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慣例或條約對於國家事實上的分裂,過多少年就承認是兩個獨立的國家了?

影音情報局


慣例是:一個國家分裂為兩個國家,如果這兩個國家彼此承認對方是獨立國家,那國際社會也就承認了,比如捷克和斯洛伐克,塞爾維亞和黑山。但如果其中一個不承認另一個獨立,那後宣佈獨立的這個“國家”就不會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比如塞爾維亞和科索沃,科索沃的國家地位歐美承認了,中俄不認。再比如格魯吉亞和南奧賽梯,南奧賽梯的國家地位俄羅斯承認了,其它國家都不認。


ADOIF裴


一個地區要從一個國家裡獨立,能不能獨立成功,國際社會會不會承認,這個其實和國際慣例、條約啥的沒什麼關係,連美國這麼“偉光正”的國際正義代表對於各種國際條約、組織都是說廢就廢,說走就走,在“誰的拳頭大說的話有理”的國際叢林法則秩序下,國際法都是走走過場的,真正的博弈在臺下。

最近十多年,先後獨立出來的國家也有東帝汶、黑山、南蘇丹三國,當然還有科索沃、南奧塞梯、阿布哈茲等等,當然,後面的這些國家不被國際社會普遍承認。

去年,加泰羅尼亞也一度宣佈獨立,上百萬加泰羅尼亞人歡欣鼓舞,上街慶祝,當然,後來的結局很“喜人”,西班牙和歐盟都坐不住了,最終,獨立運動以尷尬收場,牛氣沖天的領導人也被抓了起來。

下面來看看近些年獨立的國家案例,來看看他們為啥就能獨立,而有些國家為啥就不能獨立?

比如東帝汶,雖然印尼於1975年出兵吞併,但這裡畢竟之前是葡萄牙的殖民地,葡萄牙不承認,聯合國也一直不承認,聯合國大會幾乎年年呼籲印尼撤軍,印尼這幾十年,也一直沒法把佔領成果有效的鞏固,當1997年經濟危機來臨,統治印尼30多年的獨裁者蘇哈托被迫下臺,印尼國內局勢一片混亂,在此基礎上,面對東帝汶強烈的獨立要求,印尼顯然已經無能為力了,不得不同意東帝汶人全民公決,最終東帝汶成功獨立,印尼全面退出東帝汶。

東帝汶的獨立地位是全世界各國的普遍共識,排除了印尼這個因素,印尼也承認東帝汶獨立了,那東帝汶的獨立也就順理成章了。

再來看南蘇丹,這個新國家的誕生很大程度上還是得怪蘇丹政府太不會做人,蘇丹北方都是穆斯林,一門心思想著逼迫南方的黑人也去信仰伊斯蘭教,可南方人信仰基督教、天主教和各種原始宗教幾百年了,憑啥你威脅一下我就要信新的宗教呢?

那就打吧,打了幾十年,也沒個所以然,打到最後都不想和對方過日子了,那就分家吧,最後全民公投,南蘇丹獨立了,對此,蘇丹予以了承認,那南蘇丹就順利獨立了,雖然至今雙方還打打停停,那就屬於國際爭端了。

黑山和塞爾維亞,只能說是各自獨立分家過日子,只能說,可惜,當年雄踞東南歐的巴爾幹之虎就這麼徹底分家了。

至於科索沃,雖然有100多個國家承認它,但它的昔日母國塞爾維亞死活不承認它的獨立地位,畢竟,它是自說自話就宣佈獨立的,所以,雖然西方國家普遍承認它,但西班牙就是不承認科索沃獨立,我們,俄羅斯,印度等許多大國也不承認它。

至於南奧塞梯、阿布哈茲等等俄羅斯扶持下的“準”國家,也就俄羅斯和幾個國家承認,國際社會普遍不承認。


雲中史記


沒這個規定😛

我猜提問者是對下面這兩種情況有誤解,提出的這種問題:

1.國家實質分裂,雙方對對方領土放棄宣稱權,滿50年,宣稱權就會失效,視為永久分裂。

2.實質佔領一塊土地或島嶼,這塊土地或島嶼無人宣稱擁有,過50年,有宣稱權也會失效,土地併入佔領者國土。

宣稱權是有時效的,時效是五十年,但只要在宣稱權時效內提了宣稱,時效時間就會重置,拿鬼子北方四島舉例,如果鬼子忍住50年不提北方四島是他的,那五十年後,北方四島法理上也和他沒關係了。

因此一個國家分裂,並不會因為時間就真的實質變成幾個國家,必須互相承認或默認。但又因為承認或默認了,一般會籤協議,很少真的等五十年宣稱權失效,所以第一種情況並不常見。


依與夢


似乎沒有這樣的條約或者慣例吧,國家能不能夠獨立,應該取決於人民的意願,或者國際社會的普遍認可,與分裂的時間長短沒有什麼關係。

人民的意願,最典型的就是前蘇聯和前南聯盟,當然他們都是在美國等西方國家打壓下,走向分裂的。但是,在形式上,還是由這些國家的人民共同選擇的,通過全民公投的方式實現。

我們國家當然不會認可,以分裂時間長短決定國家是否成立的說法。我們國家的領土,無論分裂多長時間,都不會改變歸屬,都必須最終實現統一。任何企圖分裂國家的行為,都是嚴重犯罪,必須受到嚴懲。


銳不可當179907905


這不是過多少年的問題,北塞浦路斯地區宣佈獨立先後成立“塞浦路斯土族邦”和“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國”都有44年和36年了,國際上仍然不認為它是一個獨立的主權國家。

