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疫情防控你的責任與義務是啥?

公民!疫情防控你的責任與義務是啥?

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是一場沒有硝煙的人民戰爭,必須依法防控、科學防控,每個公民都必須承擔法定責任、履行法定義務。

2013年修訂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了傳染病防治工作方針、工作原則、防控措施,明確了公民、社會有關組織和政府有關部門在傳染病防治工作中的責任。

1.人人必須守法律,顧全大局。《傳染病防治法》第四條規定,採取甲類傳染病預防、控制措施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報經國務院批准後公佈實施。據此,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於1月20日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納入乙類傳染病,採取甲類傳染病的預防、控制措施,自治區人民政府於1月25日啟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傳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條同時規定,單位和個人違反規定導致傳染病傳播、流行,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公民必須按照法律規定,自覺承擔責任,自覺履行義務,自覺服從命令。

2.人人必須守責任,服從調度。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五條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權在本行政區域內緊急調集人員或者調用儲備物資,臨時徵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服從政府的統一指揮調度,主動盡責,是每一位公民的法定義務。

3.人人必須守公德、自我約束。《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條、四十三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時切斷傳染病的傳播途徑、對疫區實施封鎖。自治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要求,凡從外地返回人員,未去過外地但家庭成員、親屬中有來自疫區的,或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隔離觀察人員有接觸史的,都要居家隔離觀察14天。無此情形也要按要求“宅”在家中,不聚會、不聚餐,不走親訪友,既自我保護,又保護他人。

4.人人必須守陣地,積極監督。《傳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傳染病病人或者疑似傳染病病人時,應當及時向附近的疾病控制機構或者醫療機構報告。公民發現身邊有疑似、確診病人及發熱、咳嗽人員,特別是來自或接觸湖北省等疫情嚴重地區但未遵守隔離規定的人員,要及時勸誡並撥打舉報電話,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置。

5.人人必須守底線,履行義務。《傳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條規定,一切單位和個人,必須接受傳染病的調查、檢驗、採集樣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公民要自覺配合疫情調查、檢驗、隔離,如實提供個人行程、身體狀況等信息,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的將承擔法律責任。

6.人人必須守規矩,服從管理。《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傳染病暴發時可採取緊急措施,對出入疫區的人員、物資和交通工具實施衛生檢疫。公民要主動服從社區、村嘎查的防控管理,積極落實出入登記、隔離留驗、佩戴口罩、體溫檢測、衛生保潔、防疫消毒等措施。

7.人人必守法紀、維護穩定。《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四十九條第八款、九款規定,依法嚴懲擾亂市場秩序、社會秩序的行為。公民在疫情防控時期更要遵章守紀,不哄抬物價、囤積居奇,不哄搶鬨鬧、以次充好、製假售假,確保社會大局穩定。

8.人人必須守秩序,依法作為。公安部明確,疫情防控期間未經批准擅自設卡攔截、斷路阻斷交通等屬違法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不得私自設卡、阻斷交通,不得以任何手段妨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

9.人人必須守信念,堅定信心。《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公安部明確要求依法打擊各類借疫情防控之機造謠滋事、惡意汙衊攻擊等不法行為,及時發現處置各類造謠、不實疫情信息。公民要相信黨和政府,相信科學,相信主流媒體聲音,堅定在黨的領導下打贏疫情阻擊戰的必勝信心,不恐慌,不聽信未經證實的消息、藥方、偏方,不信謠、不傳謠,不得洩露傳染病人、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等涉及個人隱私的有關信息資料,保持理智健康心態,積極傳播正能量。

監審:李倩天 馬玉霞

總監製:賈桂成

額濟納旗融媒體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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