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網·海報新聞濟南2月13日訊(記者姜洋)記者從山東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已於今天下午表決通過。
《決定》對政府和有關部門的職責進行了分項列舉。
《決定》規定,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充分發揮社區(村)在疫情防控中的阻擊作用,把防控力量向社區(村)下沉,採取針對性防控措施,切實做好轄區內防控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應當根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組織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鄉鎮衛生院、社區警務室、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對未集中隔離的患者密切接觸者、來自疫情嚴重地區人員實施健康告知、健康監測、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居家防護、健康指導等措施。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應當發揮自治作用,協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相關部門做好社區(村)疫情防控宣傳教育、健康告知、人員往來情況摸排、人員健康監測等工作,及時收集、登記、核實、報送相關信息。
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等應當按照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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