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戰俘寧願遭受嚴刑拷打也不願意洩露機密?

ann-安大官人


從本性上來說,人都是怕死的。對於所有人來說,不管是你王侯將相還是販夫走卒,是腰纏萬貫還是權勢滔天,人死如燈滅,生命只有一次。至於為什麼戰俘寧願遭受嚴刑拷打也不願意洩露機密?小編以為,一方面是出於對自己國家的忠誠,另一方面也有現實的考量

其一,對國家的忠誠

一般來說,兩個國家既然要打仗,總歸是有利益糾紛,而且是沒有其他辦法可以解決,畢竟打仗這東西傷敵一千,自損八百,不到最後一刻,沒有人願意使用武力。既然如此,生於斯長於斯的國民肯定要對自己的國家負責,覆巢之下焉有完卵,沒有國家,自己的親人安全都不能保證,這怎麼可以

其二,現實原因

對於戰俘,尤其是高級戰俘來說,不洩露秘密雖然會受到嚴刑拷打,但是還有價值,還有活命的機會,洩露後沒有了利用價值容易被殺,而且洩露後的代價太大,如果叛變身處後方的親人朋友要面臨太多壓力。

以上就是小編的看法,如有出入還請斧正


電視劇裡看歷史


我得先說一下鄰居,他被稱為最適合做地下黨的人,今年大概五十上下的年紀,為什麼這麼說?當時他不知道遇到什麼事,自己在家把自己給點了(似乎是感情問題),但是卻沒有因為把自己燒了而發出任何動靜,他把家門反鎖,他媽怕他出事,給了鑰匙,請人翻牆進門,鄰居進門一看,那人就在地上坐著,一動不動,渾身被燒成那個樣子,以為他死了,嚇得趕緊跑出來大喊死人了,其實他是沒死,就是全身皮膚被燒燬了,他姐夫陪他去上藥,醫生說,打麻藥好的慢,不打太疼,他說那就不打了,全身的結痂就那麼生生的被揭下來,他姐夫說他那個時候胳膊都放不下去,胳肢窩也被燒了,像披了一身盔甲,醫生都下不去手,他也沒喊,只是嘴巴咧了咧而已,他還有一次壯舉,就是自己長了痔瘡,他買了一個刮鬍子的刀片,用一杯白酒消毒,用小鏡子照著自己給割掉了,這絕對不是杜撰,千真萬確的事情,可是真的硬氣!



除了這件事,還不得不說我老家一個共產黨員,我聽的故事不太完整,只是聽父親講過,名字我也沒記清楚,因為來抓他的是他的學生,他覺得問題不大,所以把同志們安頓好,為了掩護大家,自己暴露自己,結果他拒不說出戰友的下落,被割了舌頭,用燒水壺摳掉了眼睛,如果說是因為他是黨員,有很高的覺悟和責任,那還有一種就是有的普通人也擁有這種品質,我老家村子裡就有這麼一位。



當時鬼子進村,很多人都逃跑了,他和他哥沒有逃跑,他自己非要去看看鬼子什麼樣,結果被鬼子發現,他逃回自己家裡,正巧他哥在燒柴火,房間裡本來就暗,加上有煙,他哥藏到灶臺後面沒有被發現,但是他被鬼子抓起來,鬼子讓村民去燒村子(基本上村民不燒你正房,都是會燒一下偏房什麼的,這樣鬼子一般不會殺人)但是他拒絕了鬼子,覺得這麼做對不起鄉親們,結果被鬼子在廟前(現在是烈士祠)挑了腸子而死。



戰俘裡有硬骨頭也有軟骨頭,看看對方能不能抓到你的軟肋讓你屈服,你想像不到一個人有了信仰之後,僅憑肉體的摧殘,是很難讓他們背叛自己戰友的。

在現在社會,已經不再是辣椒水,老虎凳這種低級的肉體折磨,更多的是摧殘你的意志,消磨你的內心,因為過去的歷史證明,很多人是不會受這種嚴刑拷打的影響而成為背叛者,他會通過心理攻勢壓垮你的意志,這比純粹的肉體折磨更讓人難以承受。



有的人比較“軸”,被認為不懂得“識時務”,因為只要透露一點信息,就會免去皮肉之苦,但是在他的眼中,犧牲自己是小事,最重要的是能夠維護集體的安危,自己如果開了口,不但會對戰局不利,還會後果戰友們帶來滅頂之災,他們是有一份責任感的,把國家大事當成比命更重要的東西!


