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受疫情影響未及時還貸免罰息

人民網合肥2月10日電(汪瑞華)2月10日,合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印發《關於加強疫情防控期間住房共計公積金服務保障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間內,針對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的、受疫情影響的,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及時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免收罰息。

《通知》指出,受疫情防控影響延遲復工或停工停產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暫緩繳存住房公積金。另外,因疫情防控影響,單位未能及時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疫情防控期間單位所屬職工住房公積金視同連續繳存。

在服務保障方面,《通知》明確,疫情防控期間,職工受疫情防控影響無法辦理提取而導致超期的,提取時限順延至疫情結束後3個月。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療或隔離的、受疫情影響的,在疫情防控期間未能及時還款的,不作逾期處理,免收罰息。

另外,《通知》也積極積極倡導線上辦理業務,各繳存單位和職工在疫情防控期間在住房公積金線上服務渠道辦理公積金相關業務。(網址http://gjjzx.hefei.gov.cn/)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