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屠切肉十分禮貌,而且金翠蓮本來就欠錢,鄭屠讓她還錢何罪之有?魯達為何要殺他?

瘋狂特效墨鏡先生


首先,鄭屠切肉十分禮貌,並不是給魯智深面子。在魯智深去賣肉之前,鄭屠都是讓夥計在給顧客切肉。魯達到了之後,打著小種經略相公的幌子,要求鄭屠親自切肉的。所以,鄭屠給的是小經略相公面子,才對魯達十分禮貌的。

其次,至於金翠蓮到底有沒有欠鄭屠的錢呢?根據金翠蓮的說法,他們一家原來是到這裡投奔親戚的,無奈親戚搬走了,母親染病身亡。後來,遇到了鄭屠,強媒硬保,要她做妾,許下的三千貫錢,便籤下了賣身契。根據金翠蓮的說法,鄭屠一個子都沒有給就要了她的身子。三個月後被鄭屠的原配知道了,就把他們父女趕了出來。鄭屠又派人來給他們要這三千貫錢。他們沒有辦法只能賣唱還錢。這只是金翠蓮的一面之詞,沒有人去核實。

另外,這個三千貫是多少錢呢?林沖買了一把寶刀,要價三千貫,最後一千貫成交;楊志的祖傳寶刀要價才三千貫。史進和魯達二人湊了十五兩給金翠蓮二人做盤纏。但是,這個錢絕對不足以換鄭屠的錢,否則就不會讓他們父女二人連夜逃走了。也就是說,三千貫在當時應該是很大一筆錢。

所以,很有可能金翠蓮父女二人是看中了這三千貫錢,而且還有地方落腳,才答應做鄭屠的小妾的。並非像金翠蓮所說的強媒硬保。只不過是鄭屠可能是言而無信,沒有付錢而已。或者就像金翠蓮說的那樣,他家大娘子好生厲害,有大娘子管錢,鄭屠拿不出那麼多錢給。

至於魯達為什麼要殺死鄭屠?實際上,魯達並沒有想要殺死鄭屠,只是想要教訓他一下,是一不小心失手打死了他。

原文:魯達尋思道:“俺只指望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此外,魯達打鄭屠也有兩個原因:第一,就是和魯達的性格有關,嫉惡如仇,剛爽豪邁,但是為人魯莽。聽到金翠蓮說到自己的遭遇,就怒火中燒。史進、李忠二人三回五次,才勸住他不當場就去找鄭屠。

第二、鄭屠綽號鎮關西。一個在小種經略轄區內賣肉的屠戶,竟然大言不慚叫鎮關西,他心裡很不爽。一定要教訓他一下。

不過從整部《水滸傳》來看,魯達確實是難得幾個真正俠肝義膽、嫉惡如仇、扶危濟困的好漢之一。


孔方兄


魯智深魯提轄之魯,水滸無人出其右。

關於金翠蓮和鄭屠的恩怨,書中交代的其實很片面,他們之間的是是非非,全部是金翠蓮一人述說:鄭屠看她美貌,娶她做妾,簽了一個虛錢實契的賣身契,一共三千貫。後來金翠蓮不容於鄭屠正妻,被趕了出來,鄭屠反而找她討要三千貫。她本來沒拿著錢,如何還他,只能賣藝還錢。

這裡意思說的很明顯了,就是說金翠蓮沒有欠鄭屠錢,是鄭屠佔了她便宜,又倒打一耙。魯智深聽了以後火冒三丈,當即表示要打死鄭屠,為金翠蓮主持公道。

這裡就看出魯智深有多麼魯莽了。一來他跟金翠蓮素昧平生,他根本不瞭解金翠蓮的為人,怎麼一聽她說的就全信了呢?二來金翠蓮跟鄭屠簽訂契約,這可是賣身契啊,還是那麼大一筆數目,難道鄭屠就一毛不拔就簽下來了,起碼定金也要給個一般吧。再有就是即便金翠蓮沒有撒謊,她究竟為什麼被趕出來,難道就是正妻記恨嗎?要知道鄭屠也是個狠角色,好不容易娶個小妾,老婆說廢就給廢了?這裡面的是非曲直真的像金翠蓮說的那麼簡單嗎?


