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稅就抗議,別談什麼自由、民主、權利,錢才是最重要的

我們在前面的文章中講到英國最終取得了英法七年戰爭的勝利,取得了在北美地區的霸權,但戰爭仍然讓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失去了大量的人口和財富,而戰爭結束後《1763年公告》的頒佈使得殖民地不僅沒有獲得更多的財富來彌補損失,反而因為戰爭暴露出了殖民地與母國的矛盾而引起了政府的警惕,導致英國政府加強了對殖民地的管理與統治。

徵稅就抗議,別談什麼自由、民主、權利,錢才是最重要的

《1763年公告》文本

但失去繼續擴展希望的殖民地當然也不會屈服,雖然無論從經濟、軍事等哪方面來說,殖民地的實力都遠遠不如英國本土,在政府的鐵拳面前,他們幾乎是沒有任何還手的機會的,但他們不會屈服。

然而沒有人在乎殖民地是否滿意和服從,英國政府隨後又頒佈了一些規定,比如在殖民地長期駐軍,並且駐軍的負擔由殖民地負責;違反憲法的規定宣佈殖民地總督可以任免法官等等,這一點需要說明的是,英國憲法規定國王任命的法官實行終生制,除非犯有重大過錯,任何人無權剝奪法官的資格。

徵稅就抗議,別談什麼自由、民主、權利,錢才是最重要的

英國皇家任命的法官,非犯有重大過錯終身任責

英國政府認為,維持統治的最重要手段就是駐軍,有了駐軍就可以震懾一切反抗力量,可以及時的鎮壓對政府的不滿行為,在殖民地的每一個城鎮都駐上一支軍隊才能保證政府的絕對統治,而且以保護民眾為由的駐軍可以讓殖民地分擔駐軍費用,這樣既加強了統治又節省了開支,一舉多得,何樂而不為呢?

徵稅就抗議,別談什麼自由、民主、權利,錢才是最重要的

大英帝國皇家陸軍,俗稱紅蝦兵

但英國政府沒想到的是:雖然殖民地反對政府駐軍,但不管駐軍還是國王在殖民地任命終身制的法官,這些看起來侵犯殖民地權利的規定對殖民地人民的打擊遠不如稅收問題帶來的大。

因為戰爭帶來的英國政府國庫的巨大虧空,導致英國的財政陷入了空前危機之中。因此,從1764年開始,英國政府陸續頒佈了一些列法令,陸續提高(關稅)和開徵了一些新的稅種(印花稅、糖稅、茶葉稅等)。要知道在此之前,殖民地人民所承擔的稅收只有兩種,即由英國政府徵收的關稅和殖民地議會自行制定的內部稅,而且稅率都遠遠低於英國本土的稅率(關稅的稅率殖民地為1%,而英國本土則為5%—7%),在殖民地已經對政府不滿的情況下加稅行為無疑會激起更大的怒火,而這些稅收中尤其是以1765年3月通過的《印花稅法》更是讓殖民地人民不滿。

出現這種情況毫不奇怪,現在西方提倡的所謂人權至上,是建立在西方社會已經高度發達的基礎上,人們在毫不擔心自己生存問題的情況下才會產生對權利的需求。美國近代著名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的需求層次理論正表明了這一點,即生存是第一位的,生存無憂後才會產生諸如愛、社交、安全、尊重等需求,政治權利的需求對於普通人來說是屬於最高層次的需求。而之前英國本土所發生的資產階級大革命也正是基於這樣的原因,他們忘記了自己當初在沒吃飽飯的情況下為什麼不去反對英王的封建統治,而是在積累大量財富後才去反抗暴政,想當然的認為權利才是生存的第一要素。

徵稅就抗議,別談什麼自由、民主、權利,錢才是最重要的

馬斯洛的層次需求理論

但殖民地的移民們可是很務實的,他們當初脫離母國來到北美就是為了生存,承認母國對殖民地的領導無非是為了尋求保護。現在外來的威脅沒有了,印第安人雖然不好對付但也不是什麼太強大的對手,對財富的追求才是他們當下的第一要務,沒有了威脅就去尋求更多的利益不是理所應當的麼?在生存需求沒有滿足之前談論什麼人權、自由等等都是沒卵用的事。因此他們並不在乎什麼駐軍、任命終身法官等無關緊要的事情,母國加大徵稅的力度才是人命關天的大事,擋人財路如殺人父母,為了錢他們什麼是都敢做的。

在1764年,英國政府就頒佈了《蔗糖法案》並先後新增了20多個稅種,宣佈對蔗糖、咖啡、茶葉、酒等其它進口商品進行徵稅,並且引起了殖民地強烈的反對,人們認為該法案存在著不公正性而進行了遊行、控訴等反抗行動。不過這些稅收雖然作為消費品最終都轉嫁到消費者頭上,但畢竟是在商品貿易過程中徵收的,即所謂的間接稅,而間接稅具有隱蔽性,普通人一般情況下是感覺不到這些稅收對生活的影響,再加上稅率也不算高,因此後果並不是太嚴重。

徵稅就抗議,別談什麼自由、民主、權利,錢才是最重要的

殖民地抗議《蔗糖法案》

但此次徵收的印花稅不同,印花稅屬於直接稅,是由納稅人直接交納的,英國政府本次通過的印花稅規定對北美殖民地的所有報紙、票據、書籍、廣告單、合同、借條甚至遺囑、畢業證書等只要是與紙張有關的所有印刷品都必須貼上印花才具有法律效率,否則就是偷逃稅款,受到法院的懲罰,因此印花稅幾乎影響到殖民地每一個人的具體生活。

其實這個問題我們生活中也會經常遇到,比如你購買的每一件商品大到汽車、房屋,小到一包紙巾、一塊口香糖都包含著稅收,而且稅率還不低,一些奢飾品或者嗜好品的稅率經常超過總價的一半以上,但我們並不感覺到交了稅所以無動於衷;而對於從微不足道的工資里扣除的更加微不足道的個人所得稅卻義憤填膺、怒不可遏。

這是不是很難以理解?其實這就是直接稅與間接稅的關係,比如一包20元的香菸,其總徵稅為:銷售增值稅16%、消費稅56%、批發徵收的11%、生產徵收的30%以及一些其他的稅收,當然這各個環節徵稅基數不同,總稅率不能簡單的將各環節稅率累加,事實上我國香菸的稅率大概在60%左右,這還不包括各環節產生利潤的所得稅。

如果說讓你買一包8元的香菸再另交12元的稅收,可能好多人就不願花錢買了,而將稅收納入香菸的價格中直接賣20元大家就不在乎了。這也是我們每個月交幾十塊錢的工資所得稅都牢騷滿腹而在不清楚的情況下交納的間接稅無動於衷的原因。

面對著英國政府頒佈的《印花稅法》,敢於反抗的殖民地人民當然更不會無動於衷,他們採取了一些列激烈的措施來反對印花稅的實施。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