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新增1處居民樓實行疫區封閉管理

青雲譜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第017號令

關於實行疫區封閉管理的通告

按照江西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的要求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有關規定,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和擴散勢頭,決定採取必要的防控手段和嚴格的管控措施,全力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自2020年2月7日起對京山街道水榭花都小區1棟2單元全面實行疫區封閉管理。封閉期間,未經批准,封閉區域居民一律不準外出,外來人員一律不準進入封閉區域。解除封閉時間另行通告,請居民自覺執行。

本通告自發布之時起生效。

青雲譜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南昌新增1处居民楼实行疫区封闭管理

青雲譜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第016號令

為落實全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要求,進一步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流動,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指令要遵守。全體人員要以高度的責任感自覺遵守國家和省、市、區出臺的疫情防控各項指令,主動開展自報自控自救工作。黨員幹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要發揮帶頭作用,管好家人、親屬,積極主動參與疫情防控工作,帶動街坊鄰居自覺遵守規定。

二、管理要封閉。全區所有小區(含開放式小區)、村、單位實行嚴格文明有序的封閉式管理,人員進出一律測溫,並出具有效證件。在前期已排查的基礎上,再來一次地毯式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不留隱患。無物業管理的一律以網格為單位實行封閉式防控管理。外來人員和車輛不得進入小區(村組),特殊情況進出由管理人員做好登記備案。體溫異常必須到指定醫療機構接受進一步診斷。無特殊需要,倡導每戶家庭(居家隔離家庭除外)每兩天指派1名家庭成員外出採購生活物資。

三、發熱要報告。青雲譜區內人員出現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等症狀時,必須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單位報告,由社區醫護人員進行預檢分診,視情況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就診。對出現確診病例的,視情況對小區、村組、樓棟(單元)實行封閉式隔離。進一步加大對養老院、福利院、監獄和空巢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特殊場所和群體的防控力度,確保工作落實落地。同時,各街辦、鎮、集聚區要高度重視新型冠狀病毒無症狀感染者,切實做好排查甄別和減少人員流動等防控工作。

四、外來要嚴管。主城區外來人員須在1小時內主動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區、村或單位報告近14天旅居史、接觸史和健康情況。近14天有外地旅居史或接觸史的,應進行居家、單位隔離或集中隔離14天。有發熱、乏力、咳嗽、腹瀉等症狀的,必須及時進行預檢分診,視情況轉運至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不主動申報,隨意外出,拒絕接受測溫、醫學觀察等防控措施的,將依法追究責任。

五、人員要分散。不串門、不集聚、不聚餐、不聚會、不打牌(麻將、撲克)。紅事停辦,白事從簡,並報村、社區備案。儘量不出門,外出必須戴口罩。

六、營業防控要統籌。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場所一律關閉。農貿市場、超市、藥店等合理安排營業時間。餐飲推行打包帶走用餐。公共場所定期消殺,進入人員一律測溫、佩戴口罩。快遞、外賣實行無接觸配送。對違反臨時停業管制的行為,依法給予嚴肅處理。

七、買藥要登記。所有藥店出售與治療發熱、咳嗽有關藥品,必須核驗身份證實名登記,發熱病人要測溫並詢問記錄病史,第一時間上報屬地(街道、鄉鎮)、區衛生健康委。

八、責任要落地。落實企業、寫字樓、商鋪、賓館(酒店)、學校、機構、機關事業單位等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員工、商戶、學生等的管控和及時報告;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理,遇有情況及時報告。如上述區域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的,將依法追究主體單位或個人的責任。

九、環境要治理。防疫期間做好小區清潔消毒、垃圾分類處理;所有電梯及其他小型密閉場所每日實施預防性消毒,組織開展以環境整治為主、藥物消殺為輔的病媒生物綜合防制工作。

十、宣傳要到位。進一步提高全民防控意識,通過社區宣傳欄、懸掛標語、微信公眾號、小區設置廣播以及建立小區、樓棟微信群等多種形式,將疾病防治信息傳達到每一個家庭、每一個人,營造群防群控、科學防控和“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的防控氛圍。

十一、復工開學要有序。嚴格落實全省復工開學有關規定,未經批准不得擅自復工開學。

十二、防疫要文明。青雲譜區全體人員要主動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倡導文明社會風尚,普及防控知識。相關人員要依法、文明管理。

青雲譜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灣裡

南昌新增1处居民楼实行疫区封闭管理

關於進一步規範卡口和小區人員進出管理的通知

各工作組、各鎮、街辦、洗藥湖管理處、羅亭工業園管委會、區委各部門、區直各單位,各群眾團體,駐區各相關單位:

鑑於當前卡口和小區人員進出面臨的新情況,在區防控指揮部第10號令、《關於規範交通管制期間人員車輛進出有關事項的通知》(灣新冠指字﹝2020﹞8號)、《關於做好轄區企業復產復工有關工作的通知》(灣新冠指字﹝2020﹞11號)基礎上,就區外人員進入和小區人員進出事項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嚴控區外人員進入

1.1月24日前未在灣裡固定居住的群眾,疫情防控期間,原則上不允許再進入灣裡區域範圍內居住。

2.1月24日前已常住灣裡,因春節原因離開南昌,現需返區的人員,由返區人員在春節期間居住地村(社區)開具居住證明,同時聯繫我區居住地社區,由我區居住地社區核實相關情況後前往卡口接回,如自駕返區,人員車輛同時接回,接回後的車輛按相關規定管理。

3.對湖北返區人員,必須嚴格落實14天集中醫學隔離觀察。

4.對非湖北返區人員,如身體情況正常,要嚴格落實14天居家隔離觀察;如有發熱、乾咳、乏力、腹瀉等症狀,立即送醫就診,未確診前,本人及隨員嚴格落實14天集中醫學隔離觀察,如核酸檢測陰性,則落實14天居家隔離觀察。

二、嚴格小區人員進出管理

1.區內居住、區外上班人員。

憑社區證明及有效證件進出(社區憑用人單位證明,核實信息後開具社區證明)。

2.區內居住、區內上班人員。

①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憑工作證等有效證件進出;②其他單位人員,憑用社區證明進出(社區憑用人單位證明,核實信息後開具社區證明)。

3.除上述兩種情況外的其他人員。

憑小區出入卡(各社區自行制定)進出,出門領卡、進門回收,原則上每戶家庭每2天只能指派1名家庭成員進出一次。

4.全體進出人員必須測量體溫,對體溫異常者,不予進入,並通知社區人員送醫就診。

5.全體進出人員必須詳細登記相關信息。

灣裡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2月7日

來源:青雲譜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灣裡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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