風雲一點通


在戰爭時期,常常有很多讓人驚豔的出色人才出現,但這些人才在這樣一個特殊時期,也面對了很大的危險。越有才的人,越容易是敵人的主要攻擊目標,也越容易被人俘虜。想必大家也都瞭解,被抓到的俘虜,總是少不了要被嚴刑拷打一番。拷打他們的目的很明顯,就是想從他們的嘴裡知道一些消息,從而能找到應敵之策。而這些被抓的俘虜,即使面對這麼多的酷刑折磨,很多也會咬牙不洩露秘密,這是為什麼呢?主要有三點原因。



第一,保命。落入敵人手中的人物,之所以還能夠活著,就是因為他還有著利用價值。而一旦他將自己知道的事情都洩露出去,那麼這個人對敵人就沒有用了,敵人就不需要再留著他,會直接將他殺掉。可如果他一直咬牙都不說,拖著時間,說不定自己方的隊友還會來救他。因此,很多人一直不肯洩露秘密,就是為了能夠拖延時間,希望能夠保下命。



第二,出於對民族的忠心。信仰的力量很強大,當一個人心中懷有信仰,有著對民族最大的忠心感。那麼他面對什麼樣的苦難折磨,都能夠堅守下去。這就相當於心中有一團火,這團火能夠抵禦所有的折磨。只要信仰不滅,火不滅,那什麼樣的折磨對於這個人來說都是不怕的。



第三,為了愛。愛是這個世界上最大的能量,在生活中也是,很多人為了愛能夠做出許多瘋狂的事情。所以當一個人心中懷有愛的時候,什麼樣的折磨都不能讓他開口。因為他知道,一旦自己說出了一些秘密,到時候就會連累到自己所愛之人。為了保護所愛之人,他寧可忍受折磨,也絕對不會洩露出一分一毫的秘密。

通常能扛得下折磨不說機密的人物,通常就是出於上面這三種理由。但是,古往今來,這麼長久的歷史中,真正能面對折磨,而不吐露出一句話的人,基本上是少的可憐。畢竟,當一個人身體的折磨超過極限時,有可能會影響到心理。很多人也比較聰明,在被折磨得受不時,他們可能會說一些真假參半的事情,這樣既可以拖住敵方的腳步,還能讓自己免受一頓毒打。而還有的人,會一直拖時間,等到機密時效過了之後,再說出來。這樣又沒有危害自己人,又讓自己少一點折磨。


紫禁公子


這個問題其實並不準確,作為戰俘,既有軟骨頭也有硬骨頭,有的人會在嚴刑拷問之下拒不張口,而有的人則會立刻服軟,成為叛徒!

其實還要特別強調一點,在戰爭狀態下,通常絕大部分戰俘不會得到審訊,畢竟戰俘當中的絕大部分人只是士兵一類的小角色,沒有太多軍事機密可言,通常只有軍官或者在重要部門擔任職務的人員才會進行審訊,而這些人在審訊之下,有的人會維護自己的尊嚴堅持到最後,而有的人則會成為叛徒,但為何有些人能在嚴刑逼供之下,最終堅守做了軍人的尊嚴?



首先,既然能成為軍人,骨頭自然會比一般人要強硬,這種硬氣往往是在軍營中所培養出來的,所以即便在戰鬥中成為俘虜,很多人也會堅守自己的這份強硬,這已經不是軍人僅僅的技能,更是軍人在軍營中所培養起來的一種榮譽和尊嚴,如果在敵人面前軟了下來,那這份軍人價值將不復存在,就像亮劍當中的楚雲飛,在聞訊自己的一個炮團參謀成為俘虜被釋放回來後,毫無猶豫的選擇了槍斃,因為在他眼裡,這個參謀雖然還活著,但他的靈魂已經死了!

