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企業 這份能減少企業損失的《證明》請抓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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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日報·錦觀新聞李豔玲 孟浩


四川新和進出口有限公司等兩家外貿企業7日開具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以下簡稱《證明》),這是我市首批出具的《證明》。“新冠肺炎疫情致使一些外貿企業不能履行或不能按以前簽訂的外貿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履行合同義務。”西南交通大學公共管理與政法學院教授鄧大鳴就此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時,企業所遭受的不可抗力情勢,需要有相關的證明來降低損失。”


成都市政府服務中心市貿促會窗口首席代表周麗萍告訴記者,“如若不能及時提供無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證明,企業不僅要承擔鉅額經濟損失,也會使商譽受到不可估量的影響。”她同時告訴記者,“這幾天諮詢電話忙碌,大都是詢問證明的。”


值得關注的是,對於成都而言或許這並不是“幾家”企業的損失。最新的數據表明,成都外貿進出口總值位居我國西部第一,2019年成都外貿進出口總值突破5800億元,達5822.7億元,同比增長16.9%,眾多活躍的外貿企業也成為了拉動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


如何讓企業的經濟損失降至最小?連日來,記者連續採訪相關企業、機構、專家,力求為更多的企業提供特殊情勢下的止損服務。


周麗萍告訴記者,當前疫情防控正處於關鍵時期,不少企業的生產與配送都受到影響,尤其是對中小企業。她坦言,就目前企業諮詢的情況來看,都是面臨合同履約問題,“如若不能及時提供無法履行合同原因的合法證明,企業不僅要承擔鉅額經濟損失,也會使商譽受到不可估量的影響。”


疫情之下,如何讓企業的經濟損失降至最小?2月1日,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成都市委員會發出《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辦理商事認證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通知,“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屬不可抗力事實範圍,為減輕疫情對我市外貿企業的不利影響,將為企業增設“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事實性證明”服務,幫助企業減免延期履約或不能履約的違約責任。不少企業表示,第三方的證明尤其重要,“可以幫助我們向合作伙伴進行說明。”


在2月5日和6日,市貿促會就分別接到四川新和公司等兩家企業辦理疫情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的申請。據瞭解,四川新和公司從新西蘭進口一批牛肉骨粉,於1月26日到達青島港,疫情致碼頭延遲復工而不能按期提貨,根據其與新西蘭供應商和國際船公司簽訂的合約,貨物到港後只有14天的免箱期,超過期限需向國際船公司支付4萬元滯箱費。“市貿促會有企業服務QQ及微信群,我們群裡會看到和企業相關的各種通知和服務,證明一天就在線申報完成,並且是免費服務,很是方便快捷。”四川新和公司的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疫情防控導致進口貨物在港口置留不能提貨,而證明可以說明情況乃不可抗力導致,公司也會採取協調延長免箱期限,同時聯繫客戶溝通直接發往工廠,儘可能避免中間環節等措施,以降低成本。


遭遇類似問題的另一家企業,其在外承包的國際建設項目正處於開工建設期,需從國內通過海運發運大量建築材料到項目建設地。但疫情影響了工程施工進度,企業存在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風險……市貿促會在獲悉情況後,通過電話和網絡詳細告知企業申請流程和需準備的佐證材料,並指導其從中國貿促會商事認證平臺在線提交資料。經認證商事平臺在線審核資料齊備後,向以上2家公司出具了《證明》。


“倘若企業溝通交涉無果,就可以選擇申請開具‘與疫情相關的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周麗萍表示,依據國務院批准的《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章程》規定,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可出具不可抗力證明。“我們也會根據企業的合法訴求,為更多的企業開具證明書,進而保障他們的合法權益。”


顯然,這份證明的開具對企業而言猶如“暗室逢燈”。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屬於商事證明領域中的事實性證明行為,周麗萍介紹,這份《證明》指的是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及其授權的分、支會應申請人的申請,對與不可抗力有關的事實進行證明,出具後當事人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不履行、不完全履行和遲延履行合同的責任,“該證明已得到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政府、海關、商會及企業的廣泛認可,在域外具有較強的執行力。”


與此同時,根據上述《通知》,成都市政務服務中心市貿促會辦證窗口將在疫情防控期間採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利用全國貿促系統原產地證申辦平臺、商事認證平臺和ATA單證冊申辦平臺等網絡平臺,為企業提供包括開通原產地證企業端自主打印功能,“不見面”辦理商事證明書、領事認證和ATA單證冊等項服務,力爭全面做到“企業不跑路,辦證不見面”。


“因全市通過成都國際空港進出口貨值佔全市外貿總量的70%左右,佔貨運總量88%的客機腹艙貨運量大幅下降,將直接影響雙流機場貨運規模,外貿領域對疫情‘免疫力’相對較弱,許多出口訂單的交貨勢必受到影響。”市商務局相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向受疫情影響的、海內外合作業務受阻的外貿公司提供該證明——這一舉措,堪稱及時雨,可為全市一定範圍內的外貿企業減輕負擔,讓其在不可抗力面前更有底氣地迎接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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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證明》只需要5步就能完成

