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式企業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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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古典家族企業。古典家族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合二為一,某一家族對企業擁有絕對控制權。   1.1 所有權結構單一化,不利於企業規模的擴大。高度集中的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決定了企   業投資主體的單一化,使企業很難吸收外部資本。在家族內部資源有限的條件下,很難滿足企   業擴張的需求。   1.2 決策不科學,不利於企業的長期生存。在大多數古典家族企業中,不僅重大經營決策,連   日常的一般管理決定也大多是由家族企業家長做出的。   1.3 產權不明晰。家族企業中產權模糊的現象是普遍的,表現在:!家族內部成員之間產權不   明晰。由於法制觀念薄弱和受中國傳統文化“家和”、“人和”觀念的影響,在企業創立之初一般不劃分產權,這遲早會給企業的發展帶來危機,甚至會使企業走向盡頭。"家族企業與外界產   權關係不清。有些企業為了獲得政府的支持,往往掛靠國有或集體企業,成為“紅帽子”或“假集體”企業。這將導致產權糾紛,增加企業的運營費用。   1.4 財務不透明,融資難。古典家族企業具有天然的“封閉性”,外界很難了解企業的財務狀   況等,不敢貿然進入。在我國,古典家族企業貸款成本明顯高於國有企業,貸款利率往往比銀行基本貸款利率高2-3個百分點,而且其固定資產有限,缺少抵押,貸款多是短期、小額,需多次貸款才能滿足需求,變相增加了成本。有些企業甚至從“黑市”上獲取資本,利率高、風險大,一旦經營不善更是雪上加霜。   1.6 “接班人”問題。這一直困擾著無數的家族企業,研究家族企業史的學者發現,在把所有的財富轉移給下一代的家族企業中,至少有80%在第二代消亡,僅有13%的家族企業被第三代人繼承,正所謂“一代創業,二代守業,三代敗業”。更何況優秀的人才不可能都來自於同一個家族,即便有優秀的繼承人,但他無意於繼承家族事業時,也是讓“家長”措手不及。   1.7 其它。古典家族企業本身就是一個有缺陷的監督系統,企業的規章制度對家族成員來說是形同虛設,使企業“家長”徘徊於親情和制度之間影響工作。另外,古典家族企業大多沒有形成企業文化,不注重社會效益,變相剝削非家族成員,勞資關係惡化。   2. 現代家族企業. 現代家族企業的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對分離,由於引進外部人才或吸收外部投資,產生兩種情形:一種是某一家族仍然掌握企業的控制性股份,委託外部專家或企業經營目標企業,即“高所有權———低控制權”模式。該模式下,因家族掌握企業的控股權,所以對企業擁有最終的實質控制權。另一種是某一家族為吸收外部投資,喪失了控制性股份,但仍牢牢地控制著企業, 形成實質性控制,即“低所有權———高控制權”模式。   2.1 企業文化難以形成。企業文化是企業所有員工精神面貌、內心信念的集中體現,家族企業由於受家族內部關係的影響,企業文化難免帶有很強的家族色彩,非家族成員很難融入其中,形成有凝聚力的企業文化。   2.2 難以建立科學的約束和激勵機制。由於家族企業的文化難以形成,在激勵制度上,只能跟金錢掛鉤。因為錢是掌握在家族手中的,多獎少獎都由家族說了算,這樣易走入每當提及獎勵便想到錢的誤區,而且家族企業激勵機制的主觀性隨意性都較大,企業不注重滿足管理人員其它方面的需求,不能夠建立科學的激勵體制。   2.3 用人機制落後。主要表現在:1.用人重忠誠輕才幹。2.用人沒有長遠的計劃,一般不對員工進行培訓,不參觀學習、不進行實際考察。3.高技術人才和管理人才得不到應有的地位和尊重,他們總有替別人“打工”的感覺,不利於自身才能的充分發揮。   2.4 企業家長的權利陷阱。企業“家長”一般很難接受從企業的至高位置上退下來的現實,因而不願過早地進行權利的交接,讓新的更有能力的人來接替他。企業“家長”還時常不能處理好分權和集權的關係,常造成“欲集不能,欲放不忍”的尷尬局面。   其他參考資料: 家族式管理模式的缺陷辨析和突破   論中小企業的家族式管理的利弊   民營企業家族式管理弊端及其對策   淺談我國企業家族式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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