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SARS”到“新型冠狀病毒”疫情衝擊下醫療廢水廢物如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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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極星水處理網訊: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治刻不容緩。作為一名環保人,我們在關注疫情防治進展的同時,更關注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的處理處置問題。清華大學環境學院王凱軍教授曾參與“SARS”防治及指南編制工作,我們整理了部分“SARS”防治過程中的關於醫療廢水和廢棄物的處理處置的技術政策與方案。希望有所啟發和幫助。

2003年4月30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印發通知環明傳[2003]3號,包括《“SARS”病毒汙染的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和《“SARS”病毒汙染的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用以指導醫療機構排放汙水及垃圾處理處置的管理。

關於在防治“非典”期間加大對醫療廢水、醫療廢物監管力度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3-04-29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

2003年4月22日我局曾下發《關於加大對醫院醫療廢水、醫療垃圾的監管力度的緊急通知【2003】71號》,現將有關具體問題通知如下:

一、加大對“非典”期間醫療廢水、醫療廢物監管力度的主要對象是接治“非典”和疑似“非典”病人的醫院。

二、要重點監督接治“非典”和疑似“非典” 病人的醫療單位是否有醫療廢水處理裝置和處理能力是否充足。對無處理裝置或處理能力不足的,要儘快協助其建立和完善。可以臨時增設醫療廢水處理罐和處理箱,通過加氯機進行加氯,達到消毒滅菌效果,其他指標可暫不考核。

三、接治“非典”和疑似“非典”病人的醫療單位排放的醫療廢物要儘可能在醫院內部進行焚燒處理,對產生的煙塵暫不考核;對無處理處置設施的醫療單位,環保部門應儘快協助衛生部門建設醫療處理設施,或確定臨時焚燒處理單位。需移至他地處理的“非典”期間醫療廢物應交由當地政府指定的專業部門進行收集並送往環保部門認定的有處置能力的處置單位進行安全處置。

四、環保部門加大對接治“非典”和疑似“非典”病人的醫療單位排放醫療廢水和醫療廢物的監管力度,是為了杜絕二次汙染,防止交叉感染。參加現場執法的環保人員一定要按衛生部門的統一要求做好個人防護,保證人員安全。

各級環保部門在做好防治“非典”的特殊戰役中,要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主動協助衛生部門做好相應的服務和保障工作。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辦公廳

2003年4月27日

關於印發《“SARS”病毒汙染的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和《“SARS”病毒汙染的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的通知

等級:特提 環明傳[200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局(廳)、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機構、解放軍環保辦:

為了加強對醫療機構排放汙水及垃圾處理處置的管理和指導,避免“SARS”流行蔓延,影響人體健康和汙染環境,我局組織有關專家編制了《“SARS”病毒汙染的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和《“SARS”病毒汙染的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現印發你們,供你們在監控醫療機構汙水和垃圾的處理處置中,以及防止“SARS”流行工作中參考使用。

附:

1、“SARS”病毒汙染的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

2、“SARS”病毒汙染的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

國家環境保護總局

二OO三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1:

SARS病毒汙染的汙水應急處理技術方案

為了應對目前我國發生的非典型肺炎受感人群及治療過程產生汙水對環境的汙染,根據目前我國同類汙水處理技術水平、設備水平制定本方案。本方案適合於接收“非典”人員診療的醫院、療養場所、研究機構、臨時監護場等產生汙水的處理。

一、“非典”人員產生汙水汙染控制原則

1、加強汙染源管理,嚴防汙染擴散

對“非典”病人產生的排洩物(糞便、尿、嘔吐物等)必須採用專用的容器(傳染病專用的塑料袋)收集,進行單獨的消毒處理,不得排入汙水處理系統。

收納“非典”病人的醫院產生的汙水應加強消毒處理。對於已設有汙水處理設施的醫院應加強管理,對於未設有汙水處理設施的醫院,應增設汙水處理設施,進行消毒處理,禁止隨意排入環境。

2、儘快消毒滅菌,控制病毒繁殖擴散

對於產生的汙水及其致病源,最有效的消毒滅菌方法是投加消毒劑。目前消毒劑主要以強氧化劑為主,這些消毒劑的來源主要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化學藥劑,另一類是產生消毒劑的設備,相關的技術問題分述其後。

二、非典人員產生汙水藥劑處理應急方案

1、消毒藥劑的種類及其選擇

化學消毒藥劑按其殺菌強弱可分為滅菌劑、消毒劑、抑菌劑。

滅菌劑指能殺滅細菌芽孢、病毒和一般病源菌。消毒劑指不能殺滅細菌芽孢的一般消毒劑。抑菌劑指不能殺滅病源細菌,但能抑制細菌生長繁殖的消毒劑。

按消毒劑的化學性質可分為:氧化型消毒劑、非氧化性消毒劑。氧化性消毒劑主要指有較強氧化性的消毒劑,如含氯消毒劑、過氧化物類消毒劑;非氧化性消毒劑主要指季胺鹽類消毒劑。針對“非典”病毒的一些性狀和傳播特點,建議優先選用的消毒劑為: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鈉、漂白粉或漂白精、臭氧等。

2、藥劑配製

所有化學藥劑的配製均要求用塑料容器和塑料工具。

3、投藥技術

汙水消毒原則上要採用相關發生器、虹吸投藥法或高位槽投藥法。沒有條件時,也可以在汙水入口處直接投加。

投放液氯用加氯機;二氧化氯用二氧化氯發生器;次氯酸鈉用發生器或液體藥劑;臭氧用臭氧發生器。

4、藥劑使用防護技術

配製和使用消毒藥物時,需要穿戴工作服、戴口罩、戴橡膠手套,以防止消毒劑對操作人員的危害。

三、 消毒專用設備的使用方案

1、汙水量測算

目前對於醫院產生的含有病毒的汙水,國內市場上可提供的成套設備主要是二氧化氯發生器和臭氧發生器,這些設備基本可以採用自動化操作方式,設備選型根據產生的汙水量而定。根據我國醫院汙水水量計算技術規範,醫療場合產生的汙水量列於表1:

从“SARS”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冲击下医疗废水废物如何处理?

