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逛超市的時候會吃裡面的有包裝的糖,水果,堅果等等,你可以理解嗎?為什麼?

楊小浩vlog


律師觀點:視情況而言,有的情況可以理解,總體不提倡,畢竟超市是供人採購的地方,不是讓人進行飲食的地方。


逛超市的時候就開始吃採購的東西有兩種情形:第一種情形是逛的時候餓了或渴了,所以先拆開來吃,結賬的時候依然會出示這些拆開的包裝,付款是分文不少的;第二種情形是拆開包裝,吃完後趁人不備就把包裝丟棄,這種行為實際上就是盜竊了。

這兩種情形,第一種還是可以理解的,有的大超市,逛完是需要時間的,有的時候確實是餓了或渴了,但是要買的東西還有很多,結賬處也排著長龍,這種情況下先吃點喝點應一下急也是沒有問題的,偶爾為之,沒有關係。第二種情形其實就是變相的盜竊,雖然數額可能夠不上盜竊罪,但是這種小偷小摸行為也是違法的,這是一種佔便宜的心理。其實,很多超市都安裝了無死角的攝像頭,只不過有些超市對於一些顧客的小偷小摸行為有一定的容忍度,會裝作視而不見,但是如果真做的很過分,肯定還是會干預的,嚴重的還會報警。很多人看似佔了小便宜,其實遲早是要吃大虧的!


所以,陳律師鄭重的奉勸喜歡佔小便宜的人:勿以惡小而為之!



陳豪俊律師


一個硬幣有兩面,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吧。

首先拿我自己來說,我是一定不會在未付款的情況下吃超市裡的東西的,即使是免費品嚐的東西,如果我沒有買的意向,我也不會品嚐的。

其次無法理解有些人喜歡佔小便宜,總覺得吃幾粒乾果,剝一顆糖,不會有人注意,就算別人看見,也會當作沒看見,沒人會指責他。看似佔了便宜,實則體現了一個人的基本素質。比如說,你和你新結交的朋友一起去超市,你習慣性拿起一顆糖果,在你朋友看來,這是貪小便宜的行為,或許人家就會慢慢疏遠你。小便宜都想佔,如果遇到大便宜呢,一定會毫不猶豫的。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

但是凡事有特殊的一面。例如某位低血糖患者,在逛超市的時候,突然低血糖發作,這個時候需要一塊巧克力補充能量,那我個人認為,你先吃一塊,然後拿著包裝袋去結賬,是可以理解的。記得一個夏天,逛超市時,一位老人頭上的汗都順著臉頰流,老人打開一瓶水喝了,後來拿著空瓶去結賬,收銀員也沒說什麼。我在旁邊親眼所見,我覺得這種情況沒人會責怪老人吧。

總之,特殊情況可以理解,但是僅僅為了佔小便宜,吃完順手一扔包裝紙的行為,真的應該收到譴責。


漫天桃花紅滿天


超市作為我們生活日常必不可少的購物廣場,每天接待形形色色的各種人,有老人,有小孩,有白領,有工人!其實不管是哪種人,都還是要管好自己!吃糖,吃堅果這樣的行為還是能避免就勁量避免,作為超市,也應該提供免費試吃的盒子,好讓顧客試一試口味,才好決定買不買!超市的品類繁多,有時候擺盤精緻,外觀精美,但是沖沖買回家又發現不合自己口味也是常有的事!所以作為顧客,要管住自己的手,如果每個人都講文明,自己生活在一個溫馨,文明的環境,也能享受更優質的服務!作為超市,也應該多為顧客考慮,這樣就是雙贏的結局!





我為閒娛帶鹽


這就是一種小偷小摸的行為,雖然能理解,但是不能原諒。

首先,超市的東西都是供顧客隨意挑揀的,但是超市有超市的管理規範。顧客在沒有經過出口付錢,該貨物的所有權還都是在商場,顧客是沒有權擅自享用的。

其次,顧客逛超市的時候,順便吃包裝內的糖或者其他堅果,這是一種偷吃偷拿的行為。雖然這種行為構不成犯罪,但是這種行為是一種愛佔便宜的行為,是一種為人所不齒的行為。

最後,對於這種偷吃偷拿的行為,超市工作人員看到後一定要加以制止,能曝光的,不客氣的話也應當曝光。如果情節嚴重或則蠻不講理的,也可以報警處理。


法重情深


理解,但是不能接受。有這種現象很正常,大部分人去超市的除了年輕人就是中老年,大部分中老年人都經歷了一個非常痛苦的時期,他們經歷過沒有吃的穿的,那時候沒有吃的就是去偷,到現在也會有小偷小拿的習慣,當然這只是一部分,還有以前的人買東西基本上都是先嚐後買,習慣使然,他們在超市裡自然而然的就做去這樣的舉措。其實呢,有時候自己也有不去拿的思維,但是他們本能的肢體還是會去做。

還有的人貪便宜習慣了,認為吃一個又不會怎麼樣,有沒有看到,也沒有人會說。還有人,看在個人在吃,自己也跟著吃,他覺得別人都在吃,我為什麼就不能吃。反正各色各樣的人都有,但也沒辦法,本來這個社會就多樣性。

與我而言,其實我自己也有這種思維,平時見到那種想買的,但是自己又沒有吃過,就想拿一個來嘗,但是不好意思的,覺得不好,因為自己也做過生意,每個人都來嘗一個,就沒有辦法買了,畢竟超市的人流量那麼大,想起來還挺恐怖的。

我也是一個凡人,有這種思想我並不覺得有什麼,但是我能控制住這樣的行為,我覺得還是挺好的,至少,沒有丟自己的臉。希望有這種思想的人也能剋制住自己,不好的,不要為孩子做錯誤的榜樣。





全是笑談


對我而已是無法理解的!

在我看來,擺在超市裡包裝好的東西都是放在那裡賣的商品,沒人給試吃就直接拿來吃嚴格來講能當作是偷了,反正首先在道德上我就過不去,想吃的話平時超市有很多擺賣試吃的那些幹嘛不去;還有人可能會說我已經要買下了所以打開先吃了,反正等下也會一齊買單,但被別人看到,相信沒多少會認為是要買的吧,不管是什麼情況我都無法理解。超市的東西買完單出了門口隨便你怎麼吃沒人會說是吧,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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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琳爸帶喬喬記錄生活


這種行為不理解,除非超市有那種免費試吃的活動,或者小的水果比如龍眼,砂糖橘這些,因為買之前不知道甜不甜所以有的人會先嚐一個試試看這個還是能夠理解的。但是有外包裝的東西這個你打開之後可能就無法再次銷售了,這種行為和偷東西沒有什麼區別的,被超市的人看到了情節嚴重點還可能會報警的所以是不能夠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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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乂在上海


我覺得現在應該很少這樣沒買單就吃的了,當然不排除一些素質低的人,隨著教育的到位,年輕人活著是小孩素質蠻高的。


我愛瞎說


不能理解,雖然要去結賬,如果有小孩子在是一個很不好的示範,還是建議付款了在吃喝。


奮鬥的起東


國民素質參差不齊!有可以嘗或不以嘗的提示沒有。有提示即可認定貪小便宜,大了說就是盜竊。做塊提示牌示之!行為即可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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