有這麼多疑問在眼前,當時魯智深身邊還有史進李忠兩個,他兩個要冷靜的多,都讓魯智深考慮考慮,等明天處理也來得及。但是魯智深就急忙忙的跑去找鄭屠了。

找到鄭屠以後,魯智深根本沒有問鄭屠前因後果,去了先挑事,讓鄭屠親自切肉切骨的,鄭屠最後也有點不耐煩了,笑著埋怨一句,就這樣魯智深直接把肉甩他臉上。鄭屠再也忍不住,動起手來,魯智深只說了一句你為何強佔金翠蓮,根本不給鄭屠分辯機會,幾下子把他打死了。

如果說真的要主持公道,魯智深應該拉著金翠蓮一起去找鄭屠當面對質,就算不對質,他也應該直接問一下鄭屠前因後果,雖說鄭屠未必會實話實說,但是兩相一對比,總歸可以判斷出來誰是誰非,這事到底該怎麼解決。打死了鄭屠,魯智深自己吃官司不說,金翠蓮父女跟鄭屠那層關係擺在那,如果官府正經要追究,魯智深已經跑了,肯定要拿住金翠蓮父女詢問,一問之下,好,原來魯智深是聽了你倆的話才打死鄭屠的,金翠蓮父女就是同犯,至於說他倆到底有沒有授意魯智深殺鄭屠,這都是可以兩說的,官府真要為難他們,牢飯肯定少不了。所以魯智深殺了鄭屠,非但幫不了金翠蓮父女,實際上是給他們惹大麻煩了。不過水滸裡沒有按照正常流程處理,直接安排金翠蓮父女成功跑路,最後又找到一個趙大員外,繼續做人家外室。按照作者施耐庵一貫厭惡女性的做法,恨不得個個都是蕩婦嬌娃死於非命的寫法來看,可以說是對金翠蓮極其優待了。


說起來,作者還真是對金翠蓮另眼相看,比如說就這個虛錢實契的事,那可是三千貫錢,就算施耐庵不瞭解北宋行情,但是在寫到另一個女人時,卻有著十分鮮明的對比,那就是宋江的相好閻婆惜。閻婆惜跟金翠蓮十分相似,也是賣唱出身,也是從東京流落到小地方,當時閻婆惜老爹死了,就剩下她們母女倆,沒有棺材本,宋江很大方的拿出十兩銀子給閻婆,閻婆就想著趕緊把女人嫁給宋江了。一個三千貫,一個十兩銀子,兩個女人出身來歷相似,樣貌無差,怎麼待遇差距這麼大呢。後來出現身份類似的女性,比如安道全相好李巧奴,史進相好李瑞蘭,哪個也沒說要三千貫那麼大一筆數目,可以說三千貫已經遠遠超出要娶個小妾的價格。金翠蓮一不是國色天香,二不是花魁名伶,有何本事要這麼大價錢。而且對比那些人的全部被殺的下場,金翠蓮最後歸宿好太多了。

那麼這三千貫就值得玩味了,一個可能就是金翠蓮父女自覺是東京來的,來到鎮關西地界上,覺得他們沒見識,獅子大開口。鄭屠是個生意人,十分精明,他既覬覦金翠蓮美色,又不想出錢,所以假裝允諾他們給三千貫的賣身契,實際上是先騙上手再說。金翠蓮他們雖然沒拿到錢,但是要先解決落腳問題,也就先答應下來了。估計進入鄭屠家裡面,金翠蓮還時不時提一下要錢,這可就惹惱了大娘子,說我讓你進門就不錯了,你還要啥自行車,愛留不留,不留滾蛋。鄭屠本來也沒打算給錢,但是想想這個金翠蓮在家這幾個月也花了不少錢,正好有個賣身契,於是以此為要挾讓金翠蓮還錢。金翠蓮父女貪心不足,本想賺筆大的,沒想到遇到惡人,直接把自己賠進去了。

