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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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這8種情況千萬不要和男朋友同住:

1,男女雙方或有一方未滿18週歲。

2,已滿18週歲,但雙方都還是學生,且無任何經濟來源,租房開銷要往家裡人要。

3,自由戀愛的,戀愛時長未超過半年。以結婚為前提的相親介紹,相處時長未超過1個月。

4,男女雙方缺乏基本生活能力,比如都不會洗衣做飯、刷碗拖地,如果同住,這將會是以後彼此很大的矛盾激發點。

5,男生掌控欲、佔有慾強烈,脾氣暴躁。女生情商低,不會溝通。

6,一方有明顯的不良嗜好,這種嗜好恰好是另一方最不能接受的,比如男生酷愛玩遊戲、抽菸、酗酒、熬夜,女生刷劇、看綜藝、不收拾房間等。

7,不被雙方父母以及周圍朋友看好和贊成的戀愛關係。

8,一方不夠愛,只是為了省房租。

關於戀愛期間的同住,這4點一定需要提前知道:

1,當你選擇最靠近一個人的時候,也即是最接近他/她優缺點的時候,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理上,也代表著你們之間的矛盾會同比增加很多。

2,戀愛同住,一定程度上相當於婚前試居,婚前試居幫你篩選掉那些不合適的人,減少未來的不幸福感。

3,婚前同居意味著婚前性行為的發生,所以當你們兩人沒能最後結婚,那麼可能對女生以後的婚姻造成一些影響。

4,既是成年人,就要為自己做出的決定負責,不要吃著碗裡看著鍋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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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要考慮很多方面的因素。

  1. 對方是否值得你去獻身?
  2. 感情是否真的成熟?
  3. 是情深還是衝動?
  4. 為了愛情還是為了生活?
  5. 在做之前,是否已經想好了?


在決定同居前,一定要考慮好這些問題。

我以前戀愛的時候,剛答應做他女朋友一星期,他就話裡話外的透露叫我去陪她睡覺的意思,聽著非常氣憤,才多久,就可以把愛做到床上?男人輕浮不是本性,下半身才是原罪。


我同我現在的老公戀愛時,兩人半年了,我才迫不得已和他開房,當晚,我死活不給他碰我的身體,他剛開始還堅持一會兒,後來果斷放棄,睡覺才是人身規律,所以,有時選擇拒絕,也是一種規律!

當然,同居不一定是做那種成年人做的事,但是,同居,也許就是為了這個事而同居。

同居,意味著一起生活,在生活過程中,你就會發現對方的缺點,失去了戀愛的朦朧美,生活就會變得現實,變得不合呼常理的常理。

同居之前,要考慮周全,準備好了,當然可以!


又見李詩詩


戀愛期間是否同住?大家都會認為同住就是同居,既然同居了就無法避免發生性接觸。

雖然我年齡老點,倒也不是很守舊的人,我認為當戀愛發展到了一定的深度,開房同居也難以避免的。

如果過於草率、過早的性接觸是輕浮的,對自己和未來,都不負責任的。當男女雙方順利的完成了認識、瞭解、相愛了,男女雙方都認定了對方是那個可以託付終身的人,就進入談婚論嫁環節了。

雙方父母都見面了,並且都很支持這對新人,此時,兩個人同居在一起也是水到渠成果熟蒂落的事,如果不出現重大變故的話,婚禮也是隻是時間的問題。萬一此時,發現對方有生理和心理缺陷,總比將來離婚更受傷害的程度小很多。所以我並不反對婚前同居的原因在此。大家都來討論一下我講的對嗎?(點贊,轉發,互粉)



人生教父34


戀愛期間和男朋友同住非常必要。

隨著社會越來越開放,人們對戀愛同居也越來越能接受,從一定程度上,戀愛時同居就如同婚前試婚。為了感情能穩定發展,我認為戀愛期間同居是非常必要的。

在講具體的原因前,我先分享一個身邊的真實例子。

我有個閨蜜,人長得很漂亮,性格也很好,她的家教也非常的森嚴,所以從小到大,她一直都是乖乖女。按理說,像她這樣美好的女孩子,應該生活得很幸福美滿才對。但結果卻恰恰相反。

她生活的所有不幸,都是源於她的婚姻。

她和她的老公是相親認識的,認識沒多久兩人就開始交往,但是並沒有同居,因為我閨蜜的家庭不能接受她婚前同居。她和她的老公在戀愛時基本上就是聊聊天、逛逛街、週末一起吃飯。男生在她面前展現出了他所有的優點,而閨蜜也以為自己遇到了良人。

所以戀愛一年多以後,兩個人就結婚了。

但是婚後的生活真的是一地雞毛。

結婚之後,閨蜜才發現,老公非常懶,經常不做家務,甚至在她坐月子期間,都是她自己忍著傷口的疼痛獨自帶娃;另外,在朝夕相處中,她才發現,自己的老公生活技能非常差,不會做飯不願洗衣,每天只喜歡打遊戲。

