給予一定獎勵,在專項債券、專項資金方面予以傾斜支持。

(九)《福建省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指南》。主要從規劃佈局、基礎設施建設、土地利用、投入產出、生產生活配套、管理服務、標準創新7個方面對工業(產業)園區標準化建設提出定性或定量的要求。“規劃佈局科學”方面提出試點園區規劃要與當地經濟社會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產業規劃等有機銜接,實現“多規合一”。園區內形成1~2個主導產業,主導產業定位清晰。“基礎設施完善”方面提出加大工業(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配套設施建設投入,園區實現“七通一平”。供水、供電、通信、道路、場地平整方面滿足園區內企業基本需求,安全、環保方面滿足安全生產、應急管理以及環保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相關要求。

“土地利用集約”方面提出試點園區核准土地面積原則上不低於5平方公里,已開發面積比例超過50%,園區內工業用地容積率、綠地率高於全省平均水平。“投入產業高效”方面提出以傳統產業為主的試點工業(產業)園區,工業總產值達到300億元以上,實現稅收10億元以上,工業用地畝均產值達到250萬元/畝以上。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主的試點工業(產業)園區,工業總產值達到400億元以上,實現稅收15億元以上,工業用地畝均產值達到300萬元/畝以上。試點園區的R&D投入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生產生活配套”方面提出試點園區要加大教育、醫療、住宿、商貿、文體、社區服務等方面投入,具備科研、商業、服務等公共設施建設功能,滿足園區職工基礎的就學、醫療、居住、消費等需求。“管理服務高效”方面提出試點園區具有完善的管理服務組織體系,成立專業化的管理、運營、招商團隊,實行市場化運作,承擔園區開發建設、招商引資、投資運營、專業化服務等功能。建設園區綜合服務中心,培育創新中心,建設初創孵化平臺和成果轉化平臺,建設職業技能提升中心,引入金融機構營業網點、專業創投和風投基金公司,並建立信息共享平臺,有效對接企業投融資需求。
“標準研製一流”方面提出試點園區企業要健全具有行業特色、協調配套的標準體系,建立科研成果向標準同步轉化機制、創新技術與標準推廣運用機制、標準實施與效果評價長效機制。要積極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實施團體標準培優計劃和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爭取更多標準“話語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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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企直通車”旨在應用“互聯網+”開闢企業直通省領導的快速通道。企業可以通過“直通車”諮詢政策、反映問題、提出建議、表達訴求。按照“馬上就辦”的要求,省政府辦公廳組織專人第一時間分辦、落實、反饋,省市縣聯動、省直部門協同,更好地服務企業、促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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