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城企業(項目)開工復產需要知道的十二個“必須”

為確保荔城區工業企業和重點項目安全開工復產,最大限度保障企業和項目單位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促進全區工業經濟平穩運行,重點項目正常開工建設,各相關企業和項目單位要在開工復產前後,堅決做到“十二個必須”:

一、開工復產必須提前報備。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開工復產前,要制定周密的開工復產方案、疫情防控方案,並報所在鎮街、工業園區備案。要在開復工前認真準備員工返廠前所需要的疫情防控物資,如口罩、體溫計、消毒液等疫情防控物資。要準備好員工返廠隔離所需要的房間,保證隔離期間不外出和基本生活無憂。要組織好員工分期分批有序返廠復工,綜合研判安排好隔離住宿條件。

二、生產用工必須合理配置。根據生產和建設需要合理安排開工復產節奏,組織好排產用工,由單班全員生產調整為按兩班或三班定員生產和建設。生產班組要相對固定。

三、人員返崗必須嚴格檢驗。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員工返廠入莆時必須配合各防控卡點檢測體溫,省外地區返莆來莆,且無發熱等症狀人員由企業和項目單位將員工接回進行14天自行隔離或集中醫學觀察(隔離)。醫學觀察期間,一旦出現發熱等不適症狀,要及時報告所在鎮街、工業園區及主管部門,並立即就診。如有湖北武漢等重點地區的員工以及接觸過確診病例和疑似病例的建議暫不返廠,確需返廠的必須進行14天居家或集中醫學觀察(隔離)才能上崗。返廠和開工前,各企業和項目單位要對全部上崗員工的健康狀況、假期外出情況、與重點疫區人員接觸情況、參加聚會情況等逐人進行統計核查,確保底數清、情況明;上崗前,全員實施體溫篩查,體溫正常的方可上崗,確保安全開工復產。

四、員工在崗必須實時防護。開工後,全體員工要全程佩戴口罩上崗,每日要對員工至少進行兩次體溫檢測,督促員工注意執行手衛生措施,及時注意加強生產作業場所通風。

五、辦公作業必須分界劃線。將辦公和生產流程化整為零,劃分為多個小生產單元,不同單元之間員工儘可能隔離,嚴格按照崗位要求作業,限定工作區域,禁止擅自調崗走動。不得在工作期間和休息期間隨意走動、聚集,嚴格進出管理。

六、用餐住宿必須適度分散。不安排員工集中用餐,按班組錯峰間隔就餐、使用飯盒分散用餐,餐後要進行消殺防疫。合理分配員工宿舍,儘可能減少住宿人數,嚴防聚集性疫情發生。

七、重點區域必須定期消毒。開復工前,要提前對廠區和工地內車間、食堂、宿舍等公共場所和員工聚集場所的設施、設備進行全面消殺防疫。作業期間,要定時對辦公區、生產作業區、樓道、電梯間等重點區域進行消殺防疫,並實時做好記錄。特別是有中央空調的企業,在疫情期間停止使用空調。

八、發現疫情必須及時報告。對出現發熱、乏力、乾咳等症狀的人員,要第一時間報告所在鎮街、工業園區、主管部門,並及時到定點醫院就診。同時,對患者密切接觸的人員進行排查,掌握其工作和生活軌跡,備查。

九、疑似人員必須立即隔離。企業要在內部設置防疫隔離區,對出現感染症狀的人員要先行自行隔離並立即報告所在鎮街、工業園區、主管部門,且按照防控要求及時到發熱門診就醫。

十、密切接觸者必須嚴密排查。對疑似病例、確診病例、輕症病例發病後或者無症狀感染者檢測陽性後,要及時向企業員工發佈信息,及時排查密切接觸者,確保生產穩定、人員安全。同時,企業每天要建立員工生產和生活臺賬,記錄行為軌跡。

十一、健全疫情防控責任體系。企業和項目建設單位要落實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組織機構、責任體系,明確專人負責,落實相關責任。

十二、強化防疫期間安全生產。統籌抓好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員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切實做到疫情風險不可控不復工、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不復工、安全措施不落實不復工,為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良好安全環境。


荔城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宣)

2020年2月8日


荔城企業(項目)開工復產需要知道的十二個“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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