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將新冠病毒命名為"SARS-CoV-2"

世界衛生組織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為“COVID-19”。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將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SARS-CoV-2”。

新京報快訊 世界衛生組織總幹事譚德塞2月11日宣佈,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命名為“COVID-19”(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與此同時,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聲明,將新型冠狀病毒命名為“SARS-CoV-2”(Severe Acute Respiratory Syndrome Coronavirus 2)。

疾病命名:COVID-19

根據世衛組織新聞發佈會視頻,對於疾病的正式命名,譚德塞11日在會上解釋,CO代表冠狀(Cornona), VI代表病毒(Virus), D代表疾病(Disease), 19則因為疾病爆發於2019年。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將新冠病毒命名為

世衛組織在推特公佈的新冠肺炎正式名稱。推特截圖

譚德塞表示,這樣命名是為了避免與地理位置、某種動物、個人或群體相關聯。擁有一個正式名稱很重要,可以防止名稱使用不準確或是“汙名化”。“這(COVID-19的命名)也為我們提供了一種標準格式,可用於將來任何冠狀病毒的暴發。”

根據世衛組織網站信息,2015年5月,世衛組織公佈了新發現疾病命名指導原則,鼓勵研究人員、衛生官員與媒體使用中性的、一般的術語代替人物、地點、動物、食物和職業等命名疾病。之所以發佈指導原則,是因為科學界以外的人員往往會給疾病取俗名,一旦通過互聯網和社會媒體確立通常情況下使用的疾病名稱,即使所用名稱不夠恰當也很難做出更改。

此前,國家衛健委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暫命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簡稱“新冠肺炎”,英文簡稱“NCP”。現在,世衛組織宣佈命名,意味著NCP將不作為正式名稱使用。

病毒命名:SARS-CoV-2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在生物學論文預印平臺bioRxiv上發表聲明,其委員會的冠狀病毒研究小組(CSG)此前將新型冠狀病毒暫命名為“2019- nCoV”,根據系統學、分類學和慣例,CSG現正式將該病毒命名為“SARS-CoV-2”,並認定這種病毒是SARS冠狀病毒的姊妹病毒。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將新冠病毒命名為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在bioRxiv上發佈聲明。bioRxiv網站截圖

CSG建議,為了增進交流,對於此次病毒分離出來的單獨病毒株,命名可依照“SARS-CoV-2/分離物/宿主/日期/地點”的慣例。

聲明指出,人類感染SARS-CoV-2的臨床表現尚待確認,SARS-CoV和SARS-CoV-2的人畜共患病傳播,凸顯了對整個病毒類群進行研究的需要。

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由微生物學會國際聯盟的病毒學部組建,負責給病毒分類與命名,委員會已制定了一套病毒的通用分類方案,其成員都是被公認的病毒學專家。國際病毒分類委員會希望,新名稱除了有助公眾瞭解病毒,也讓研究人員不用浪費時間和產生誤會,可以專注抗疫。


外界有聲音指出新病毒的命名花了太長時間,對此,約翰斯·霍普金斯衛生安全中心的助理教授克里斯蒂爾·沃森對BBC表示:“為新病毒命名時常會有所延誤,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重點應放在公共衛生措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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