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個多月,現在雙方家長打算讓我們定親,我們倆覺得還不是時候,該怎麼辦?

範佛


感情靠緣分靠在一起的感覺!有的人談了很多年結婚後又離婚,或者直接分手,再有的人直接閃婚,婚後很幸福,我同媳婦認識了3月就定親了,半年後就結婚了,現在挺好。緣分來了就要珍惜,你感覺他不錯,是誰也阻擋不了的,感覺不好,再給你幾年相處時間反而更差。男人人品還不錯就嫁了吧,其他人可能不如他。自己的幸福自己決定,因為別人的言語決定你的感情,那麼你要麼沒主見,要麼不合適,沒有其他,謝謝



PS一對一學習


呵呵,分享我的故事吧,我是六零後,以前男女青年多數都是靠別人介紹對象的,我的老婆也是的,介紹我們認識三四天就定親了,當時雙方比較靦腆吧,也沒說過幾次話,定親過後才知道對方的名字,半年後我們就結婚了,婚後我們相處的也很好,兩人沒打過架,拌嘴了幾回。現在兒女都成家了,現在老婆經常開玩笑,年輕時不懂事稀裡糊塗跟你結婚了,那時太傻了,我說是啊,我的青春都交給你了,你也賠不起。我們結婚三十幾年了,感覺挺好的,只要雙方互相理解,互相包容,互敬互愛就行了。祝福那些情況差不多的兄弟姐妹,晚年幸福安康。


夢想思遠


在一起三個多月,雙方父母打算讓你們訂婚,你們倆覺得還不是時候,該怎麼辦?

本來不想回答,但看了一百個人的回答,竟然大多數人都覺得,三個月足夠可以訂婚,甚至結婚了。

這種回答,真是害人不淺!訂婚就是為了結婚而準備,只差一張結婚證和辦一個婚禮,其實跟結婚已經沒什麼區別,雙方家長親友也會把你們當夫妻看待。

但誠如你們覺得還不是時候,這感覺是對的!在一起短短的三個月,壓根不足以去了解一個人,兩個人還只是在熱戀蜜月期,激情還沒消退,還未進入磨合期,所有的矛盾衝突都還沒出現,何來的可以訂婚結婚一說?

不要動不動拿一些一見鍾情,一兩個月或才認識幾天就閃婚的這種極少數情況來說事。縱觀整個社會,有幾個頭腦發熱,被戀愛衝昏了頭的人,閃婚是有好結果的?

俗話說,結婚要慢,離婚要快!但卻有太多不成熟理智的年輕人,是戀愛和結婚都很快。最後所遇非人,卻因著種種因素和顧慮,離婚不敢輕易下決定,一拖再拖,直到把自己和對方都折磨的疲憊不堪,傷痕累累,實在無法調協融和,才千般不捨萬般不願的敢離婚,最後也是弄的彼此都身心俱疲。

可很多的夫妻離婚都是可以避免的!那就是結婚要慢,戀愛需要慢慢談,需要時間去慢慢了解看清一個人,和對方是不是真的跟自己適合結婚,生兒育女,共度一生,而不能為了結婚,明知道還不到時候,也要不顧所有的問題和顧慮,硬要結了再說。

有些人,其實結婚時就可看到日後會離婚,但為了一些因素,還是義無反顧的去做,最後只能自己去承擔後果。

你和你男友是對的,覺得還不是時候,就要跟家長說清楚。而且上面有幾位朋友說的,既然是自由戀愛,也是成年人了,就要有自己的主見和擔當,不要父母說什麼就去做什麼,他們雖然是為你們好,但做的事卻不一定對,更不一定對你們有益。以爰之名,做對子女都是傷害的事的父母也不少。

那戀愛多久可以結婚呢?沒有個一年以上的朝夕相處和各種衝突矛盾的磨合,誰都不能自大的吹牛說自己對男女友很瞭解。有衝突矛盾了,都不知道怎麼跟對方去溝通商量解決,就敢衝動草率結婚,最後自然是自食其果——婚前腦子進的水,婚後都會變成眼睛流的淚!