金翠蓮跟鄭屠是為了圖財,雖說偷雞不成蝕把米,但是也沒有多麼恨鄭屠,她要的不過是錢罷了。結果魯智深直接把鄭屠打死了,魯智深自己吃官司,他們也沒了落腳之地,可以說沒有解決絲毫問題反而添加了新的麻煩。所幸金翠蓮在魯智深幫助下跑路成功,而且找到了新的金主趙員外。如果不是這樣,說不定金翠蓮還要抱怨魯智深呢。


一覽眾河小


看一下原文,事情的前因後果是這樣的。

據金翠蓮說,她和父親來東京投奔親戚,但親戚已經遷走,無奈之下只要唱曲謀生,於是遇到了這個鄭屠。鄭屠貪圖金翠蓮的美貌,強搶民女之後,說要用1000貫的聘禮娶金翠蓮。可是聘禮沒給,鄭屠的正室夫人不樂意,把金翠蓮趕了出去。鄭屠要求金翠蓮還1000貫的聘禮,但其實1000貫鄭屠開始就沒給金翠蓮。金翠蓮只好在店裡與父親唱曲賣藝賺錢,正巧碰上魯達。

魯達打鄭屠本來就不是因為他很禮貌的對待魯達,而是為了給金翠蓮爺倆打抱不平的。

魯達也不是有意要打死鄭屠,只是打了三拳,不小心打死了。

但事實是什麼樣子?金翠蓮有沒有說謊?鄭屠被打死是否被量刑過重?讀者自然會產生疑問,看到明晃晃的暴力描寫感到不適是情有可原的。當然我們不能以現代的法治社會視角來看待。首先我們先行法律不支持復仇和私人打抱不平,這些應該社會法制功能默認要被警察檢察院和法院來解決的。

但在當時的社會條件之下,法治缺失,人們尋求公平只能用其他方式,所以也是可以理解的。看文學作品是不能以自己讀的爽才看,這樣會丟掉很多東西。讀文學感到與自己的常識不一樣,我們感到魔幻,但寫的這些都是事實、同時符合邏輯。這樣才引發你的思考,當時社會是怎麼樣的,為什麼人物會有這樣的行為、這種社會和社會中的人物走向了什麼樣的結局,這樣的結局是否合理,文學中描寫的與我們生活的現實有什麼異同,等等。

這也是嚴肅文學的意義所在。


孫建波


題主明顯沒有看過原著,這裡先貼一段原著裡金翠蓮向魯智深哭訴如何被鄭屠戶欺壓的話: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做妾 。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計奈何,父親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兒,來這裡酒樓上趕座子,每日但得這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女父們盤纏。這兩日酒客稀少,違了他錢限,怕他來討時受他羞恥。女父們想起這苦楚來,無處告訴,因此啼哭”。


那麼根據上面這段記載,不難看出,鄭屠戶強迫金翠蓮為妾,但卻是“虛錢實契”,後來鄭屠戶的正房將金翠蓮趕了出來,鄭屠戶卻又向他們索要那所謂的典身錢,要知道這三千文典身錢當初金翠蓮和金老就沒得到過,說白了鄭屠戶就是想空手套白狼,完全就是欺騙,是強佔民女!而金老和金翠蓮本就是普通百姓,哪裡敢跟“鄭大官人”理論?只能委身於酒樓整日靠賣唱度日和還錢,這賣唱的錢大部分都給了鄭屠戶,而且根據“怕他來討時受他羞恥”也能推測到,鄭屠戶肯定時常來要錢,根本就不會放過他們。

除此之外,後面店小二對魯智深說:“小人房錢,昨夜都算還了;須欠鄭大官人典身錢,著落在小人身上看管他”,可見鄭屠戶不僅不放過他們,甚至還讓店小二嚴加看管兩人,就怕他們逃跑。

所以但凡一個正常的女人,不僅被騙財騙色,還要長期忍受這種生活,如此情況下怎能不哭?而像魯智深這種為人仗義,好打抱不平的人又怎會坐視不理?


