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起聊城冠縣嚴控轄內居民出縣,小區居民一戶一證出行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6日訊 2月6日,記者從聊城市冠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獲悉,為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力度控制疫情傳播,從2020年2月7日0時起,冠縣在縣城區範圍內實行住宅小區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

(一)城區住宅小區居民出行實行出入證制度。

1.居民因生活所需出行時,在小區物業處申領出入證,一戶一證,每兩天僅限使用一次,一次一人,進出小區時持出入證和本人身份證,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員測量體溫並做好登記。

2.因工作需要各單位上班人員,憑本人身份證、所在單位開具的疫情期間工作證明,按時間要求出入。

3.其他人員除生病就醫、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商超和藥店上班外,一律不準外出。

(二)嚴控轄內居民出縣行為。冠縣居民無重大事項儘量減少出縣行為。對工在冠縣居在縣外、工在縣外居在冠縣的人員,單位允許居家辦公的,則居家辦公,必須在工作地辦公的, 請在工作地居住。對出縣返城的,實施主動報告、居家隔離等健康監測措施。對於縣內、城鄉擁有兩處及以上居住場所的居民,原則上固定一處居住場所,不得隨意流動。

(三)對體育場、圖書館、景區、廣場、旅行社、影院、網吧、KTV、 棋牌室等公共活動場所、娛樂場所,實行暫時關閉。縣內除超市、醫院、加油站、嬰幼兒用品店、藥店正常營業外,其他經營性場所一律暫時關閉。

(四)對確定保留的居民生活必需品經營單位要實行嚴控。在保障正常的服務和經營、滿足居民日常生活需要的基礎上,必須加強內部防控。要做好通風消毒等預防措施,並儘量縮短營業服務時間。從業人員必須佩戴口罩,體徵異常者不準上班,每天對經營場所進行消毒,進入經營場所的顧客,要求其必須佩戴口罩,測量體溫正常並登記後方可進入。

(五)從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來縣人員及其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確診病例接觸者、本縣出縣返回人員,應主動向當地社區(村)、單位登記備案,按照防控要求接受集中隔離、居家隔離等措施。上述人員不得隱瞞行程,不得欺騙調查隨訪人員。不主動申報,故意隱瞞、拒不配合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對知悉的從湖北等疫情重點地區來本縣人員及其密切接觸者、本縣出縣返回人員,應及時向社區(村)報告,不得刻意隱瞞。

(六)落實出租房管理主體責任,加強對承租人員的管控和及時報告,如出租房發生疫情而未及時報告,將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體單位和個人的責任。

(七)各級黨員幹部和承擔疫情防控任務的人員要提高認識,必須到崗到位、履職盡責、聯絡暢通,全力以赴投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來。街道、社區管理人員、物業工作人員以及參與社區防疫工作的公職人員要按時上崗履責,無縫交接值班,積極做好居民外出管控工作。對擅離職守或履職不到位的,將嚴肅問責。

(八)對拒不聽從管理勸阻、聚眾鬧事的,公安機關將予以嚴厲打擊。凡發現黨員幹部、公職人員不服從管理,不聽從勸阻的,將嚴肅問責,同時追究其所在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全縣居民出行臨時管控措施解除時間,視疫情動態另行通知。

防控疫情,人人有責。暫時的不便,是為了我們能夠更快地戰勝疫情,更快地恢復正常生產生活。歡迎廣大人民群眾對違反疫情防控期間有關規定的行為進行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依法打擊疫情防控期間違法違規行為。

閃電新聞記者 左新新 聊城報道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