另外既然能得到敵人的審訊,說明自己的身上肯定有敵人想得到的東西,也正因為自己身上有這種價值,甚至這份價值可能會影響到自己部隊和戰友的性命,作為軍人就更應該堅守住這份底線,來保護部隊維護更多的利益,以一己之力來換取更多人的生路,這也是軍人在戰場中經常需要做到的目標。



同時,既然自己存在這份價值,就要更進一步的與對手進行周旋,因為這份價值一旦在未來失去,自己也會在同時失去利用價值而被對手放棄,這一時刻的你不但丟失了軍人最起碼的榮譽,甚至會在對手放棄你自己的情況下。你自己會失去更多的東西,例如上世紀80年代的南疆作戰中,我方曾經有人被俘,在對面敵人的嚴刑逼供之下,曾經有人堅守不住自己的底線選擇了叛變,不但供出了相應的軍事情報,甚至跑到敵方公共媒體平臺充當敵人的喉舌,在宣傳領域給我方造成重大損失,但這些叛徒沒有想到,也是因為自己過度的利用了自己的價值,也造成了自己失去了價值,因此在戰爭結束後,這些失去利用價值的人直接被對手作為交換己方俘虜的條件而遣送回中國,結果遭到了軍法的嚴懲,想起了陳佩斯老師在小品裡說的話:當時要是挺過去,不就得了!



所以堅守住自己的底線不但對得起自己,也同樣對得起國家和自己的軍隊,不管未來的結局如何,至少自己做到了問心無愧,當然,在各種嚴刑逼供之下,相信有些人還是受不了肉體上的折磨,畢竟不是每個人都是鋼鐵戰士,但能否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也需要一定的運籌帷幄,例如亮劍當中的朱子明,面對3600刀凌遲的威脅,別說是他,就算換了平常人也未必能扛得住,但就算在刑法面前軟下來,事後也不能選擇鐵了心的當叛徒,哪怕藉機逃回,回部隊後再說明一切,就算留下了不良記錄但至少避免原部隊受到更大損害,也是對得起自己的良心了!


遼寧資深球迷


注意,這篇回答是討論刑訊的。會有很多讀起來讓人感到不舒服的內容,如果猶豫自己是不是要看下去,那麼還是別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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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刑拷打僅僅是最初級的刑訊逼供手段,題主既然問到W君刑訊的問題,那麼W君給大家洗洗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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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對英雄主義的宣傳導致了大家有這樣的想法英雄都是可以挺過刑訊逼供的。其實在真實的情況是在現代的各種刑訊方式下沒有任何人能夠堅持下來。


有一段時間W君對刑訊是極其感興趣的。所以還是可以和大家說說的。


首先先定義一下辭源。刑訊逼供也好嚴刑拷打也罷,其最終的核心詞彙指向——酷刑。酷刑有兩種,第一種是要被迫害的目標承受極大的痛苦死去的。第二種是讓被迫害的目標承受極大的痛苦而不會死去的。