簡單點來說一個地區的獨立要獲得承認一般有三個條件:1.該地區原來所屬的國家不反對或承認或允許其獨立;2.該地區支持獨立的人民佔多數;3.國際社會對該地區獨立成為一個主權國家這一事實有普遍認同。除此之外,宣佈該地區獨立的組織或政府要對該地區有一定的控制權。與之對應的,東帝汶、南蘇丹就符合這些條件,而加拿大魁北克、英國蘇格蘭、西班牙加泰羅尼亞就不符合這些條件,至於西哈撒拉則處在不上不下的獨立與未獨立之間。



晨曦6678


世上本無理,理是王者路。春秋戰國分裂幾百年,最終被秦統一。元朝統治亞歐幾百年,然後也消亡了。你現在再說中亞,東歐是元朝的,有人認可嗎?所以王者之師到了哪裡,疆土就到哪裡。英國的日不落之國現在還在嗎?印度,澳大利亞還是英國的嗎?

香港,澳門的迴歸,是中國勢力增長的結果。英,葡不還行嗎?

克里米亞獨立了,全民公投歸於俄羅斯,烏克蘭要得回來嗎?

一切都是王者道。沒有規則可言。聯合國都管不了“五常”,哪來規則?


山而436


這個腦殘的問題!你有足夠實力獨立,對方拿你沒辦法,不用多少年,你都可以宣佈獨立。但是,如果你是中國的領土,多少年也不行。早晚統一!這是幾千年的歷史總結。不是現代的幾部法律管的著的


唐古拉山衛士


任何地區要想在所在國獲得獨立而成為一個新的國家,必須得到,且只能得到原來所在國家統治政權的同意或許可,包括“無力控制”,否則,任何國際組織或其他國家的所謂認可或縱容,或鼓動,或承認是無效的,也無用。


馬統思語


國家分立如同小家分家。首先老當家在的話得聽老當家的,讓你分你就分,不讓你分,即使你強行分出去,親戚鄰居們也不太會認可,還會把你叫“老誰家的小誰”;如果當家的不在了,弟兄們分家,老大發言權大點,但沒有絕對主導權,如果小弟們拉上姑姑舅舅的幫忙,也還是可以分開過的。


馮唐李廣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在國際上並沒有這樣的慣例或者條約。那麼獨立需要什麼條件或者說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認為獨立成立呢?首先需要與之相關的大國的認可,也就是說某個地區或國家想要獨立,必須要獲得管理它的大國的認可,就像學生請假一樣。必須在老師的許可下才允許請假,當然逃課是另一種情況。然後獲得大國許可之後,還應該獲得人民的支持,國家或地區獨立對人民的影響最大。

人民是獨立中最大的參與者,也是最大的受影響者,所以人民支持與否是獨立是否成功的最大原因。最後獨立的國家或地區需要國際社會的認同,簡單來說就是需要世界上的其他國家認可你已經是一個獨立的國家。只有國際社會認可了,才能在國際上以國家的身份行使權力,才能正常與其他國家進行外交,並且其他國家才會視其為正常國家。在這些過程中,人民的支持以及管理國家的認可是最重要的兩個方面,因為國際社會的認可會隨著獨立國家綜合國力的上升而發生改變,所以某個地區想要獨立,居民的支持以及管理國家的允許非常重要。接下來我們舉幾個例子來仔細瞭解。

首先是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國的“和平分手”:1939年3月的時候,這個國家被納粹德國佔領了,後來在蘇聯軍隊的幫助下成功解放,之後這個國家發展很快,甚至一度成為世界第七工業大國。但是在國家發展的過程中,捷克和斯洛伐克兩方的發展不均衡,兩大民族之間出現了不可調和的矛盾,所以國內出現希望聯邦解體的聲音,這種想法已出現就得到了大多數人的同意。在1992年11月23日,議會通過了解體的議案。12月31日,兩方宣佈和平解體。因為兩國及其人民都同意“和平分手”,所以這兩個國家都被當時的國際社會接受,成為了兩個獨立的國家。在這個例子裡面,人民同意獨立、國家允許獨立、國際社會認可所以這兩個國家很容易就完成了獨立。

第二個例子是塞爾維亞的科索沃:在1945年7月,科索沃決定以自治省的身份併入塞爾維亞,並且要求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但是到了1981年,在這裡居住的某些人想要脫離塞爾維亞的管理成為一個共和國,但是當時塞爾維亞政府並沒有同意這個要求,另外再加上一些歷史遺留問題,兩方之間的矛盾開始凸顯。隨著矛盾不斷激化,在1989年塞爾維亞取消了它的的自治省身份,阿爾巴尼亞族人對這個舉動非常不滿,兩方的矛盾變得不可調和。

1999年科索沃戰爭爆發,科索沃暫時交由聯合國管理。2007年聯合國特使提出讓科索沃擁有自己的法律體系以及軍隊,塞爾維亞沒有同意這個建議,兩方談判徹底破裂,矛盾完全爆發,並且在2008年科索沃自行宣佈獨立。在它宣佈獨立之後,國際上有相當一部分的國家並不承認這種自行宣佈的獨立,即使是到了現在,國際上依舊有超過九十個國家不承認它的獨立國家身份。

由以上兩個例子我們看的出來,國家或者地區想要獨立人民的支持、管理國家的允許、國際社會的認可這三方面缺一不可。明確了這些之後,我們可以回過頭來看最近最近國內的某些事件,且不說這件事情完全不符合上文羅列的這三方面要求,在我看來這只是國際上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的挑撥,以及國內一些無知的人的無知行為。我們要相信任何妄圖分裂國家的人都不會有好下場,他們只是跳樑小醜而已,相信不遠的未來,他們必然要為他們的作為承擔責任、付出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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