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商業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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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综合能源服务的商业模式研究

北極星儲能網訊:受電力體制改革和“互聯網+”智慧能源產業蓬勃發展的影響,綜合能源服務迎來了一個快速發展的時代機遇期,特別是工業園區的綜合能源服務近年來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討論。

本文結合綜合能源服務特點,提出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商業模式的設計原則,分析了其投資建設主體,梳理了園區投資建設階段的多種開發模式,並對比了其優勢及不足。

同時,分析總結了現有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盈利模式。最後根據現有相關政策,研究了基於工業園區增量配電網的綜合能源項目,結合園區綜合特性分析,探討最優化的商業模式。

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背景

近年來,我國能源消費供給、能源結構轉型、能源系統形態呈現新的發展趨勢。在“十三五”新的形勢下,電力體制改革和“互聯網+”智慧能源快速發展,工業園區作為主要試點對象,對其提出構建多樣化的綜合能源服務。

目前綜合能源服務有兩層含義:一是綜合能源,涵蓋多種能源,包括電力、燃氣和冷熱等;二是綜合服務,包括工程服務、投資服務和運營服務。綜合能源服務本質上是由新技術革命、綠色發展、新能源崛起引發的能源產業結構重塑,從而推動的新興業態、商業模式、服務方式不斷創新。

綜合能源服務是適應現代能源供應體系和消費方式多樣化變革的需要,將供能側的多種供能方式和用能側的多種需求響應進行排列組合而形成的能源服務創新模式。

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研究現狀

隨著技術的不斷成熟,未來綜合能源系統具有廣闊的投資前景。但目前我國工業園區綜合能源系統的商業模式還面臨著較多的問題。

封紅麗分析了國外典型國家綜合能源服務發展現狀及典型案例,同時結合國內綜合能源服務的概況、相關政策以及國內企業的具體項目。張鍵慧結合分佈式多聯供能源站的特點,分析了分佈式能源系統在國內外的發展狀況,根據國內分佈式能源系統商業運營案例,歸納出幾種運營模式。

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商業模式

工業園區項目主要可分為設計、招標、建設、運營四個階段,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商業模式可分為建設前期工業園區的開發模式和運營階段工業園區的盈利模式。

不同的開發模式和盈利模式影響了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整體績效。如何找到適合園區綜合能源系統的建設開發模式,在實現經濟性和可持續盈利的同時,滿足居民生活、社會發展和企業經營的需求,是當前綜合能源系統商業模式的關鍵問題,因此選擇合適恰當的商業模式至關重要。

本文在此章節系統地梳理了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商業模式中的開發模式和盈利模式。

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開發模式

目前工業園區在投資建設階段的開發模式種類較多,本文在此章節主要介紹以下三種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開發模式:EPC模式、BOT模式及PPP模式。除此之外,對其他開發模式進行了梳理彙總,並對比了不同模式間的優勢和不足。

◣ EPC模式(設計、採購、施工一體化模式)

EPC(EngineeringProcurementConstruction)是指公司受園區綜合能源服務公司委託,按照合同約定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採購、施工、試運行等實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承包。

通常公司在總價合同條件下,對其所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費用和進度進行負責。

◣ BOT模式(建造-運營-移交模式)

即建造-運營-移交(Build-Operate-Transfer)模式。是指一國財團或投資人為項目的發起人,從一個國家的政府獲得某項目基礎設施的建設特許權,然後由其獨立式地聯合其他方組建項目公司,負責項目的融資、設計、建造和經營。

在整個特許期內,項目公司通過項目的經營獲得利潤,並用此利潤償還債務。在特許期滿之時,整個項目由項目公司無償或以極少的名義價格移交給東道國政府。

◣ PPP模式(公共部門與私人企業合作模式)

民間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事務管理的模式統稱為公私(民)夥伴關係(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簡稱PPP)。具體是指政府、私人企業基於某個項目而形成的相互間合作關係的一種特許經營項目融資模式。由該項目公司負責籌資、建設與經營。

政府通常與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達成一個直接協議,該協議不是對項目進行擔保,而是政府向借貸機構做出的承諾,將按照政府與項目公司簽訂的合同支付有關費用。

這個協議使項目公司能比較順利地獲得金融機構的貸款。而項目的預期收益、資產以及政府的扶持力度將直接影響貸款的數量和形式。PPP模式適用於投資額大、建設週期長、資金回報慢的項目,包括鐵路、公路、橋樑、隧道等交通部門,電力煤氣等能源部門以及電信網絡等通訊事業等。