簡單的例子,第一種則是“凌遲”、“腰斬”、“銅牛”、”鐵娘子“等等。其最大特點就是讓犯人承受死亡過程中完全沒有必要承受的痛苦。以此來震懾同類犯罪的發生。


而第二種讓被迫害目標承受極大的痛苦而不會死去的酷刑則是具有更廣泛用途——作為懲罰或為了滿足酷刑者的某些願望或強迫受害者採取某些行動。


有意思的是通常的情況下酷刑的受害者都是知情的。他們都會很明確的知道自己將要承受什麼樣的折磨。這也是各種電影到了刑訊場面的時候一般都會從刑訊專家展示刑具開始。


通常的情況下,刑訊專家受過專門的心理學訓練,在還沒有開始行刑(肉刑)的時候,很多被審問者就已經承受不了相應的心裡壓力而直接招供了。


而覺得能夠挺過用刑的人基本上用刑一開始就會發現自己錯了。


審訊專家高明的地方就是在於給予身體最低傷害的前提下帶來最大的痛苦。這種痛苦不一定是疼痛也不一定是經過毆打和割裂所造成的傷害。


例如:心理用刑。在二戰德國集中營中,將一個猶太囚犯固定在手術檯上,手臂伸到簾子外部,用冰劃過手腕,在手腕的部分持續的滴溫水。相反的告知囚犯剛剛發生的事情是用刀子割破手腕的動脈。在高精神壓力的作用下囚犯直接嚇死。

這類的心理用刑現在依然在使用,例如美國的水刑和對伊拉克戰俘的電刑。

在美國對待伊拉克戰俘的時候,曾經用到一種電刑。迫使囚犯矇頭站在一個木箱上,手臂上接上了電線,聲稱只要囚犯不能保持平衡觸地就會被電死。在疲勞和精神壓力的雙重作用下,囚犯可以說出他們知道的任何事情。然而,據後來解密的資料來看,電線上的電壓是經過特殊處理的,遠遠小於電擊致人死亡的電壓限度。


真正的生理用刑目前也是為了獲得最大的痛楚而非真正的肉體傷害。在目前比較流行的用刑方式是拔出一幾顆牙齒,尋找到牙神經。這時只需要在牙齒的神經上通兩節乾電池的電壓(大約3伏特)就已經可以使受刑者感到大腦不斷的在爆炸般的強烈痛楚。

然而實質上這樣的刑罰只對人的肉體機能造成極小的傷害。施刑者大可以連續幾小時甚至幾十小時的對被害者實施迫害。在受迫害者經歷了長時間的折磨後則幾乎完全可以做到有問必答。


看,現代的審訊幾乎不會再用皮鞭、烙鐵、老虎凳等低級的東西,只要醫學在發展,肉體審訊的方法就有不斷的擴展。


剛剛提到了美軍虐待戰俘。的確在關塔那摩監獄中很多戰俘都受刑。很多人或許會認為酷刑違反日內瓦公約云云是不合法的,但是真實的情況是——聯合國人權宣言(這個是最重要的人權文件)第五條中寫道“任何人不得加以酷刑,或施以殘忍的、不人道的或侮辱性的待遇或刑罰”,只可惜人權宣言並不是真正的法律文件,因此在實際意義上來說實施酷刑並不違反國際法。並且根據日內瓦公約大體的解釋來說則是戰俘享有人權,在實際操作中,例如美國主導的反恐戰爭,並不以恐怖分子作為一個實際存在的國家政權來對待,因此關塔那摩監獄中對恐怖分子俘虜實施任何酷刑並沒有違反國際法——恐怖分子沒有國家主體,因此也就不是他國戰俘。而且從法律漏洞上來說,“酷刑”僅僅是一個普遍的說法,但是具體什麼是酷刑、達到什麼程度算酷刑其實都沒有正確的法律學上的定義。因此受刑人員幾乎沒有什麼可申辯的權利。


另外由於精神藥物的作用,刑訊現在反而文雅多了。

例如這個東西,是茄科植物所提取的一種抗毒蕈鹼藥物。具體名字就不說了,在普通醫學範疇內是治療暈車和嘔吐的藥物。大劑量注射的時候則有致幻和特殊的鎮定作用,被注射的對象會不由自主的吐露真實情況。

這樣以來拷問也就成了醫學治療問題了,而且目前無法憑藉人的力量對藥物進行抗衡。

20實際早期美國有一段時間內使用這類藥物進行刑事案件偵破,但後來在1926年被最高法院裁定違憲(違反憲法第五修正案,暨嫌疑人有權保持沉默)。不允許使用在美國國內的偵破環節。但在軍事用途上此類藥物一直被研究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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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刑訊逼供技術也是一個國家軍事硬實力之一。畢竟我們可以有強力無敵的武器,但也需要至關重要的情報。有時候刑訊逼供所得到的情報比偵察機和偵查衛星能帶來的情報有價值的多。一個國家生死存亡之際,往往會有那麼一些陰暗的令人驚悚的行動,而恰恰是這些行動,往往真的保障了國民的安全。