2、消毒劑及投加量

(1)氯化消毒

傳染病醫院或接收“非典”病人的專門醫院

液氯、二氧化氯、次氯酸鈉、漂白粉或漂白精,參考有效氯投加量為50mg/L。

接觸時間>1.5小時,餘氯量大於6.5mg/L,糞大腸菌群數

接收“非典”病人的綜合醫院應按傳染病醫院的要求對其產生的汙水進行處理,對原有的汙水處理設施進行改造,在改造之前可採取加大投藥量的方法作為臨時措施。採用氯化消毒時,接觸時間為1.0小時的,餘氯大於10 mg/L,參考有效氯投加量為80mg/L,糞大腸菌群數

(2)臭氧消毒

接觸時間大於0.5小時,投加量大於50mg/L,糞大腸菌群數

3、SARS病人排洩物及汙物消毒方法

⑴次氯酸鈉、漂白粉、三合二、漂粉精: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時以上。

⑵次氯酸鈉溶液: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時以上。

⑶二氯異氰尿酸: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時以上。

⑷二氧化氯:有效氯0.1-0.2%溶液,浸泡24小時以上。

⑸焚燒處理

附件2:

“SARS”病毒汙染廢棄物應急處理處置技術方案

一、可能被SARS病毒汙染的廢物

1、SARS專科門診、醫院發熱門診以及接觸SARS病人的醫院感染性廢物,包括病人手術或尸解後的廢物(如組織、汙染材料和儀器等)以及被血液或人體體液汙染的廢醫療材料、廢醫療儀器以及其它廢物(如廢敷料、廢醫用手套、廢防護服、廢注射器、廢輸液器、廢輸血器等)。

2、SARS傳染病房產生的所有廢物,包括排洩物、廢敷料、生活垃圾以及病人接觸過的任何其他廢設備、廢材料。

3、SARS感染者及可能感染者產生的排洩物、生活垃圾。

4、SARS專科門診、醫院發熱門診以及接觸SARS病人的醫院產生的廢棄鋒利物,包括廢針頭、廢皮下注射針、廢解剖刀、廢手術刀、廢輸液器、廢手術鋸、碎玻璃等。

5、有關SARS臨床、教學、研究等醫學活動中產生的實驗室所用的含有菌落及病原株培養液和保菌液的廢棄物以及感染的動物。

6、SARS專科門診、醫院發熱門診以及接觸SARS病人的醫院廢水處理產生的汙泥。

7、SARS傳染病房廢棄的病房空氣淨化材料。

8、其他被SARS病毒汙染的廢物。

二、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收集、運輸、貯存

1、所有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收集應採用專用包裝。包裝應該採用具有防滲、防利器扎損功能的密閉容器。

2、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收集、運輸應該採用專用密閉車輛。SARS病毒汙染廢物專用車輛應該每日消毒、清洗。清洗廢水應該作為SARS病毒汙染廢水進行收集處理。

3、SARS病毒汙染廢物應該每日定時定點定人進行收集。收集人員和運輸車輛司機必須進行必要的防護。

4、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貯存不得超過24小時,應該在產生的當日進行處理。

5、SARS病毒汙染廢物必須在獨立的封閉貯存空間內貯存,不應露天存放;應該定期對SARS病毒汙染廢物貯存空間進行消毒、清洗。清洗廢水應該作為SARS病毒汙染廢水進行收集處理。

6、SARS病毒汙染廢物包裝容器、運輸車輛和貯存區域應該有明顯的標誌。

三、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處理

1、SARS病毒汙染廢物必須按照衛生部門要求進行消毒後才可以進行後續處理。

2、SARS病毒汙染廢物應該儘量採用焚燒的方法進行處理。不得采用分類回收的方式處理利用其中的有價值材料。

3、在已經進行醫療廢物集中處理的地區鼓勵採用區域(地區)集中處理的方式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

4、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的焚燒爐設施應滿足下列條件:

爐內焚燒溫度不小於850℃;

煙氣停留時間不得小於1秒,集中處理裝置應該不小於2秒;

設有煙氣二次燃燒裝置;

設有煙氣淨化裝置,保證排放煙氣能達標;

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不得大於5%。

5、如果當地沒有上述專用焚燒設備,建議按照順序採用下列設備暫行替代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

簡易醫療廢物焚燒爐;

危險廢物焚燒爐;

垃圾焚燒爐或工業廢物焚燒爐;

水泥窯;

火化場焚屍爐;

供暖供熱用燃煤鍋爐。

採用這些設備處理SARS病毒汙染廢物,應該最低滿足下列條件:

焚燒殘渣的熱灼減率不得大於5%;

煙氣排放滿足相關的排放標準。

6、SARS病毒汙染廢物處理過程中不應將廢物包裝容器破碎,應該帶包裝處理。

7、SARS病毒汙染廢物處理過程中產生的廢水應該按照SARS病毒汙染廢水進行收集處理。

8、SARS病毒汙染廢物焚燒後產生的飛灰、殘渣應該按照有關標準進行處置。

全國能源信息平臺聯繫電話:010-65367702,郵箱:[email protected],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金臺西路2號人民日報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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