因此魯智深按耐不住怒火就去找鄭屠戶的麻煩了,至於題主所說的“鄭屠戶切肉十分禮貌”這更是無稽之談!鄭屠戶為何對魯智深禮貌?請看原文:

…魯達走到門前,叫聲‘鄭屠!’鄭屠看時,見是魯提轄,慌忙出櫃身來唱喏道:‘提轄恕罪!’便叫副手掇條凳子來,‘提轄請坐。’魯達坐下道:‘奉著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精肉,切作臊子,不要見半點肥的在上面。’鄭屠道:‘使得…。

除此之外,魯智深在之前聽完金翠蓮的訴說後也曾說過一段話:

呸!俺知道那個鄭大官人,卻原來是殺豬的鄭屠!這個腌臢潑才,投托著俺小種經略相公門下做個肉鋪戶,卻原來這等欺負人”。

好了,從這兩段話中我們可以得到以下信息:

一,鄭屠戶的肉鋪是靠小種經略相公的關係開起來的。

二,魯智深本來就知道鄭屠戶這號人,但不知道他的秉性。

三,魯智深當時是在老種經略相公手下任職。

除此之外,這裡還要科普一下,文中老種經略相公和小種經略相公分別指的是北宋末年名將种師道和种師中兩兄弟,种師道是北宋末年唯一具有戰鬥力的西軍首領,种師中則是西軍裡的主要將領之一,算起來种師中是种師道的部下。魯智深是种師道的部下,而鄭屠戶只是攀上了种師中的關係,因此論背景鄭屠戶遠不如魯智深。

所以綜合以上幾點,鄭屠戶和魯智深其實都是互相瞭解對方底細的,因而鄭屠戶才會對關係背景更深厚的魯智深表現的異常殷情。也正是由於關係背景的不同,魯智深才會毫無顧慮的去找鄭屠戶的茬兒。

還有就是,魯智深在拳打鄭屠戶的時候說:“灑家始投老種經略相公,做到關西五路廉訪使,也不枉了叫做‘鎮關西’!你是個賣肉的操刀屠戶,狗一般的人,也叫做‘鎮關西’!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

其實這裡意思也很明顯,我什麼背景?你什麼背景?我都沒叫“鎮關西”,你憑什麼叫“鎮關西”?再加上魯智深前面說早就瞭解過這個人,所以魯智深拳打鄭屠戶的另一個原因就是看不慣鄭屠戶的為人,當然了,鄭屠戶平日裡欺男霸女的事也一定沒少幹,打他是應該的,被打死也是他惡有惡報。


鹹魚閒聊


看看《水滸傳》的原文,鄭屠是一個不得的人啊,在宋朝靠著賣肉發家,如果擱現代怎麼也得是一個企業家吧。


他靠虛契實錢的把戲,睡了美女金翠蓮,而且,當金翠蓮想離開他的時候,他拿出一張契約,說你們還欠我錢,還完才能走。


這腦子,這手腕,趕上現在的某位經濟學家了。


據說前幾年前有位經濟學教授就是這麼操作的。


教授喜歡上一個美女,當他外室,給美女買房買車資助美女開公司,美女以為釣到了錢多人傻的凱子,沒想到釣到的是一隻老狐狸。


後來美女和教授鬧分手,美女想把房車據為己有,這時才發現,這些東西自己只有使用權沒有產權。


甚至教授以她的名義開辦的公司,還讓她背上了鉅債。


白陪教授睡操練了幾年,不但沒賺到錢,還要倒貼,欠了教授一筆鉅債,這與鄭屠金翠蓮的關係何其相像。

聽聽金翠蓮的自述:


“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強媒硬保,要奴做妾 。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
父親懦弱,和他爭執不得,他又有錢有勢。當初不曾得他一文,如今那討錢來還他?沒計奈何,父親自小教得奴家些小曲兒,來這裡酒樓上趕座子,每日但得這些錢來,將大半還他,留些少女父們盤纏。這兩日酒客稀少,違了他錢限,怕他來討時受他羞恥。女父們想起這苦楚來,無處告訴,因此啼哭”。