無論是在發達國家或發展中國家,PPP模式的應用越來越廣泛。

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盈利模式

綜合能源服務的業務基本模式可從供能和用能側出發,通過信息物理系統、能源輸送網絡、綜合能源管理平臺以及信息和增值服務,實現能源流、信息流、價值流的傳遞與互動。

理想的盈利模式中,除了產業鏈和業務鏈的構建之外,其盈利來源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核心服務,包括能源服務和套餐設計,能源服務方面,主要體現在集中售電、熱、水、氣等能源,節約成本。而套餐設計方面主要體現在綜合包、單項包、應急包和響應包;

二是基礎服務,即能源生產,包括髮電和虛擬電廠,發電方面主要體現在清潔能源發電和可再生能源發電,若自用電比例越高則收益越好,而虛擬電廠方面主要體現在儲能、節能、跨用戶交易和需求側響應;

三是增值服務,包括工程服務和資產服務,工程服務方面主要體現在實施平臺化和運營本地化,而資產服務體現在設備租賃、EMC(合同能源管理)和碳資產;四是潛在的收益來源,包括土地增值和能源採購,這種模式大多適用於園區。

整個園區綜合能源服務可看作是一種能源託管模式。電力市場放開後,未來相關能源電力相關企業比拼的不僅僅是發配售輸電,更應該比拼的是全方位、綜合性的能源服務。總結主要有以下四種盈利模式。

◣ 配售一體化模式

配售一體化售電企業與其他售電企業的不同點在於,在從售電業務中獲得收益的同時還可以從配電網業務中獲得配電收益。

在配電網的運營範圍內,用電客戶若直接與配售電公司簽訂用電合同,公司除需要向輸電網運營商支付輸電費,剩下的收入都歸公司所有,去除購電成本與配網投資及運營成本,公司將同時獲得配電及售電利潤;若用電客戶與其他售電公司簽訂用電合同,此時公司只能收取配電費,也就只能獲得配電利潤。

無論上述哪種情況,配售一體化售電公司都能保證有利潤來源,這是公司能持續經營以及發展的保障。作為配售電公司,由於擁有配電資源,會更容易在售電市場佔據先機,成為保底售電公司,為公司獲得更多用電客戶,同時還可以利用配網資源開展售電增值服務,如合需求側響應、同能源管理,並且還可利用客戶資源參與電力輔助市場。

這種模式的售電公司同時也承擔著更大的付出和風險,首先需要投入大量資金建設改造配電網,日常運行維護工作需要專業人員和先進的管理技術。

例如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將勢必給配電網的規劃方案帶來很大的影響,特別是分佈式可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絕大多數都接入配電網,此時配售電公司需要投入更多的資金,擴建和改造配電網。

其次是政策風險,如輸配電價的核定辦法存在變動的可能,使得配售一體化公司的收入不確定性增加,從而公司投資項目再融資的難度提高。

◣ 供銷合作社模式

供銷合作社模式的售電企業將發電與售電相結合,合作社社員擁有發電資源,以供銷合作的方式將電力直接銷售給其他社員,同時售電公司獲得的部分售電收入將繼續投入建設發電廠,達成發售雙方共贏的局面。

供銷合作社模式最大的優勢在於可獲得優質的發電資源,尤其針對分佈式可再生髮電站,通過集合分佈式發電站,組建一個銷售純綠色電力的售電公司,一方面吸引有環保意識的人士或是碳排放限額的公司購電,另一方面由於售電公司取得的部分收益將投資或分配給發電站,發電站運營商因此更願意加入供銷合作社模式的售電公司,售電公司的購電成本能相對減少。

但供銷合作社模式的售電公司也會存在相應的風險,選擇投資哪些發電站將很大程度上影響公司效益,售電公司要有相應的風險管控及合適的投資策略。

◣ 綜合能源服務模式

綜合能源服務模式指國外一些售電公司在開展售電業務的同時,也對該地區開展其他能源服務,也稱為城市綜合能源公司。這類公司一般會提供供電與供氣服務,客戶可以與公司單獨簽訂用電或用氣合同,公司也會提供綜合能源套餐。

