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進一步加大機動車管控力度

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疫情防控關鍵期,將全面加強武漢市區域內交通管控,減少機動車出行。除抗疫車輛、公務用車、公共交通、醫護人員用車、運輸生活必需品車輛和救護、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禁止通行。

對前期報備車輛,武漢市將進一步規範統一市內車輛通行證。通行證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製作,由各區新冠肺炎防控指揮部負責審核登記發放。其他相關部門車輛需通行的,經省市防控指揮部登記備案後,到武漢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領取通行證。

救護、消防、搶險、環衛、警車等特種車輛可直接通行。醫護人員、公安民警(輔警)憑相關職業證件通行。公務用車,公共交通車,用於運輸生活必需品、醫療物資、建設物資的貨運車輛憑單位證明通行。因特殊情況有臨時通行需求的,由所在單位(社區)出具出行事由證明,隨車攜帶工作證件,可以通行。

未取得通行證、無特殊情況的車輛不得在市內通行。武漢交警各管控崗位將加大檢查力度。對違反規定通行的車輛進行宣傳和勸返,依法處罰;對不聽勸阻仍強行通行的,依法從重處罰。(湖北經視記者 祁曉菁 通訊員 張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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