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和伴侶可以分幾次手?你如何看待?

懷才不過


首先說的什麼叫伴侶?伴侶是從結婚生兒育女相扶到老的伴叫伴侶。在中國的古代,男女沒有見過,父母指婚都能相扶到老。而在現今社會婦女解放了,自由戀愛了,自己看上的人為什麼還要分手呢?不應分手的伴侶!從結婚開始相伴一生多美好。結婚後要互敬愛,共甘苦,成家立業。現在的年輕人說分就分,說合又合。這山望著哪山高,沒有休止符,這狀失去了伴侶這名的含意了。伴侶已兩人合為一體,神秘的伴侶是一生的。不是分著玩的!現代分著玩的婚姻不可再鬧下去了,伴侶是家。成了家不可分。家和萬事興。


李書沛


講一個真實的例子,2007年我弟弟和弟妹倆人離婚了,離婚後他倆依然還生活在一起,我們誰都不知道,過了很久我弟弟笑嘻嘻的和我說他倆都離婚一年多了,我當時很吃驚追問他原因,他說他倆有一次去算命,算命先生說他倆屬相不合。他倆就鬧著玩似的去辦了手續。還信誓旦旦的說一點都不影響生活和感情。現在他們已經都有新的家庭了。

有時候散了就真的回不去了。


我是玟輝


第一次,大概是談戀愛的時候,那個時候我們處在對戀愛的無限暢想中。會給它戴上神聖的皇冠,並沉醉在無限的浪漫中。不過即便是這樣,我們依然可能會吵架 甚至會因為某些事而選擇分手。我知道我們並不想,可是分手對於談戀愛的我們也許是一堂必修課。只有經歷過痛苦 分手 我們才會成長,不過有可能我們會在之後的日子裡發現根本離不開對方 所以選擇複合 我希望大多數人都是這樣才好,畢竟很多人在失去後可能這輩子都遇不到了 成了人生遺憾。第二次我們結婚了 並且有了屬於自己的孩子,這個時期媽媽要在家照顧寶寶很久,爸爸因為有了責任後,要在外面努力賺錢,所以就又要和媽媽分手了。可能我們日子裡還要經歷很多長久的 短暫的分手 但最終我們依然會擁抱在一起。直到我們等到人生最後一次分手,這次會是永遠 不過這次的分手我是多麼的滿足 因為我們共同攜手走過了一生 於是我們約定下輩子再牽手繼續走 多麼浪漫的一生啊 最後我希望我們大家都能擁有這樣的分手。謝謝




豫見小歸


我的觀點是一次都不行,我愛她都不夠。怎忍心讓她難受委屈。本是她爸媽眼裡的公主,卻因為我來到一個不熟的環境,如果我在因為生活中的原因讓她傷心,讓她流淚,讓她有分手的念頭,那我愛她的初衷在哪,所以,我眼裡,一次都不行。


合肥的90後PY


有的人分分合合一輩子也分不開,有的人說一次分手就是永遠,這個問題沒有固定的答案

從我個人的觀點最多5次,既然決定是一輩子,就要避免傷害到另一半,每說一次就會對另一半造成磨滅不掉的傷害,傷害多了感情也就淡了,雖然最後還是在一起,但雙方可能都忘記了最初的恩愛


會拉小提琴的淺藍先生


一生可以分手幾次,迷戀一個人到如痴如醉時,男子會對女子說,你是女神;女子則會對男子說,你是主宰。

真正有智慧的人,不願意被奉為神。不管對方如何迷戀自己,如何將自己置於至高無上的位置,他仍然知道,自己只是一個人,一個有血有肉有優點有缺點的具體的人

沒有人願意做另一個人的幻象。只是,很多人不懂這一點,發現自己被迷戀時就沾沾自喜,從而樂於被迷戀,甚至製造幻象,讓對方迷戀。

這種迷戀,不是真愛

關係分兩種:我與它,我與你。當我們將一個人當作實現自己目標的工具時,那麼,無論這目標看起來多麼崇高、偉大和迷人,這種關係都是“我與它”的關係。在這種關係裡,“我”是唯一的主體,而“它”則是“我”為了實現自己目標所需要的客體。或者,用存在主義哲學的話說,我是主體,而對方則成了“他者”。

試想,那個將陪伴你一生的人,將你當作客體,將你當作他者,你願意嗎?