忘憂情感驛站


現在的家長都一樣儘快讓子女成家

這個我們需要理解

但是,感情的事情尤其是婚姻不可草率

你們可以和自己父母溝通

說一下自己的感覺

父母一般是不會強迫自己的孩子的

另外一點,我要說

兩個人交往三個月,其實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了

我認為理想的相處時間是九個月到十二個月

如果你們交往到一年,還沒有想和對方結婚的衝動

其實就可以證明你們並沒有多愛對方,或者是多信任對方

而往往,隨著熱戀期過後,交往時間越長,不結婚的話分手幾率越大。

這不是說結婚後容易出現不幸福的概率

只是沒有婚姻作保障,兩個人很容易因為在磨合的時候說分手

而兩個人想白頭偕老少不了感情的磨合

而婚姻可以讓兩個人在磨合的過程中不輕易說放棄

我覺得兩個人真的相愛,是會有和對方結婚的衝動的

如果沒有這個衝動,真的要自己好好想一下

自己是為了結婚而結婚還是為了愛


老劉二十三點


我姑娘領證已三個多月,且男方急要孩子,但就是懷不上。男方急著找下家,正鬧離婚呢!



用戶天馬行空


在一起三個多月?其實時間足夠了,足夠給你下判斷,如果合適就繼續,不合適就別拖泥帶水。



鑫潤銓


天下本無事,情困猶豫中

呵呵,此問題其實不是原則問題,說白了就是過份擔心,徒增煩惱。

理由如下:1、能走向婚姻就訂婚。2、走不到婚姻就歇菜。3、戀愛與時間有關係,但三個月已經足夠了解一個人。

雙方心裡分析

1、擔心時間過短,瞭解不夠,其實大可不必,這只是雙方藉口而已。

2、等待對方暴露更多缺點,給自己留後路?現實中的婚姻都是不完美的,要克服猶豫期,勇敢面對。

3、說明雙方都認為不是最佳選擇。其實,生活中沒有完美的愛情,都是人為塑造出來的,殘缺也是美。

大膽追求跨過猶豫期

1、多看對方閃光點。世界上好人還是多,是人都可能有毛病,無關大雅就OK。

2、多看未來發展。有利於婚姻發展,利於將來就別猶豫。

3、愛情過度婚姻是是需要一點勇氣的。戀愛中容易造成“燈下黑”,別人跳脫世外看得清楚,雙方父母覺得滿意,自己有點小遺憾,就勇敢跨過這一關。

我的婚戀觀

現在的年輕人傻傻地分不清愛情和婚姻的關係,戀愛的目的就是走向婚姻,不能走向婚姻的愛情,是沒有意義的。

火熱相擁、你儂我儂,看電影、擼串、遊戲、旅遊都是走向婚姻的前奏,走不到婚姻的的愛情是不成熟的遊戲。

老漢的話雖然說得重,但道理是這樣的,大家不要埋怨老朽胡言亂語。

事實確實如此。

一段走向婚姻的愛情,老朽總結調查過99個幸福家庭,內容大致如下:

1、三觀相合,在大事大非問題上不糾結。對人對事看法大體一致,這樣婚後不會為原則性問題翻臉,掀婚姻的“攤子”,斷送美好婚姻的前程。

2、家庭背景相當,平等經營美好婚姻有可能。家庭背景是愛情走向婚姻的基礎,但不是絕對作用,夫妻雙方家庭的鼎力支持,對穩定家庭,教育子女,在當下舉足輕重。

3、性格互補,不拆臺。最佳的戀愛對象是雙方性格相投,志趣一致。但是走進婚姻的絕配是性格互補,一剛一軟,一硬一柔,相得益彰,共同經營家庭,夫妻和睦互敬互愛,幸福無邊。

4、身體健康,能承擔家庭責任。這點從交往中就能看得清楚,一起郊遊,一起娛樂,觀察就能得到答案。

5、情感付出與接收對稱。互相能感受到對方的幽默、熱情、關愛、理解、互敬,這就是走向成功婚姻的先決條件。其實,這點也不必在意,有反應慢的,有反應快的,人都有個體差異,能做到彼此能接受到對方的情感付出就ok。

6、興趣相吸,浪漫永恆。這有點難說清楚,從本人調查瞭解50多對幸福的婚姻,一個共同點:就是彼此都有互相吸引對方的地方。比如,男方被女方的外貌、溫柔、體貼所吸引;女方被南方的陽剛、上進、熱烈所吸引,也包括彼此之間具有的神秘感,吸引對方如痴如醉,甜蜜恩愛,幸福永遠。

如此一對照,一目瞭然,要想訂婚,就向互相經營美好婚姻進發。如果,雙方相差十萬百千里,一條都夠不上,那就算了,告訴父母,這個不合適,重新尋找下一段感情,慢慢經營。

不過話又說回來,現在社會,時間緊迫,人人都忙,事情多,人海茫茫,找一個不討厭,能相處三個月的對象也不容易。

哈哈哈,不足為鑑,一家之言。

願天下有情人皆成眷屬。

(文內圖片來自網絡,如有需要聯繫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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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男朋友在一起三個多月,現在雙方家長打算讓我們定親,我們倆覺得還不是時候,該怎麼辦?