1、登陸中國貿促會商事認證平臺;

2、登錄後,點擊導航欄“商事證明書”,進入介紹頁面,將介紹頁面滑動到最下方選擇新冠疫情事實性證明,點擊“立即申辦”進入證明書新增頁面;

3、填寫企業基本信息。基本信息欄主要填寫申辦方、文件所屬方等信息,其中申辦企業和消費國為必填項。填寫申辦企業時需是用戶所綁定的企業,如果之前沒有綁定,則可以輸入企業全稱,點擊“保存為常用企業”在本頁面進行綁定。(如為本公司自行申辦文件所屬方不用填寫)出證週期選擇“立等”;點擊“添加文件”選擇新冠疫情事實性證明;認證類型選擇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事實證明書,按要求上傳佐證材料(PDF格式);

4、所有信息都錄入完成後點擊“生成訂單”會打開一個確認頁面,用戶可以在該頁面確認錄入信息,也可以打印該頁面的總覽表和證明書的申辦表,確認無誤點擊提交後會生成一條證明書訂單。生成的訂單信息可以在“個人中心”—“商事證明書”頁面查看;

5、跟蹤。需要查看更詳細的信息可以點擊“點擊查看詳細”進入詳細頁面。在詳細頁面,如果貿促會需要審核用戶的證明書申請信息,則可以在此頁面查看到審核信息。其餘所有新增頁面錄入的信息也可以在此頁面查看。在貿促會審核或受理之前,用戶也可以對該條訂單數據進行編輯和刪除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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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時向合同對方提供並充分利用法律武器


“新冠肺炎疫情波及全國,致使一些外貿企業不能履行或不能按以前簽訂的外貿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履行合同義務。此時,企業所遭受的不可抗力情勢,需要有相關的證明來降低損失。” 西南交通大學公共管理與政法學院教授鄧大鳴昨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


他告訴記者,“企業在取得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後,要及時向合同對方當事人提供該證明,要保全相關的證據資料,如企業所在地政府或機構出具與疫情有關的證明或公告,海、陸、空相關延運、停運等通知證明。”


除了這份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在鄧大鳴看來,外貿企業還應該充分利用法律武器,來降低損失。他提醒說,外貿企業要按照相關法律的規定及時將疫情所致的企業生產經營受損情況通知合同的對方當事人,告知對方合同履行的進度和現實困難,以便使對方儘早做出後續安排,降低可能的損失。在與對方電話或其他語音工具溝通的同時以書面溝通,這樣既盡到了及時通知對方的責任,有利於將來糾紛發生的情況下進行舉證。


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止損,防止損失的擴大。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企業應該儘早積極組織生產經營,以便在不可抗力情勢消失後,及時向對方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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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定信心

後三季度完全有可能追趕和抵消部分損失


一場突如其來的疫情,對經濟造成了不小的影響。《成都日報》首席觀察員、西南財經大學中國(四川)自貿區綜合改革研究院副院長、教授霍偉東“既不能低估疫情威脅,也不能低估經濟下行導致的風險。“誠然,疫情對經濟社會的影響毋庸置疑,但我們具體分析後也可以看到,本次疫情爆發正好是在春節假期,其對經濟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一季度,從我國經濟發展的情況來看,一季度本來就有長假的影響,正常年份佔全年GDP比重在五分之一左右;同時,若疫情能夠在一季度得到較好控制的話,二三四季度完全有可能追趕和抵消一部分損失。”霍偉東指出,“企業現在需要堅定信心”。


那麼,外貿企業該如何從中儘可能地減少損失,甚至尋求發展機遇呢?


霍偉東告訴記者,隨著中國製造業加速轉型升級,對外貿易發展方式的轉變也不斷加速。中國的通訊設備、工程機械、家用電器、高鐵、核電設備等領域的“中國製造”具有國際領先地位。同時,為了應對疫情,商務部在2月初發布了《關於積極擴大進口應對新冠肺炎疫情有關工作的通知》《關於疫情防控期間進一步便利技術進出口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予以支持,進口貿易由此充分發揮了作用,如進口技術、醫療物資設備、口罩等。


外貿企業在這個過程中,剛好藉助這個機會,好好發揮進出口優勢,為抗擊疫情做出自己的貢獻。霍偉東也注意到,針對疫情導致的外貿企業不能按時交貨,中國貿促會及各分會在幫助企業辦理“不可抗力證明”,儘量讓企業所受損失降至最低水平。2月6日成都市政府印發的《有效應對疫情穩定經濟運行20條政策措施》中就明確,要協助受疫情影響導致未能按時履約交貨的外貿企業,向國家有關進出口商會申請免費出具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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