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近200年的法國斷頭臺,為何在1939年處死一名殺手後被取消?

羅日新


電視劇裡常常會出現這麼一句話:推出午門,斬首示眾!

(魏特曼被斬首)

“斬首”通常是和“示眾”聯繫在一起的,因為早期的死刑是為了震懾圍觀者。也就是說,通過處決罪犯,讓圍觀群眾不敢犯罪。但是圍觀者的反應,往往出乎統治者的預料。

歐根訥·魏特曼,1908年出生於德國的法蘭克福,青少年時期就開始犯罪,並且在德國坐了5年牢。出獄之後的魏特曼不思悔改,依然以盜竊搶劫為生。短短几個月的時間,他在法國搶劫殺人,受害者達到了6人。

最終,魏特曼被捕,並被判處死刑。

像這樣罪大惡極的人,當局依然希望用斷頭臺的處決方式,震懾民眾。於是,1939年6月17日,在凡爾賽鎮聖皮埃爾監獄外,魏特曼被公開處刑。實際上,當時的公開處刑已經非常少了,歐洲司法改革在不斷推進的過程中,已經漸漸的拋棄死刑,更別說公開處刑了。


但是,對待魏特曼這樣的罪犯,似乎還有必要進行公開處刑。

(行刑前的魏特曼)

圍觀的人其實並不多(和18世紀之前相比),而且行刑速度非常快。魏特曼斬首之後,立刻就被裝進了旁邊準備好的棺材裡……在不遠處的一處公寓窗口,有人偷偷錄下了二十多秒的行刑過程。

因為旁觀者的表現過於誇張,“噁心、不守規矩、擁擠、叫囂”,完全把死刑當成一場“娛樂表演”,讓法國人覺得很不可思議,也讓歐洲其他國家看盡了笑話。法國人自然覺得非常丟人,強烈要求停止公開行刑,於是法國政府禁止了公開行刑,改在監獄中執行。

斷頭臺這種誇張的行刑方式,本就是為了“表演”性質的行刑而準備的,圍觀群眾的“瘋狂”表現,也就不足為奇了。


最後再普及一點知識,歐洲歷史上的公開處刑,斬首是較為“高檔”和“仁慈”的一種方式。

(19世紀法國公開行刑,圍觀者更多)

在斷頭臺出現在之前,劍刑(也就是用大劍斬首)只是部分死刑犯才能享受的,在當時被認為是最簡單、最正派、最受人尊敬的死刑方式——原因也很簡單,執行劍刑的劊子手通常技藝精湛,可以一劍砍下罪犯的頭顱,減少了痛苦。

大部分被斬首的人還會享受基督徒儀式的安葬,算是很體面的死法了。為什麼斬首地位這麼高,除了能減少罪犯的痛苦之外,這種刑罰被認為是起源於軍隊,一般老百姓“配不上”。

實際上,18世紀之前的歐洲各地,絞刑才是主流。這種死刑方式不需要太多技巧(執行劍刑需要專門請來有經驗的劊子手),把犯人吊在絞刑架上就行。所以,大多數的盜竊犯和搶劫犯,都被活活吊死了,而且死後不能被放下來,要繼續吊著示眾……

所以,為數不多的斬首,不管是劍刑還是斷頭臺,都是很重要的事情。在中世紀及文藝復興時期,很多城市的斬首行刑都會選擇節假日,通知全城人去圍觀。

所以,這種表演性質的行刑,一般不會起到震懾效果,而是成了圍觀者的“娛樂活動”。


七追風


歐洲曾以為法國是歐洲最文明的國家,那個時代的文人墨客都以法國的溫和與人道而自豪,倡導世界該像他們致敬和學習,尤其是斷頭臺這件事。

如果把“理性之夢孕育出惡魔”作為主題來選擇一個場景,法國斷頭臺無疑是合適的選擇。



人性的悲哀就在於原本是抽象化的概念,但總有高級動物想盡辦法讓它成型,斷頭臺就是較為合適的驗證:它是醫師約瑟夫·伊尼亞斯·吉約坦的愛心傑作。

斷頭臺無論用在任何人身上,即使罪惡滔天的罪犯也是一種殘忍。但在當時恰恰相反,發明了這種執行死刑的機器,不是殘忍,是進步:這無疑是對斷頭臺赤裸裸的諷刺和對人性的踐踏。

法國大革命以前,法國處決死囚往往用車裂之刑。這種刑罰極其殘酷,令人慘不忍睹。

制憲議會議員吉約坦醫生認為死刑應以快速及人道的方式執行,且應對所有人施同一刑罰以提倡平等,他選擇是斬首。

值得思考的是,吉約坦本人是反對死刑的。這可能就是氣韻生動式的創造原則吧:能入乎其內又出乎其外。

他就這樣慷慨仁慈成功的在議會上說服了大家之後開始專研:用幾隻羊實驗成功後就投入使用了斷頭臺。



當時因為斬刀很容易捲刃。據說法國國王路易十六聞訊後,建議將斬刀改成三角形,親自在圖紙上進行了修改,這件事是否屬實,有待考證,但有一點是明確的,路易十六是讚賞斷頭臺的發明

路易十六也算求得其所了,當他以通敵叛國的罪名被處死時,在1793年1月如願上了斷頭臺。10月他的王后也被斷頭臺處決,至1794年為止三年內,斷頭臺斬首反革命份子保守估算超過六萬人。

1939年6月,一名叫犯人歐仁·韋德文被斷頭臺處決後,群眾反應強烈,忍無可忍,法國政府自此禁止公開行刑,改在巴黎一所監獄中進行。

1981年,法國總統密特朗宣佈取消死刑,斷頭臺從誕生之日起到它“光榮退役”,歷時約200年。被送進了歷史博物館。

吉約坦在1814年因肩膀生疽而過世,享年77歲,他的後人更改了自己的姓氏,以免和斷頭臺扯上關係。


天行諾


1939年6月,一名犯下六宗謀殺案的犯人歐根訥·魏特曼被判處斬首,斬首執行之日,世界許多國家的記者都在現場採訪,死刑過程也被電影攝影機全程拍攝。

在記者與攝影機的曝光面前,“文明”的法國人露出於魯迅筆下愚昧且麻木不仁的“砍頭看客”一樣的嘴臉。法國報紙形容圍觀的群眾“噁心、不守規矩、擠擁、叫囂”1939年最後一次“梟首示眾”,法國人才醒悟過來,原來“浪漫之國”的盛名下,其實也滿是陰暗醜惡的敗絮

由於“歇斯底里”的群眾甚至導致了行刑的延誤,而女人們竟然掙著用手帕去沾魏特曼流出的鮮血,當然不是作為“藥引子”,而是以法蘭西獨有的“羅曼蒂克”精神作為“紀念品”贈送親友愛人!

世界面前的“大丟臉”令法國政府尷尬的發現,公開斬首非但無助於教育,更反而激發人類潛藏的原始獸性,只是一場喚起嗜血野蠻的醜聞。於是就此廢除所有公開處決,改為於巴黎一所監獄中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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