這個結伴而行的人,必定要讓你感覺到默契,他必須懂你,你也必須懂他,你們兩個都願意相互陪伴,能夠相互安慰彼此的脆弱。因為,生命中偶然的因素太多,我們柔弱的心靈很容易受傷,很容易破碎,這個時候,一個優秀的異性未必願意也未必能安慰你的痛苦,而那個懂你的伴侶,卻能做到這一點。

我們常說,理解萬歲,這恰恰是因為理解太難。同時,我們卻可以看到,迷戀很容易發生,激情式的愛情似乎無處不在。

究竟哪一個更難得呢?

顯然,是理解難得,是找到一個能安慰自己痛苦的結伴而行的伴侶難得。相比之下,迷戀倒容易產生,優秀的異性也很容易碰到。

那麼,一個關鍵問題:我們為什麼那麼容易迷戀?

解答迷戀這個外在的關係,要回到我們內心的一個關係上,即我們的理想異性與現實異性的關係。

每個人心目中都有一個理想異性的模型。同時,我們還有大量的關於現實異性的信息。現實異性,主要來自於我們的異性父母或重要的異性撫養者。理想異性,則源自缺失和幻想。

所謂缺失,也就是說,假若生活中那個重要的異性——異性父母或其他重要的異性撫養者——讓我們不滿,那我們勢必會勾勒一個理想異性的模型。所謂幻想,即我們在心目中勾勒這個理想異性的模型時所用的方式




小月陽


一生就伴侶可以分幾次手,怎麼看這個問題呢?大家各有不同,各有所想。

不過我認為和伴侶最好一次手都不要分。因為兩個人經過長時間的接觸,建立了聯情,不論結婚時心情是喜還是歡,或者身不由已,等等。二個人即然已經結婚就會成為生活伴侶,當你們領結婚證的時候,那個指印安上後,對每個人即有法律的責任,也有道得的責任,從此後你不再是單身,做任何事即要對你負責,更要對伴侶負責,這就是責任婚姻,在八十年代前的人大部分都是如此過的,當然也有過不下去,走向婚姻的破裂,但是那時的人說離婚都是經過深思熟慮的。一但感情破裂,實在過不下去了,只好分手,但二次結合的人不多。

現在雖著社會的不斷髮展,人們的思想,意識都發生了變化,對婚姻的認識也有所變化,有人不是常說,婚姻就是為了快樂,若過著難受不如離了重找,誰離了誰都能過,婚姻已成了一種生活享受,人們也要求婚姻質量,生活質量等等,現在的婚姻也就變成了生活婚姻。人和人之間的結合,在以前責任婚姻的基礎上增加了生活質量的延伸。因而隨著環境的變化,婚姻也在不停變化,人們的三觀不同,對婚姻的認識也就不同了。但是不論生活怎麼變,兩個伴侶分手了,可能有種種原因,分手後雙方又覺得感情還在,或者因其它因素,可能又復婚重新結合。但是婚姻不是兒戲,即然重新再結合了,雙方因為已經過了一段時間生活,在生活中彼此的性格,優點,以及不足,可能已經比較瞭解了。一但結合都要能容下對方的缺點,再去重新磨合,找到共同點,好好過日子。很多夫妻,因為某某方面的原因,覺得婚姻無法繼續了,於是就選擇了離婚,可是離婚後,孩子跟父親或跟母親,生活過得不理想,孩子也不快樂,很多離婚夫妻,為了孩子能健康成長,最後選擇復婚但即然為了孩子重新組合,這個婚姻就成了責任婚姻,雙方就要負責任,過好自己的小家庭。

也有少數人可能過一段時間,又發生了感情破裂,那就不必再過了,說明兩人感情確實不合,過不到一起。有些人有時愛把離婚經常說,那時不可取的,那個話說出來傷人,更引起對方的不滿。

我的原則是,離婚這兩字不能說,一但說出口,就說明經過考慮,二人實在過不到一起,那就只能分手了。不過愛是自私的,不是什麼好馬不吃回頭草,為了愛只要兩人覺得疏暢,想怎麼過都行。











田野情


3次!

很多人不理解,為什麼是3次?