寫道這裡,真心的不想寫了。本來W君還想給大家提供更多的信息和更多的細節,但考慮到普遍大眾的接受能力,本文有大幅度刪減。畢竟大半夜的發文還是希望大家能睡個好覺的。


對刑訊逼供持有異議的人,這裡W君建議看一部限制級電影。並不是什麼色情黃片才可以以限制級面目出現。

這部片子的名字叫《不可思議》也有譯作《戰略特勤組》。其核心內容就是——拷打、酷刑和這一切的價值。有興趣可以看看


軍武數據庫


都是扯犢子。嚴刑不招的人有,但是絕對絕對是鳳毛麟角

不管一個人有沒有受過反刑訊逼供的訓練。人都是血肉之軀。只要是血肉之軀,就會怕疼怕痛。不怕,要麼神經壞死了,要麼就是刑訊手段不到位。因為刑訊手段除了像什麼十大酷刑之外的殘酷手段之外,還有臭名昭著的精神折磨,這個才是最摧毀意志力的。不管是什麼受過嚴格訓練的特工,戰士,都是扛不住的。

招,多少是會招的。很多時候,戰俘會通過提供假情報或者半真半假的情報讓敵人信以為真。教科書上什麼戰士寧死不屈那都是宣傳作用,別太當真。而且,自己人被俘虜,己方肯定會迅速作出調整的。所以,戰俘的情報很多時候就已經過時了,這個時候,洩露與否都不重要了。

歷史上著名的硬漢是明朝的楊繼盛,為了扳倒嚴嵩,毅然赴死,接受嚴刑拷打絕不鬆口。曾經在獄中用碎碗片剔除腐肉,割斷肉筋,而且是真真正正的刮骨,跟我們刮肉骨頭一樣,且毫不吭聲。這種非人類舉動看得人毛骨悚然,旁觀者完全嚇傻了。試問這麼硬氣人歷史上能出幾個。反正什麼俘虜寧死不招都是假的,電視上的都是美化效果,反正我不信。


小哇是個讀書人


如果電影都是真的,那麼這個世界該有多麼美好,可惜,電影作品都是根據觀眾想要看到的結果拍攝的,現實中,所謂的嚴刑拷打刑訊逼供比影視作品裡要殘忍的多,根本沒有那麼多硬骨頭。

其實無論是二戰時期還是經過了這麼多年軍事演變的今天,對不同級別的軍人軍官的反刑訊訓練從未停止過。但比之更有效的,是各個國家的保密體系和被俘以後的應變訓練。

能夠被抓到的人,往往不會知道太多秘密

一個國家或組織一般是不會把賭注押在某個人身上的,因為再堅強的人也總有弱點,況且人性有時候是那麼的不可靠。

任何國家在制定保密體系的時候,都會針對不同等級的士兵和軍官還有間諜人員制定保密級別,級別越高自然可以獲知的機密也就越多,但真正掌握高度機密的高級軍官和情報人員是不會在戰鬥前線的,他們幾乎沒有被俘的可能。

反之那些真正在一線的情報人員,是不會得到過多機密的,一般機密情報會分散的傳達給不同的前線情報人員,這樣即便某一個或某一些人被俘,敵國審訊人員也無法獲取完整信息。


敏感的撤離機制

依然是不會把寶壓在情報人員抵抗刑訊的耐受力上,一旦某個組織獲悉組織內某個成員被敵方抓獲,往往第一時間就是迅速處理掉機密文件後撤離。為了保障組織內大多數人的安全,被俘的人員也就儘可能的拖延洩露情報的速度。大多數情報組織都會培訓情報人員在被俘後不要死硬抵抗,而是要根據時間先後,一點一點的洩露情報,先說不重要的,儘可能拖延時間,這樣即免遭殘忍對待,又能給組織爭取時間撤離。這就是大多數情報組織運用的方法。