相對於單獨簽訂合同,同時與公司簽訂供電與供氣合同可得到更多的優惠,是這類公司吸引及留住客戶的重要手段,讓客戶享受多方位的能源服務。這種捆綁銷售方式吸引更多的客戶,提高客戶忠誠度,利潤來源也更多樣化。

但為打造這類地區性綜合能源服務公司,除了提供供電供氣服務外,還需要經營一些其他利潤少甚至是零利潤的基礎公共服務,這加劇了公司的財務負擔,因此導致國外一些地區性綜合能源服務公司陷入了財政困境,甚至瀕臨破產。

◣ “配售一體化+能源綜合服務”模式

在售電側和配電網同時放開的情況下,同時擁有配售電業務,並且能為園區內電力用戶提供增值能源服務,公司將深度收益。

一方面,負責園區售電業務可直接從市場化的協議購電或集中競價交易中獲取發電側和購電側之間的價差利潤,同時還可獲得園區內各電力用戶的電力需求數據,是用戶數據的第一入口。

更重要的是,以用電數據為基礎,為用戶提供能效監控、運維託管、搶修檢修和節能改造等綜合用電服務可有效提高用戶的用電質量,並增強客戶粘性,同時從盈利能力更強的服務類業務中獲得更多利潤。

基於增量配電網的綜合能源服務商業模式研究

2016年國家發改委和國家能源局頒佈了《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有序放開配電網業務,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運營增量配電網”。

通過引入社會資本,加強行業競爭創新,促使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進行運營機制和服務方式的創新,以市場化、保底供電等多種方式向受託用戶售電,併為用戶提供綜合能源服務,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向用戶提供智能用電、科學用電的服務,促進能源消費革命。

在園區增量配電網的投資建設階段,配電網是重資產行業,未來還要涉及到升級、改造、擴容,所以其資金門檻是很高。配電網作為基礎設施具有投資額大、建設週期長、資金回報慢的特點,再加上在配電網運營過程中會有事故搶修,自然災害等突發狀況造成的潛在損失,所以對想申請增量配電網的企業的資本實力要求較高。

綜合以上特性,結合上文中的多種開發模式對比分析,選擇增量配電網的最佳匹配開發模式為PPP模式,引入政府資金或者國家電網的資金與專業的運營維護資源進行聯合開發,這樣不僅減少了資金壓力,降低了項目風險,也為建成後增量配電網的安全可靠運營提供了保障。

在園區增量配電網的運營階段,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項目業主可以單獨經營配電網,採用配售一體化進行盈利;也可以將運營權委託給電網企業或者符合條件的售電公司,自身只擁有投資收益權。項目業主還可以以配網為切入點,逐步成為該區域的綜合能源(電、冷、熱、氣)服務商,再發揮社會資本的創新精神,在區域內拓展設計、改造、節能、售電等業務。

通過上文的梳理總結,對於建設在園區內的增量配電網,“配售一體化+能源綜合服務”的模式為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優選盈利模式。“配售一體化+能源綜合服務”的模式不僅可以從市場化的協議購電或集中競價交易中獲取發電側和購電側之間的價差利潤,同時還可獲得園區內各電力用戶的電力需求數據。

園區內的企業一般用能量較大,用能種類固定單一,如果掌握了企業的用電信息,就可以以用電數據為基礎,為用戶提供能效監控、運維託管、搶修檢修和節能改造等綜合用電服務在提高用戶的用電質量,增強客戶粘性,進而從盈利能力更強的服務類業務中獲得更多利潤。

結 語

針對當前低碳經濟下工業園區綜合能源系統的建設和發展,本文梳理對比了多種園區投資建設階段的開發模式,並分別展現了優勢及不足;分析總結了現有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盈利模式;從發展現狀及相關政策來看,以園區增量配電網項目為例,並結合園區綜合特性分析,匹配出其最優化的商業模式。

國家極力倡導推廣園區的綜合能源服務,但如何找到適合工業園區發展的綜合能源服務商業模式至關重要。在實現經濟性和可持續盈利的同時,滿足居民生活、社會發展和企業經營的需求,是當前綜合能源系統商業模式的關鍵問題,而其商業模式的選擇影響著園區未來的發展。

因此需要從不同維度,結合企業特點具體分析,選出最適合的商業模式,從而達到政府、企業和個人用戶共同參與的共贏局面。

原標題:工業園區綜合能源服務的商業模式研究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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