朋友們好,我是曉晴說愛

這個可以直說的呀!你男朋友可以跟他的父母說,你可以和你的父母說。你們兩個可以商量一下,找出一些合適的理由,講給父母聽。不過就是晚點兒定親,雙方家長應該都不會太固執的。



如果你們倆都是那種很嚴格的家教,不願意駁了父母的面子,就聽從他們,也未嘗不可。一來,是你們在一起已經三個多月了,肯定是雙方父母都覺得你們倆是合適的。二來,又不是讓你倆領結婚證,就是舉辦個訂婚儀式麼。

定親以後,如果你們倆感情發展的還很順利,這豈不是美事一樁。假設未來某一天,你們的感情出了問題,也不妨礙你們各奔東西。頂多,又是駁了父母的面子。

現在就拒絕雙方父母的美意,那肯定是駁了他們的面子。未來真的感情出了問題,也不過就是駁了他們的面子。反正是要駁他們的面子,一旦你們的感情進展的順利,就有可能做到讓他們臉上都風風光光的。



生米,有的時候是真的能做成熟飯的。雖然現在看來,你們倆覺得定親還不是時候,或者是為時尚早。也許,定親還能成為你們感情的催化劑,讓你們的愛情迅速升溫。

做個順水人情,又能成你們愛情之美,不管你們心裡還有怎樣的顧慮,也不管你們是不是已經完全的準備好了,這種做法都是可取的。

好多青年男女搞對象,都是過不了父母的關。現在,你們雙方父母都挺樂意的,還願意主動張羅給你們定親,這應該是你們倆求之不得的。

無論從哪個角度來看,我都覺得,你們倆應當高高興興的答應雙方父母的要求。真的是一件兩全其美的好事兒。



那麼,重點來說說你們倆覺得不是時候這個事兒。

頂多了,你倆就是認為你們現在的感情還沒有達到一定的深度,還沒到談婚論嫁的程度。那麼面對這樣的情況,你們有必要把你們之間的感情升溫速度加快一些,來適應當前的形勢。這並不是什麼壞事,也不是什麼冒險的行為。讓子彈飛一會兒,是愛情。讓暴風雨來的更猛烈些吧,也是愛情。

另外來說,去改變你雙方父母的意願和改變自己的意願,相比起來,還是後者更容易一些不是。



說了這麼多,不知道你有沒有明白我的意思。簡單說來,我認為你們做個順水人情,答應雙方父母的要求,加速一下你們之間的感情進程,便不失為一件美事。如果你們覺得確實自己沒有準備好,是完全可以和父母直說的。講究點兒智慧,講究點兒策略,是能夠完成這樣的一個任務的。

在我看來,這個事兒,完全不足以形成你的愛情面前的攔路虎。

最後,祝你們早日達成連理枝。


曉晴說愛


這裡所說的在一起三個月,是指同居三個月了吧?!是同居三個月雙方父母才希望你們定親的吧?!

男女朋友相處,應該是感覺非常好才會同居,還是一相處就同居?儘管對於我們這個年代的人來說未婚同居是多麼不能對外人說的羞恥的事。可是看到好多拍小視頻的,都以相親為題材,都是相親幾天就同居,真心不懂現在的年輕人,對待感情真是太隨便太開放了。很想知道,對於那些對未婚同居廣而告之天下的人,有多少人不介意會找那樣的男女朋友?那些家有待嫁待娶的兒女的父母們,有多少不介意自家孩子找一個同居史很豐富的人為伴侶?在我心裡,未婚同居的人是不負責任的人,是對自己極其不負責任。儘管社會要進步,有些人美其名曰試婚,但是我還是喜歡我們那個年代對待感情的態度……謹慎認真專一。

回到你的問題,都同居了,還想啥呢,啥時候叫是時候?你們同居沒經過父母同意吧,定親就聽父母的吧,難道你們同居就是過家家玩嗎!



咂摸咂摸


對於我們60後來說實在接受不了,八字沒一瞥就同居,這樣的話,你就成破貨了,不值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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