極端情況的處置

當然科技發展到今天,很多國家在進行極端審訊的時候,會運用極端手段,根本不給你循序漸進透露情報的機會,或者應用一些醫學手段,比如注射精神類藥物來逼迫你就範。如果敵人這麼兇殘,往往被俘的情報人員會選擇自行了斷。畢竟都交代了往往也逃不過死路一條,被折磨個不人不鬼還不如自行了斷。

美軍被俘後的狀態

其實美軍或美國情報人員在明顯不利的情況下,是會主動投降的,並且在審訊的過程中也會如上面所說不斷的透露一下不那麼重要的信息。但霸權主義的美國,對自己的強權極度有信心,認為自己有能力把被俘的人員通過外交途徑要回來,所以不會要求美國士兵和情報人員做殊死抵抗。甚至他們認為世界大多數國家根本就不敢對美國軍方的士兵和情報人員用什麼極端的審訊手段。而這一看法,直到本拉登的出現才被打破。


未泯雙瞳


電影裡的戰俘會一直堅持到機密作廢了為止。軍方都認為戰俘,尤其是海軍陸戰隊的人很不好對付。事實上,我被俘的時候,上級對我說過這是件不光彩的事,要寧死不屈。我第一句話所描述的場景只有在電影裡才會出現。好萊塢到現在都沒有為觀眾呈現過真實的情景是怎樣的。日本人曾經最喜歡讓戰俘吃掉自己的睪丸,而且保證讓你不死。冷戰期間,我們一直掌握著蘇聯克格勃的最新動向,知道了他們的手段之後,沒有人願意以身試法。被俘的戰鬥人員雖然不想向敵人洩密,但迫於嚴刑逼供,後來還是會說。指揮部也知道這一點,所以一旦發現有人被俘,就會立馬更改相關信息。戰俘不想洩密,這件事本身就足以讓他的兄弟尊重他了。除了戰俘自己之外,沒人知道敵人到底對他或她做了什麼。如果被強姦或者喂牛排,起碼還能留一條命。這麼多年來,美國只贖回過一個戰爭叛徒,根本不會管戰俘的死活。許多偉大的美國戰俘眼巴巴地等著國家去救他們,把他們拉出火海,甚至很多人到死都在等著這一天的到來。美國試過用武力解決,但根本沒那麼容易成功。


義薄雲間


戰俘並不是人人都要遭受嚴刑拷打的,最起碼得有一定的等級,如果是個普通的士兵,那根本沒有嚴刑拷打的必要,因為他啥秘密都不知道,他被俘虜的那一刻,他所知道的很多事情,敵方几乎都知道,至於一些作戰秘密之類的,他是不可能知道的,無論哪國都是如此,頂多從普通士兵身上問問一些基本信息。

正常情況下士兵被俘虜的時候他的任務已經結束了,基本信息什麼的都會說,完全沒有必要受酷刑去保護一個不是秘密的秘密。能夠被嚴刑拷打的戰俘為什麼寧願受盡酷刑也不洩露機密呢?首先第一個肯定就是因為信仰,別用現在人的信仰和過去做相提並論,戰爭時期人們的信仰真的是很厲害的的,當然僅靠信仰是不夠的,面對各種酷刑,不是誰都能夠承受的,大多數人估計剛一上刑就扛不住了。

不說的原因無外乎就幾個,除了信仰第二個就是人家真的啥也不知道,可是敵人不會相信呀,寧可錯殺一千,也不能放過一人。第三個,如果說啥都交代了,那自己對於敵人而言可就沒有一點價值了,萬一人家直接殺了,還不如不說,最起碼還能落個好名聲。第三種就是害怕洩露機密後影響到自己的家人。

實際上在真實的歷史中,需要接受嚴刑拷打的多半都是特工人員,因為這些人都是有秘密任務的他們的消息很有價值,有人曾經統計過一個數據,真的能抗住所有嚴刑,從頭到尾一句都不說的其實是鳳毛麟角的,當然並不是說沒有。