其實嚴格按照宋朝的法律來說,金翠蓮父女還真的欠人家鄭屠錢,畢竟白紙黑字寫的明白。


道義上鄭屠做的確實不地道,白睡了人女孩子三個月,還要女孩倒貼三千貫,三個月中鄭大官人在在金翠蓮身上瘋狂輸出的不是慾望,而是金光閃閃的銅錢啊。


鄭屠的這份算計大約能當經濟學教授了。

魯智深聽完金翠蓮的敘述,大約也知道這事兒如果告官,讓官府斷,金翠蓮父女十有八九會輸,白紙黑字的合同在哪兒呢,上面有金翠蓮父女的簽字畫押。


所以魯智深想走另外一條路,找茬鄭屠,暴打他一頓,然後威逼他拿回金翠蓮父女的契約,這便樣可以還金氏父女自由。


自己打了鄭屠,靠著自己的軍功,靠著和小種略相公的關係,大約會被責罵一頓,不會有大的處分。


但是沒想到剛走出第一步,就把事情搞砸了,由於用力過猛,打死了鎮關西,前途無量的軍官魯達變得前途無亮起來,沒辦法只得亡命天涯。

金翠蓮其實並不排斥做人家外室,甚至她很樂於很善於做人家外室,她需求不高,只要能給她一口安樂茶飯吃,她就滿足了。


離開鄭屠後,她又找了趙員外,給趙員外做外室,一心一意的和趙員外過日子。


水滸世界的女人大多結局不好,不是蕩婦被殺,就是被人擄掠身不由己,或者乾脆就是那種母夜叉似得女漢子。


金翠蓮大約算是水滸世界出場的女子中,結局最好一個吧。


金翠蓮的善良膽小隱忍讓她結局比較安穩,這種善良遇到趙員外那種和善的人,可以獲得好歸屬,但是遇到鄭屠這種惡人,就只有被欺負被碾壓的份了。


在鄭屠的意識中大約不欺負金翠蓮這種老實孩子,是會有負罪感的,所以他早早設計了一個坑,等著金翠蓮去跳。


即使金翠蓮還清了三千貫,大約鄭屠還會有更陰損的手段等著她。

其實魯智深想解救金翠蓮,還有別的辦法,那就是找鄭屠談。


告訴鄭屠金翠蓮是我妹妹,我知道你欺負我妹妹了,我很生氣,你看這事兒咋辦?


魯智深好歹是當地武官 ,有頭有臉的人,鄭屠這種精明的商人是會賣他這個面子的。


武將在宋朝雖然不受待見,但是,商人更加不受待見。


所以魯智深完全可以官大一級壓死鎮關西。


但是這是水滸世界,這裡流行拳頭說話,暴力才是水滸世界的遊戲規則,所以魯智深和鄭屠不能講權謀只能講拳頭。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倒拔垂楊柳呢。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遇到林沖和林娘子呢。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上梁山。


如果不打死鎮關西,魯智深怎麼活捉方臘呢。


鄭屠被打死,太重要了。


鎮關西就是蝴蝶的翅膀,這翅膀需要魯達的拳頭來震一震,然後才會開啟一個奇妙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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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白袍


這年頭流行翻案,特別是給有錢有權的壞人翻案。遠的有給秦檜、李鴻章等真實人物翻案的,近的有給著名的惡霸地主劉文彩翻案的,還有給文學作品裡的反面人物翻案的,比如前陣子轟轟烈烈爭奪西門慶大官人、潘金蓮潘女士祖籍地的。真是千奇百怪,反之,過去的正面人物紛紛給重新安排,諸如岳飛就從民族英雄的寶座跌落下來,成了破壞民族團結的代表人物,真是怪哉!


細究下來,見怪倒也不怪。仔細觀察一下被翻案的名人,大多都是要麼有錢要麼有地位,反正很符合現代企業家、名流的形象,這就不難理解了。現在又來一個要給水滸傳裡鄭屠--外號叫做鎮關西的鄭大官人叫屈的。用今天的眼光看,鄭大官人還真是一個成功的企業家,豬肉在過去那可不是尋常人家能買的,看水滸傳裡所寫,鄭大官人基本上就是經略府指定豬肉供應商,地位也是端的不凡了,財務也自不必說。反正人家一沒偷二沒搶,靠著自己的雙手實現了發家致富。反倒是金氏父女,借了鄭大官人的貸,用身體來還,有何不可呢?