這一切都讓我閨蜜無比崩潰,因此兩個人每天都在吵架。我也親眼看到她從一個漂亮有靈氣的女孩子變得黯淡無光。

之所以分享我閨蜜的例子,是想說,戀愛時同居有以下幾個好處:

1.能真實的瞭解對方。

我相信,每個人在戀愛時都會隱藏自己的短處,會盡力展現自己的長處給對方,從而造成一種完美的假象。但是當兩個人每天生活在一起時,缺點是無法偽裝的,它會實實在在的暴露在對方面前。如果當你看到了對方的缺點後,仍能接納對方,那麼很有可能,他就是那個對的人。

2.可以促進感情

兩個人生活在一起時,可以更好的促進感情,因為很多事情都是雙方共同經歷的,兩人又更多的共同話題,共同經歷,也能更加理解包容對方。

即使不合適,也能更早的發現。

總的來說,我認為,如果是一段奔著結婚去的戀愛,那麼同居是很有必要的。但是作為女孩子,我必須提醒你,如果打算跟男友同居,請你務必一定地要學會保護自己,不要輕易懷孕,學會多自己的身體和人生負責。

愛情不管以哪種形式出現,最終都需要兩人的理解與包容。

我是小潤,擅長情感內容的分享。如果喜歡我的內容,歡迎大家點贊、評論,關注我的頭條號:舒小潤呀。來找我玩呀。

小潤解讀


不同居吧!又怎麼能發現對方有沒有什麼怪癖是自己不能忍受的,他在家吃飯會不會挑來挑去,在家嗑個瓜子會不會滿地吐(我姨夫在家就是這樣,在外面不會),會不會吧唧嘴,睡覺會不會打呼磨牙,雖然好像是些小事,但是對我來說每一樁都是折磨,讓人會抓心撓肺,就算對他再有感情也會被磨滅。

同居吧!身邊的例子還挺多的,我村裡的一個男的,親戚給介紹了個對象,他們倆相處的一段時間,感覺不錯就同居了,後面結婚因為彩禮的事又給崩了,原因是之前說好的彩禮男方這邊不想給了,男方父母好像是有些看不起她了吧!然後一直拖著那個女孩子還貶低她,想要一分錢都不出,後來這事被傳得人盡皆知,村裡人都背後說女孩子家不檢點,沒結婚就跑去跟別人住,後來這個女孩子實在受不了了就出去打工再也沒回來了。

凡事多留個心眼吧!不要什麼事情都毫無保留。


芳華清淺


這個還就真給不了意見,只能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了……

婚前不住一起,那肯定是比較負責任的,別人都會高看你一眼,覺得很自愛……

但是也會有一些小概率的問題,我們村有一個,剛剛結婚就離婚,原因是小……聽說非常小,第二天就領離婚證……

還有就是同妻了……別看小概率,中國那麼大,再小的概率也會有很多的人倒黴,具體數字我查了下,大概在1600萬左右……還不少……妹子們結婚前要擦亮眼睛啊,這個不怎麼看得出來……

還有一個點是我老爸提醒我的,說結婚前可以住一起試試看,因為好朋友不等於好室友,想想我閨蜜,聊得好玩的好,但是住一起還真會吵架,各種生活上的習慣差異……我和我老公住下來挺好的,沒矛盾……

所以這個問題沒有具體回答,全看你怎麼想了……



餘盡歡D


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住?我覺得很有必要,同住怎麼了,哪有啥的,倆個人不近距離接觸怎麼知道配套不配套?

再說這都什麼年代了,看了其他的回答什麼一大堆不能住一起的,大多數都是反對。可是我認為你再反對都是徒勞的,你看看現在有幾個談戀愛不住在一起的,如果談戀愛不住一起別人都覺得不正常。現在大家思想都開放了,有的男女關係壓根就不是情侶都住在一起,可能他們只是剛認識,又或者是這個女的需要而已。難不成只要是同住就一定是男朋友的想法嗎?就我知道的好幾對談戀愛沒幾天女生就主動提出同住,你說同不同意?不同意的話是不是就玩完了?再說了,住在一起還能彼此更加了解,進一步瞭解對方的身體狀況和真實情況我覺得挺好的呀。在這個問題上堅持不能住在一起的我認為簡直就是老古董,都啥年代了,還這麼保守,再說你保守就保守為什麼還要求別人也要遵從你的思路。在這件問題上我們應該順勢而為,並不是逆勢而行。這樣只會招來一片罵聲。




深山小文



關於: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住?發表一點個人觀點:

同居,一般是情侶婚前的最後試驗期,當中存在一些利弊,敬請慎重!