有趣的是在二戰時,很多歐美國家的士兵在接受嚴刑拷打的時候,都會一直堅持,一直堅持到他認為自己知道的消息已經過了時效性的時候才會交代,這個時候那個消息已經沒用了。正常情況下招還是要招的,只不過都是真假參半,真正死扛到底一聲不吭的人,歷史上沒有幾個。畢竟人身體的忍耐度是有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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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我也不說”

這個問題要分開三類人來說!也就是有三個答案!被俘人員、特工人員、冤死人員會給出一下幾個三個答案!

第一、戰俘沒有必要讓自己遭受酷刑的必要!說不說都一樣!

1、首先,先確定戰俘和俘虜的區別,按我的思維,俘虜是在戰鬥進行中抓獲的敵方人員,戰俘是戰鬥結束,敵對方被另外一方活捉,但並未處死的;用以作為戰爭交換條件的人!

2、因為有區別所以嚴刑拷打有沒有必要就出現三個結果!

A、抓住的俘虜,在戰鬥沒有結束時,也沒有判定他的身份和價值時,刑訊是必要的!不管抓住的敵人是士兵還是軍官,都要從他們身上問出己方要的信息,哪怕是細緻末尾的細節信息,這對蒐集整理戰場上敵人信息非常重要,是碎片整理的基礎!這種事要政工、情報部門專門負責的!

絕大部分的俘虜會順從的說出自己知道的一切,因為他被抓後他的軍事任務就完成了!沒有不要頑抗!再說回來了低級軍官和士兵不會了解太多的軍事秘密!即便知道的也是正在進行時的已經公開的“秘密”!

即便是抓住的俘虜是個啞巴或負傷不能說話了,他也會將自己身上的“秘密”洩露的!例如這個士兵的標牌、軍服上的編牌都會暴露他所屬部隊的信息,和己方部隊調整等這些信息!

B、戰後已經判明身份的,要作為互換條件的人員是不用刑訊的,沒有必要!這時的戰俘就兩個用處!交換籌碼和將來的勞動力!所以絕大部分戰俘不會被刑訊!

C、戰俘中的政工、情報人員,不管啥時候都要往死裡打,甚至槍斃!他們身上有價值的肯定多,即使沒有審問價值了,也不會輕饒的!如二戰德軍抓住蘇軍政委有時候甚至就是直接擊斃!

3、有政治目的的刑訊對每個被俘人員都會進行,不是為了獲取情報,而是要改變他們的意志!朝鮮戰爭中我軍很多被俘人員就遭受了嚴酷的刑法,敵人的目的就是要摧毀他們的意識和立場!

第二、特工人員作為俘虜被抓肯定要收到酷刑拷打!這時能堅持下來的是英雄,沒有堅持下來的是叛徒!

1、特工執行的都是有組織有計劃的執行秘密任務,抓住其中任何一個環節上的執行者,都要審問的!結果會有三個!致死不招的、中途堅持不住招的、不用打就說的!

2、審訊結果會有三個!

A、致死不招的絕對是鳳毛麟角的!(《風聲》中吳志國大隊長那樣能活著的不多)我們的認知中有很多的這樣的英雄:江姐、趙一曼等等這些先烈!


B、中途堅持不住招的這樣的應該佔叛徒中的絕大多數!開始還抱定必死的決心,可是皮鞭子一抽就完了!不舉例子了!

C、不用打就說的!這種情況一般會出現在高層的特工中或領導中!臭名昭著的顧順章和向忠發就是這其中的代表!

第三、冤死人員!有很多的人被誤抓或被誤認為知道情報的人!

1、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人!這條原則使得很多冤魂命黃泉!(《風聲》中白小年、金生火就是冤死鬼)

2、你抓住一個低級別的特工,你問他一些高級人物或機密,你就是打死他他也還“真不知道”啊!打死其實就更冤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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