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守相當於當今的什麼官職?為什麼?

小楊冪951


  一、源起:

太守之名,最早出現在《戰國策》,是戰國時期對郡守的尊稱。在西漢漢景帝年間正式將郡守改稱為“太守”,從此成為中國正式官職名稱。

  二、權力演變

漢朝時期太守權力有多大?

  從俸祿看,太守俸祿兩千石,與九卿同列。漢朝的三公堪比後世的宰相,九卿堪比各部部長,太守自然相當於封疆大吏。

  從權力看,太守總管一郡行政、財政、司法、軍事,可謂萬般權力一把抓。最為霸氣的,是漢代的太守有權力招募直屬於自己的官員。

  漢代郡縣中,郡丞、郡尉、長史,都有朝廷任命,但是,郡中的功曹、主簿,則由太守私人招募。所謂主簿,就是辦公廳主任,功曹,就是辦公廳各司局官員。

  功曹、主簿不對皇帝負責,只對郡太守負責,他們稱呼太守為“本朝”“府朝”“郡朝”,就如《三國演義》中,幕僚們稱呼領導為主公一般。

  在東漢末年、三國時期,因為朝廷設立了州牧,並規定凌駕於太守之上,因此太守權力變小了。

  隋唐時期依然還有太守,此時的太守權力變得更小,最主要的是將自行招募官吏的權力廢黜,並且削奪了軍事權力。此時的太守,大體就如現在的市長一般。

  在唐肅宗年間,全國改郡為州,州長官變為刺史,太守於是退出歷史舞臺。

  至於宋朝還稱呼某某人為太守,只是沿用古稱,顯得風雅而已。

  三、一句話總結

總之,漢代太守,大體相當於三國的州牧、明清的總督,權力極大,地位頗高,是真正的封疆大吏,省部級大領導。

  三國魏晉之後,太守權力縮小,隋唐與等於市長,權力更小。


葉之秋


太守一職,相當於今天什麼官職呢?這得看是什麼時代的太守。

太守的稱謂,首見於秦漢,是對郡守的尊稱,為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秦漢實行郡縣二級制,郡的長官是太守,縣的長官為縣令。縣令相當於今天的縣長,但若說秦漢太守相當於今天的市長(回答這個問題的網友是這麼說的),則不怎麼準確。因為秦漢時期的太守,秩二千石,與九卿同列。

我還是引述錢穆先生《中國曆代政治得失》的說法吧:“漢代郡長官叫太守,地位和九卿平等,也是二千石。不過九卿稱為中二千石,郡太守是地方上的二千石。郡太守調到中央可以做九卿,再進一級就可當三公,九卿放出來也做郡太守。漢代官級分得少,升轉極靈活,這又是漢制和後來極大的不同。九卿放出來當太守,並不是降級。地方二千石來做中二千石,也不是升級,名義上還是差不多。”也就是說,漢代的郡太守,與其說相當於市長,不如說相當於省部長、副國級。

秦漢之後,比如宋代,雖然正式的官職中已無太守,但人們在習慣上,還是將州府的長政首長稱為“太守”。宋代的知府、知州,略近於漢太守,“入則復為卿相,以故名太守亦多,法稍近古”。

直到清代,知府仍然俗稱“太守”,但清代太守的職權與地位,已跟漢太守完全不同,只是一個五品官,相當於市長。


吳鉤的鉤沉


在我國古代,太守是個非常常見的官職,許多歷史上響噹噹的人物都是從太守做起,逐漸成為攪動風雲變幻的大人物。在我國古代,太守就是一郡的最高長官,手握軍政大權。那麼,太守到底相當於當今的什麼官職呢?

在秦朝建立之前,商、周都採用分封制,將功臣、宗族子弟以及上古聖人之後分封在首都以外的其它地區,從而展現天子對諸侯們的表彰,諸侯們也能夠幫助君王治理天下,他們用定期朝貢的方式來對共主表示尊敬。

但這一制度實行前期還算和諧,商朝末年,諸侯之一的西伯侯坐大,並暗中團結其它諸侯。最終,在武王姬發的帶領下,一支龐大的討伐軍戰勝紂王,建立了周朝。周朝也是類似的情況,隨著諸侯們勢力的強大,群雄割據的場面愈發顯現。

東周建立後,周天子的權威進一步被削弱,歷史進入了以諸侯們為主角的春秋戰國時代。到後來,周天子成為了名義上的共主,其它國家完全不將周朝放在眼裡。公元前256年,周朝為秦所滅,結束了長達八百餘年的統治。

秦朝建立後,為了避免重蹈商、周被諸侯滅亡的覆轍,秦始皇在全國範圍內實施了郡縣制。在中央朝廷以外,全天下的行政單位分為郡、縣兩級,郡的最高長官叫做郡守,縣的最高長官叫做縣令,他們都由皇帝直接任免。這一舉措大大加強了中央集權。