你好!我個人建議:

  • 兩個人已經有非常好的感情基礎上(感情經得住嚴峻考驗)可以考慮,自己按愛好決定。

  • 如果雙方父母都已經談妥定了婚期,住一起是非常合理的。
  • 如果剛開始談戀愛就考慮這個問題,那我就不說什麼了,自己決定吧!

【因愛情在一起的人】和【因利益在一起的人】確實沒有相交點。

道不同不相為謀,感覺就像是兩個世界的人。

結婚目的不一樣的人,在一起就沒有幸福可言。

如果以我一個男人的角度,我是絕對不會接受同居過的女性的,算是硬性條件(特殊真愛除外)

所以明星之類的我個人覺得絕對沒有這方面的可能(傳統家族的關係)。

總之,大事請慎重考慮!


同居後就結婚的那是最好,萬一同居後分手,會使你下一段感情的選擇範圍縮小,因為還是有些比較傳統的人是難以接受的。



談戀愛是婚姻的考驗期和成長期,雙方經過更深入的瞭解確認後才攜手進入神聖殿堂,並許下一生的承諾,至死方休。

而同住一起,也即同居,有利有弊。

主要還是看個人意向吧!請慎重考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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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願今日頭條的網友們:愛情美滿!幸福安康!

作者:少郎情感導師じ☆ve、專注於#情感# 領域~擅長#戀愛# #婚姻# 類問題分析,並提供有價值的#兩性# 有效解決方案。


少郎情感導師


戀人一旦同居就不是簡單的男女發生性關係,他就會衍生出社會屬性和道德屬性。所以說,同居簡單,後果嚴重,一定要三思而後行,不能貿然使之,特別是對女孩子來說更要慎之又慎。

我認識一個女孩,和男朋友同居三年,外人感覺兩人感情挺好,有一段時間都要談婚論嫁了,突然兩人又分手了。

外人感覺不可思議,但這個女孩卻是一副無所謂的態度。 後來事情的發展就不是她想的那麼簡單了。她再次談了男朋友,一年後兩人結婚,誰知婚後老是懷不上孩子,他們去檢查,大夫說原來流產過多,懷不上了。

男孩這才知道她原來的經歷,就和她立馬離婚斷絕了關係。她自己也是傷心欲絕,哭的昏天黑地,後悔當初自己的任性。她為此還自殺過一次。

先同居的事情要放在十幾年前,估計大部分正在戀愛的人都接受不了,更不要說父母親了。如果真的有誰家孩子沒結婚就住一起讓父母都感覺丟人。這是傳統文化所不齒的。



大概近十年以來,戀愛的女孩和男孩同居已經成了普遍現象,大家都已經司空見慣,不足為奇了。如果兩人快結婚了還沒有同住過,會讓人對他們的感情產生懷疑,特別是男孩的家長會更焦急。

婚前同居在國外比較普遍,沒結婚在一起很正常,有些說是試婚,一起住一段時間,合適了繼續交往,不合適了各回各家。這和中國的傳統文化是格格不入,水火不容的。現在的改變也是改革開放,經濟文化發展的結果。

婚前同居,不管是男孩提出,還是女孩主動,我覺都沒有什麼,關鍵是感情要發展到可以同居的程度。隨意,隨性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了。



戀愛的男女都已是成人了。婚前能不能同居應該具有一定的分析判斷能力,我想最起碼也應該具備幾個條件。

一是兩人的感情已經到了談婚論嫁的階段,對自己今後的生活也有了明確的規劃。

二是兩人的個性達到一定的默契度,能互相接受對方的個性,生活習慣,思想觀念,在對事情的認識上差距不大。

三是互相能接受對方家庭成員和認可對方家庭及本人的經濟條件,避免日後為經濟條件產生矛盾。



四是對萬一分手要有足夠的思想準備和精神承受能力。同居後分手面臨的個人問題會更多,主要是女孩子的性歷史可能會帶給你終身痛苦。

五是建議女孩子還是矜持一點好。不主動不一定就不愛,不同居也不能說感情不深,結婚是同居的終極目標,但結婚的前提是兩人必須情投意合。

所以,你說的戀愛期間要不要和男朋友同居,我建議你看完我的分析後再決定也不遲。


冷娃嚼舌婚戀事


我是一個男人,以上的觀點我不贊同。

戀愛期最好是不要同居的。我在這裡替一些好男人說一些話,我覺得好男人都是這樣認為的。

同居了說的不好聽一點,就是那個了,誰都控制不住,這是必然結果。

但是好男人是不會的,因為他們知道這是責任,是承諾,是一輩子的愛慕。他們不會這麼輕易的同居。除非等到快結婚,可以給了女生一個未來。

而不同居,但是出去玩的時候,旅遊的時候,可以住一間房,但是要把控好自己。正真愛自己的女人的,要對她一輩子負責。

大家有什麼不同的看法嗎?

你們的小北風等你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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