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能作詩,中學畢業當北大教授,因發明一個漢字,被女性罵了3年

前幾天去鄉下,看到侄兒和鄰居家的孩子,趴在客廳桌子上做作業。

侄兒指著鄰居小孩的作業本,說:“你寫了錯別字。”

侄兒正讀七年級,鄰居小孩應該是小學生。

鄰居小孩抬頭問哪個字寫錯了。侄兒說:“你看啊,爸爸、媽媽和姐姐她們三個人,去了外婆家。這裡要用單人旁的他,不能用女字旁的她。”

“為什麼?”鄰居小孩用迷茫的眼神看著我侄兒,“老師說,表示女的,用女字旁的她,表示男的,用單人旁的他。媽媽和姐姐都是女的,只有爸爸是男的,難道不應該寫女字旁的她們嗎?”

侄兒張口結舌,不知怎麼回答。

我在一旁看得有趣。倆孩子想不明白,轉頭問我。

我告訴他們,如果三個人都是女的,就要說“她們”,一群人中,只要有一個男的,就只能說“他們”。

“為什麼是這樣呢?”鄰居小孩頗有打破砂鍋問到底的架勢。

我一時語塞,想了一會兒,找不到有說服力的證據,只好敷衍他們:“就是這麼規定的,不需要理由。”

沒想到,這個“她”字,還真有一番來歷。

6歲能作詩,中學畢業當北大教授,因發明一個漢字,被女性罵了3年

古代漢語中,原本是沒有統一的第三人稱指代詞的。雖然有“他”字,卻可以指代一切事物。陳獨秀等人發起新文化運動後,白話文逐漸得到推廣。“他”字一般被用來稱男性,性別不明或沒必要區分時,也用“他”來指代。

但對於女性,當時並沒有一個適當的第三人稱詞來指代。魯迅的作品中用“伊”,也有說“彼女”的,沒有統一的意見。

西學東漸之際,文化人發現,英文中的第三人稱代詞,有she(她)、he(他)和it(它)的區別,如果翻譯成漢語,特別困難。

為解決這個問題,1929年,北大教授劉半農編撰《標準國音中小字典》時,發明了兩個字,一個是“她”,用作女性第三人稱指代詞。一個是“它”,指代人以外的事物。

說起劉半農,可能有些讀者比較陌生。作為新文化運動的先驅人物之一,在當時,劉半農的名聲,其實一點兒不輸魯迅、胡適等人。

劉半農,1891年生於江蘇江陰一知識分子家庭,自幼聰慧,6歲即能吟詩作對。16歲考入常州府中學堂。先後做過小學教師、雜誌主編、革命軍文牘等。

民國二年,在中華書局任編譯員,勤奮寫作、翻譯,作品頗豐,引起了文學界的注意。

民國六年,劉半農在《新青年》上發表《我之文學改良觀》等文章,見解深刻,得到北大校長蔡元培的讚賞,將其破格聘為北大預科國文教授。

6歲能作詩,中學畢業當北大教授,因發明一個漢字,被女性罵了3年

劉半農以中學畢業文憑,成為北大教授,當時曾被很多人瞧不起,甚至胡適都處處跟他作對。但劉半農並不以為意,將主要精力投身於文學、語言與教育的研究。其聲律學方面的成就 ,自近代以降,無人能及。

嚴格來講,劉半農並不是發明了“她”與“它”這兩個字,而是豐富了這兩個字的含義。因為在古漢語中,“她”字本有之,讀音為“jiě”;“它”字,則是指蟲子,後指蛇。

劉半農的這個“發明”,得到了當時文化界的一致認可。但一些前衛的新女性,對此卻大為不滿,認為把“她們”從“他們”中區分出來,是對女性的一種歧視。

劉半家發明了“她”字以後,有不少人寫文章對他進行指責和謾罵。直到1932年,教育部在審定《國音常用字彙》中,正式確認了這兩個的讀音與用法,爭議才漸漸平息。

乃至現在,一些女權主義者在寫作時,在性別不明的情況下,仍刻意用拼音“tā”代替,而拒絕使用“他”,以表明她們對所謂性別歧視的抗議。

而對於本文開頭,我侄兒和鄰居小孩所遇到的那種情況,一些女權主義者同樣不滿:全是男性稱“他們”,全是女性稱“她們”,這是對的。但為什麼男女混雜的時候,不管是男多女少,還是男少女多,都統一稱“他們”呢?

這不合理,應該以群體中,性別佔比大者為據才是。

更有鑽牛角尖者說,男性用“他”,是“人”字旁;女性用“她”,卻是“女”字旁。這意思,女人不是人嗎?這是將女性物化,是對女性的歧視和侮辱!

6歲能作詩,中學畢業當北大教授,因發明一個漢字,被女性罵了3年

我認為,指代一個性別混雜的人群,選用了“他們”,而不是“她們”,這既有文化傳統的原因,也是基於約定俗成的規則,與性別歧視無關。如果“她們”過分執著於一個人稱代詞的用法,而不是關注女性社會地位是否得到了提升,這本身,就是對男女平權不自信的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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