看起來這套說辭很符合現實,可是施老爺子在小說裡交待了,“母親在客店裡染病身故, 子父二人,流落在此生受。此間有個財主,叫做鎮關西鄭大官人,因見奴家,便使 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可見咱們這位鄭總頗有些商業頭腦,做事很有些手法,一連串操作下來,沒有出一分錢,就白白的得了一張實契,而且還要了金翠蓮的身子,三個月玩膩了便由鄭夫人出頭尋個理由趕將出來,這還不算完,那三千貫的主利貸還是要還的。眾位看著這操作手法是不是感覺眼熟?沒錯,這就是當下最流行的非法網貸操作手法。其實這手法真不新鮮,解放前這種高利貸那可是非常普遍的存在了,同樣已經翻案好些年的黃世仁也是用得這種手法。


說到這兒,問題好像有些明白了。給鄭屠喊冤叫屈的,就跟之前給黃世仁翻案的人是一樣的。而喊冤的如果都是掌握較多資源的成功人士倒情有可原,可如果是跟著起鬨的吃瓜群眾,那可真是值得可恨的,因為起鬨的人很可能隨時就成了金翠蓮。


孤獨守夜人





答:《水滸傳》的作者,本意是想把鄭屠寫成一個十惡不赦的大壞蛋的。但是,他對這個人物沒把握好,寫失敗了,反而讓人覺得鄭屠是個禮貌謙遜的好人。魯達打他,有些無理取鬧、仗勢欺人。

我們來看一下鄭屠的“禮貌”表現吧。

本來,鄭屠的生意是做得很大的了,手下有十多號人打理,他本人呢,是可以和蔣門神一樣,拎張睡椅,在旁邊眯眼曬曬太陽,舒適愉快地渡過每一天。

那天,他遠遠見魯提轄極不禮貌地對他大叫“鄭屠”,慌忙起身,並出來唱喏,嘴裡一連價說道:“提轄恕罪。”

又讓副手搬了條凳子,恭恭敬敬地說:“提轄請坐。”

注意哦,鄭屠和魯提轄兩人是素不相識的,他們只是從別人口中彼此知道對方,並無任何交集,這是他們的第一次會晤。

但從鄭屠這幾個動作和說話,可以看出他謙遜、客氣、講禮貌,而且自來熟,會來事,懂得巴結人。

再有,魯提轄可是窩了一肚子火來的,臉色一定不善,這種情況下,鄭屠能笑臉相迎,難得,難得。

魯達一點也不客氣,大大咧咧坐下,頤指氣使地說,奉著經略相公鈞旨,要十斤瘦肉,切做臊子,不能有半點肥的在上頭。

鄭屠一點也不計較,輕快地答道:“使得。”回頭招呼夥計選好的上等肉切。

魯提轄擺明是要找茬,說道:不要那些下人動手,必須要你親自給我切。

如果換別的老闆,估計要動怒了,切給你就是了,憑什麼吩咐我親自切?

但鄭屠服務至上,點頭哈腰說:“說得是,小人自切便了。”自去肉案上揀了十斤精肉,細細切做臊子。

這一切,就切了就切了半個時辰。

魯達不等他收刀,又下達第二道命令:再要十斤都是肥的,不要見些精的在上面,也要細細切做臊子。

鄭屠猶豫了會兒,多嘴問了句:“卻才精的,怕府裡要裹餛飩;肥的臊子何用?”

魯達雙刻瞪圓了眼,一副要吃人的模樣,吼道:“相公鈞旨分付灑家,誰敢問他?”

鄭屠被他這麼吼,也不生氣,不跟他爭,滿足他的要求,說:“是合用的東西,小人切便了。”又選了十斤實標的肥肉,也細細的切做臊子。

這一弄,就整整弄了一個上午,都快到午飯時候了。

這魯達凶神惡煞地在那兒耍威風,那些要買肉的主顧都感覺到了裡面蘊藏的凌厲殺氣,都不敢攏來。

鄭屠自然也感覺到了,但他仍是心平氣和,和氣生財,切好了,客客氣氣地問魯達:“著人與提轄拿了,送將府裡去?”

