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救助保護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

紅網時刻2月12日訊(記者 陳彥兵)今日,湖南省民政廳、湖南省婦聯聯合下發通知,要求貫徹落實民政部相關部署,做好全省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工作。

兩部門下發的《關於做好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工作的通知》,首先明確了監護缺失兒童類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包括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確認感染正在接受隔離治療的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疑似感染正在接受醫學隔離觀察的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有疫區暴露史、有與確認病人或疑似病人接觸史,需要居家隔離觀察的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為醫務工作者(含醫、護、技、藥)和科研人員、鄉鎮(街道)工作人員、村(社區)幹部等,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其他因疫情影響不能完全履行撫養和監護責任的兒童。

《通知》要求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各市州、縣市區民政局、婦聯,要指導各地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和婦聯主席、婦聯執委在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統一部署下,及時發現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登記造冊,並第一時間向所在村(居)民委員會、鄉鎮(街道)報告。要多方鏈接資源,及時協調解決困難和問題。

對於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要分類做好臨時照料。鄉鎮(街道)、村(居)民委員會要動員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在親屬或朋友中指定臨時監護人,確保兒童得到妥善照料。對於親屬、朋友無法照料的兒童,要通過黨員幹部帶頭、鄰里互助、志願服務等方式落實臨時照料措施,保障兒童正常生活和必要防護。對於因特殊原因一時難以落實監護責任的兒童,由縣級民政部門承擔臨時監護責任。對與患者有密切接觸史、身體狀況不明的兒童,在由指定地點進行隔離醫學觀察或診斷期間,兒童主任和婦聯執委要跟進了解相關情況,並在隔離或治療結束後,妥善落實監護責任,確保所有兒童在疫情防控期間得到妥善照料,不漏一人。

各地要加強對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障工作,對於符合條件的,及時落實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政策和困境兒童保障政策,確保生活兜底到位。疫情防控期間符合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孤兒或其他困境兒童申請條件的,要優化簡化審核審批程序,探索通過遠程方式提供相關證明,也可採取個人承諾方式先行保障,其他手續可待疫情結束後補辦,並做到當月審批、當月發放。

《通知》要求,各市州要依託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開通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救助保護熱線,並向社會公佈。要安排專人24小時線上接聽,及時響應有關線索,做好臨時照料諮詢、轉介服務、個案跟蹤、資源鏈接等工作。市州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要加強與縣級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的聯動,延伸服務觸角,提升服務水平,切實做好救助保護工作。

各地民政部門和婦聯組織要依靠當地聯防聯控機制,充分發揮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領導協調機制作用,加強部門間的溝通協調,保證信息通暢,確保緊急問題在第一時間得到處理,幫助因疫情影響造成監護缺失的兒童及其家庭順利渡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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