老話說得好:事不過三!任何事,超過3次,就變了,心態變了,態度變了,心也就變了。

別總拿分手當做口頭禪

有些個女孩兒總是習慣了把分手掛在嘴邊,一鬧彆扭就提分手,一吵架就分手。

昨天剛看到一個小視頻,本來是女孩兒找節目來撮合曾經的戀人的,結局卻令人震驚!

男孩兒被節目組找到,要求配合一下,完成任務。

期間也問了很多問題:分手多久了?

男孩兒說:一年半了。

這時候女孩兒出現了,男孩兒覺得有一絲的驚訝,女孩兒怕男孩兒要走,敘述了事情的緣由,男孩兒無奈的留下繼續配合節目的錄製。

主持人問女孩兒:你們分手多久了?

女孩兒回答:幾個星期!

兩個人的回答,讓節目組也大驚失色,這兩個人曾經是戀人麼?!

節目組解釋了剛才男孩兒的回答後,女孩兒又跟男孩兒吵了起來,兩個人經常分手,以至於男孩兒對於兩個人分手的時間停留在心死的那一刻,而女孩兒卻還是一樣,沒有改變。

節目的最後,兩個人背對背,如果想給對方一次機會,就在10秒之後回頭。

10秒過後,男孩兒回頭了,但女孩兒卻轉身離開了……

有多少愛情,是因為一而再再而三的傷害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後果。

不要把分手當做兒戲,這個口頭禪傷人,更傷心!

經常把分手掛在嘴邊的人,多半是有恃無恐的,仗著有人謙讓你,仗著有人喜歡你,就肆無忌憚地去揮霍感情。

感情不是兒戲,更不能經常把分手當作口頭禪一樣,一鬧彆扭就分手,有一點小矛盾就分手。

學會珍惜,珍惜身邊的人,也珍惜來之不易的感情。

你知道有多少人都在羨慕著你,而你還不自知。珍惜身邊的人,學會成長吧!


簡小北


人的一生很短暫,和伴侶分手次數是越少越好,且行且珍惜。

大家好,我是新入悟空問答的垂直領域創作者,很高興在這裡跟大家一起回答自己瞭解和擅長的領域問題。

如題,我的觀點是我們的一生很短暫,和伴侶分手次數是越少越好,且行且珍惜。

首先,要明確這個伴侶的定義,如果是婚姻中的另一半,建議是不要分手。婚姻是非常神聖的。和另一半走進婚姻的殿堂,這說明你以契約的方式認定了這個伴侶。要尊守這個契約,你才可能獲得幸福,幸福是來之不易的,所以不要分手,不要放棄了自己的幸福。

其次,要了解如果真的有那麼一天,你要和你的伴侶分手了,你將會承受多大的痛苦。你熟悉的一切,包括人,包括物質生活,都會在一念之間,一夜之間化為烏有。你可以想象一下那是多麼可怕的事情。

再次,你要知道人生短暫,和伴侶分手了,就相當於各自拿著一把刀,插進了對方的胸膛,這是一件互相傷害的事情。如果你們有小孩,那麼,連你們的小孩都要會受到牽連。

不論如何,別輕易分手,如果非要談到分手的那一步,請慎之又慎。考慮一下對方,考慮一下自己,考慮一下家庭裡其他的成員的感受。衝動是魔鬼,還是且行且珍惜。

如果大家有不一樣的想法,歡迎在評論區留下足跡。感謝!


小一樓


一生和伴侶可以分幾次手?這個問題不可以與數字扯一起,因為感情不是由人計劃的。既然是一生伴侶,最好一次都不要分手,分幾次手之後,還能稱一生伴侶嗎?

人生苦短,相識、相知到執子之手實在不易,用心呵護,潛心經營,溫馨和諧到百頭,才是真正的一生伴侶。

相戀時的任性、矯情可以原諒;年少輕狂,憑意氣行事也可以理解,一旦走進婚姻殿堂,必須恪守承諾,負責任有擔當,始終如一忠實於對方,我相這樣的伴侶,一定是人生的嚮往。

有愛得死去活來的人,為什麼不能相伴一生?主要原因是不改變自己,卻要強制對方改變;有的將“分手”掛在舌尖,動輒輕言分手,不僅僅是無形的傷害,常常會一語成讖。

既然是一生的伴侶,就不要講分手,更不要作致使分手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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