要知道,十斤瘦肉,十斤肥肉,加在一起,就二十斤了,分量也不輕了,鄭屠不想讓客戶累著,主動派遣手下夥計送貨上門,想得體貼周到,妥妥的暖男。

老實說,對於這麼貼心的店家,必須五星好評啊。

而且,如果不是跟他有殺父之仇、奪妻之恨,誰下得去手打他啊。

如果來找茬的不是魯達而是武松,估計這架真打不起來。

武松是個遇硬則硬、遇軟則軟的主,打蔣門神時,蔣表示服軟,事情立刻翻篇。

魯達心腸比武松狠,不為所動,繼續找茬,說:“再要十斤寸金軟骨,也要細細地剁做臊子,不要見些肉在上面。”

不用說,這是一個極其變態的要求了,自古以來,也只有魯達提過。

但鄭屠還是笑著說:“卻不是特地來消遺我!”

明知對方是在戲耍和挑釁自己,鄭屠還能堆得出笑容,真是有涵量!

倒是魯達沉不住氣了,跳起來,拿著那兩包臊子甩到鄭屠臉上,於是,這場打鬥才正式展開……

老實說,如果不是上面交待有鄭屠欺男霸女的行為,我們真的覺得魯達欺人太甚了。

事實上,上面交待鄭屠欺男霸女行為的描述中,我們會感覺到金翠蓮其實並不恨鄭屠,細心讀原著的文字,我們甚至會覺得金翠蓮是捨不得離開鄭屠的。

您看,金翠蓮原話裡有這麼一句:“……未及三個月,他家大娘子好生利害,將奴趕打出來,不容完聚,著落店主人家追要原典身錢三千貫。”

看到了吧?其實迫害金翠蓮的是鄭屠的原配。

金翠蓮是鄭屠的二奶,被鄭屠的原配趕了出來,“不容完聚”——看,金翠蓮埋怨的是原配不讓她和鄭屠團聚,即她應該是很渴望和鄭屠團聚的,可惜遭到鄭屠的原配棒打鴛鴦,“不容”而已。

另外,結合後面的故事發展來看,金翠蓮離開了鄭屠,後來又做了代州趙員外的二奶,她真不介意二奶身份的,只要有生活有著落就行。

也就是說,如果不是鄭屠的原配把金翠蓮趕出來,她還是很享受做鄭大官人的二奶的——雖然這不是小說家寫作的原本意思,但一部作品已經出來了,從文學鑑賞的原則來說,文學所表達的意思,就不專屬於原作者的了,而屬於每一個閱讀者,每一個閱讀者都可以有自己獨立的理解。所謂“一千個讀者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就是這個意思。


覃仕勇說史


看一下水滸原著吧,鄭屠對魯達禮貌不是因為他和善,而是對魯達身份(軍官)的敬畏,當他發怒時,照樣連魯達也敢打,平時稱霸一方,乾淨欺男霸女的壞事,鄭關西就是他的綽號。當初鄭屠看上金翠蓮的姿色娶了,但沒給一文錢,後老婆不同意,將金翠蓮趕出去,鄭屠怕老婆,不敢留,就惡意金家父女欠自己錢,要他們賣唱還錢,還讓店家給看著,防止父女逃走,你說鄭屠品行咋樣?是不是惡霸一個,魯達聽了金家父女哭訴,特別是稱鄭屠為鄭大官人,魯達很是生氣,所以去為金家父女伸張正義。


LENGQUANKANG


提這個問題的人不知是根本就沒看過水滸還是別有用心,要當現在被嚴打的黑社會鳴不平?水滸中寫得很清楚了金翠蓮根本就沒有欠鄭屠一分錢。而是鄭屠強佔金家父女的祖屋,還強姦了金翠蓮,同時強行寫下一張金翠蓮賣身給鄭屠的條紙,把金翠蓮騙到鄭家。但鄭屠一分錢都沒有給金家。最後金翠蓮被鄭屠老婆趕了出來。鄭屠又拿那紙條說金家欠了它錢,要把金家父女迫上絕路。小編居然說出金翠蓮欠鄭屠的線,真是豬狗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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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淡風青,斗膽一駁。題中有三個問題,那就從三個方面來駁。鄭屠以禮相待是討好經略府提轄魯達。金翠蓮本來不欠錢,賣身契是假的。魯達並沒想殺鄭屠,屬於失手誤殺。

