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0號可以正常復工嗎?為什麼?

2月10號究竟能不能夠正常復工呢?我們注意到很多地區,它的官方規定大約是在2月10號左右,正常的來進行復工,也就意味著剛好是明天來進行正常復工,因為今天是2月9號。所以我相信許多將要上班的小夥伴應該會接到工作單位的通知,如果沒有異常情況,那麼將會如期的參加工作。


是很多就是能夠正常復工的員工來講,他實際上自己心裡可能也會有一些顧慮,為什麼呢?因為很多的小區也好,還是工作單位也好,在這樣的一個非常緊張的事情,那麼都是屬於全封閉的狀態,有的小夥伴可能連自己的小區都難以出來,因為它有很強的一個限制,更不要提回到自己的工作單位來進行正常的工作了。

2月10號可以正常復工嗎?為什麼?


即便工作單位有復工的條件,但因為自己家裡面尤其是自己的所住宅的小區,沒有自己可以隨便進出的自由,那麼就會導致自己無法來進行上班。再加上如果自己還有離開本地去到異地去過春節,這樣的一種習俗,那麼很有可能回到本地以後還要進行接近14天,這樣的一個封閉隔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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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能否正常的復工不單是取決於單位的意願,更多的還是員工自身的意願,因為很多回到家鄉的一些小夥伴,他可能需要跨省區回到家鄉,那麼從異地歸來之後,根據相關的規定都是需要自行在家隔離14天,這是對自己負責的一種體現,也是對身邊同事朋友清晰的一種體現,因為只有正常的封閉14天以後,才能夠完全排除自己患病的可能性。

2月10號可以正常復工嗎?為什麼?


所以這種情況就會造成企業單位雖然是有復工的條件,但因為自身不具備正常在2月10號上班的條件,可能導致自己無法正常去工作單位來上班。那麼在2月10號以後,如果無法正常上班,會給自己帶來一個什麼樣的後果呢?首先從社保角度來考慮這個問題,基本上不會太大的影響。


因為我們員工本身勞動合同關係都跟企業單位正常存續,所以說在勞動合同關係存續期間,那麼我們個人的社保待遇都是應該完全由企業單位來進行正常承擔,而且在承擔社保待遇的同時,自身的工資待遇應該也要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或者說基本工資待遇的標準來給予正常的發放所,以說自己基本上是可以保證一個生活費的來源,但是可能無法拿到全工資的待遇。


2月10號可以正常復工嗎?為什麼?


這也就是為什麼很多員工願意儘早的復工來進行工作,因為這樣的話可以多獲得一部分實際的收入,畢竟長時間在家,如果說收入比較偏低的話,那麼很多人來說都是很不適應的,最起碼對於自己的經濟狀況來說,相對來說都會變得非常的窘迫和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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