先說鄭屠的有禮貌。

鄭屠的有禮貌是分人的。鄭屠是誰?狀元橋下賣肉的屠夫。手底下有十幾個刀手,幫忙切肉賣肉。魯達是渭州經略府相公种師中手下的提轄。提轄主管軍隊訓練,緝捕盜賊,社會治安。渭州(甘肅平涼)是西北軍事重鎮,再往北一點就是西夏。所以渭州是經略府相公種師說了算,魯達是老種經略相公派來幫住弟弟的,小種相公自然器重,並委以重任。提轄管抓賊,管治安。像鄭屠這種胡作非為的破落戶,正屬於提轄魯達的主管範圍。所以,鄭屠見到魯達“慌忙出櫃身來唱喏”只是老鼠看見貓的本能反應。至於親自切肉,切完之後,派人去送,也不過是為了巴結魯達及經略府。這似乎不是禮貌的事兒。

而對金老漢父女二人就完全沒有禮貌了。強媒硬保霸佔了金翠蓮,鄭屠妻子不容,給趕出來,還追著人要原來就沒給過的“典身錢”。這豈止是沒禮貌,就是典型的惡霸行徑。

所以,鄭屠的禮貌是分人的,是拍馬逢迎,不是出自內心。並不是真正的禮貌。

再說金翠蓮欠錢的事兒。

金翠蓮說:“鄭大官人強媒硬保,要奴作妾。誰想寫了三千貫文書,虛錢實契,要了奴家身體。”也就是說,文書寫了,但是沒給錢。雖然沒給錢,卻是“買”到了金翠蓮。形式上有“媒”有“保”。可“媒”是強的,“保”是硬的。也就是說,鄭屠硬生生地強霸了金翠蓮。那麼,面對不公平,金老漢去告呀。不可能的。鄭屠有文書為證,金老漢有啥?啥都沒有!金家三口從京城到渭州投親。(可見在京城也不如意)親沒投成,老孃還死在店裡。老父弱女,孤苦無依。鄭屠的爪牙無賴(店小二)再一威脅,這父女倆只能“生受”,如果不是偶遇魯達,也許就只能“生受”到死了。

那麼,有人說了,這是金老漢父女的一面之詞。

其實不是的。魯達問過鄭屠“你如何強騙了金翠蓮?”鄭屠並沒有正面回答,只是說了句“打得好!”這麼一個善於察言觀色、拍馬逢迎的人,怎麼可能不替自己辯解,除非無法辯解。而且,從後文看來,金老漢也無非是想過上個安生日子。如果真的有三千貫錢在手,金老漢是怎麼迅速花出去的?而且什麼都沒見著,他作“風投”失敗了?可見,虛錢實契是真,鄭屠要錢是訛詐。

最後說說魯達是故意殺人還是過失殺人。

魯達其實還是個心比較細的人。他先是給了金老漢十五兩銀子做盤纏,讓他們準備走。第二天早上送他們走後,堵在店門口兩個時辰,讓小二不能攔截,不能報信。好讓他們走脫。

隨後直接去找鄭屠,“逕到狀元橋來”。不給小二通報的時間。為保險起見,讓鄭屠切瘦肉餡,切肥肉餡,“整弄了一早晨,卻得飯罷時候”。

這樣,金老漢父女走得就更遠了。

後顧無憂之後,魯達開始教訓鄭屠。

為什麼說是教訓,而不是打死鄭屠。其實很好分辨。如果魯達想要打死鄭屠,那就完全沒有必要浪費一早上的時間,而且也會提前收拾細軟,早做逃跑準備,不用“回到下處,急急捲了些衣服盤纏,細軟銀兩;但是舊衣粗重都棄了;提了一條齊眉短棒,奔出南門,一道煙走了。”而且,魯達自己也說了:“俺只指望打這廝一頓,不想三拳真個打死了他。灑家須吃官司,又沒人送飯,不如及早撒開。

由此可見,魯達打死鄭屠,純粹是過失殺人,是個意外。

三件事說清了:鄭屠有禮貌是為拍馬屁,鄭屠要錢純粹是訛詐,魯達打死鄭屠是過失殺人,對魯達來說是個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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