根據《新華字典》的解釋,郡守是“郡的長官,主一郡之政事。秦廢封建設郡縣,郡置守﹑丞﹑尉各一人。守治民,丞為佐。漢唐因之;宋以後郡改府,知府亦稱郡守。”也就是說,在秦朝時,郡守主管該郡的政務,負責管理治下的人民。

與此同時,秦朝設置了郡丞和郡尉。郡丞輔佐郡守進行政事的處理,而郡尉則掌管軍事、治安和刑獄。郡守於郡尉互不干預和隸屬,但郡守是直接受中央政府管轄,所以其權力自然是大於郡丞、郡尉,儘管郡守平時對郡中軍事幹預較少,但仍然具有一定的兵權。

這樣看來,秦朝的郡守掌管著一郡的民事政務,以及一定的軍事。而因為秦時只有兩級行政區劃,不像今天,有著省、市、縣三級,所以筆者按照秦時郡的行政範圍和等級,以及直屬於中央王朝的性質認為,

秦朝時的郡應該大致相當於今天的直轄市,而郡守就是直轄市的市長。<strong>

到了漢朝,天下有了州、郡、縣三級行政區劃。漢景帝時,群守更名為太守,而漢武帝時期,天下被劃分為十三州,每州都設置州刺史,而郡則成為了州的下屬機構。這一時期,郡由州來管轄,所以太守就大致等同於今天的普通市長。

南北朝時期,州的數量增加,導致了郡的行政範圍縮小。隋朝時,郡被取消,太守也就漸漸消失,被刺史、知府所代替,這之後,太守只是偶爾作為刺史、知府等地方官的別稱被提起和使用。


鄧海春


太守為郡長官名,戰國時期為郡守的尊稱。戰國時,諸侯國或設置郡於邊地,以利攻守,故所設長官稱“郡守”,尊稱為太守,多系武職。秦滅六國,即以其地設郡,置郡守掌治其郡。漢景帝於前148年改郡守為太守,為郡之最高行政長官,掌民政、司法、軍事、財賦等,可自闢僚屬,權任極重,秩二千石。魏、晉、南北朝宋皆五品;南北朝時因設州漸多,郡的轄境日益縮小,州郡區別無多。南朝陳依據郡之大小分為三等,為五品、六品、七品。北魏分郡為上、中、下三等,上郡四品,中郡五品,下郡六品。北齊則分為九等,三等上郡太守從三品,三等中郡太守為從四品,三等下郡太守為從五品。魏晉以後重軍事,太守多加將軍、校尉等軍號,開軍府,兼領軍民,無軍號者為恥。隋初罷郡存州,省太守而置州刺史。隋煬帝時又罷州置郡,復置太守,上郡太守為從三品,中郡太守為正四品,下郡太守為從四品。唐肅宗於757年改郡為州,此後太守不再為正式官名。宋以後改郡為府、州,但習慣上亦沿用舊稱,稱刺史、知府、知州為太守。明清則專稱知府為太守。

通過上述詳列太守品秩,可知秦漢時期的太守地位最尊,相當今一省之最高領導,位高權重。魏晉南北朝實行州、郡、縣三級管理體制(漢亦有州,但屬監察性質無行政職能;東漢末,州才轉變為大行政區),太守品秩降低,地位亦隨之降低,大體相當今地級市級別。隋唐時,太守品秩略高(隋上中下郡分別為從三品、正四品、從四品),大體上應相當今副省級市級別。宋時,實行路、府(州,略低於府)、縣三級管理體制,知府一般相當今副省級市級別,知州大抵相當今地級市級別。元明清為省、府州、縣三級管理體制,太守相當今地級市級別。

一己之見,不當之處請見諒。


風光藝境


戰國時期的秦國,經過歷代法家改革,郡縣制初步成形,郡縣制的出現標誌著官僚政治取代古代宗法血緣分封制度,是公天下的開始!

太守是秦漢時期郡守的尊稱,到漢景帝時正式更名為太守。


太守是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除治民、進賢、決訟、檢奸外,還可以自行任免所屬掾史”。郡以下是縣,郡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秦朝時沒有州,漢朝時在郡的基礎上設了州,但不是行政單位,是監察區域,監察各郡。東漢時爆發黃巾起義,朝廷派中央九卿出任各地州牧,集一州所轄各郡鎮壓起義,州就由監察區變成了行政區,相當於現在的省,但是比省大。

南北朝時,州越來越多,郡所管轄的地方越來越小,州郡的區別已經不大,隋朝建立後,隋文帝存州廢郡,以州刺史代替郡守,以州統縣,就是郡縣制改為州縣制,此後,太守就變成刺史或知府。到了明清的時候,知府成為專稱。

由此可以看出,知府(太守)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市市委書記兼市長,還兼管法院的事。


草堂有春色


為報傾城隨太守,親射虎,看孫郎。

這是蘇東坡的一首詞中提及的官名。


在很多古代詩文中,都有太守這一稱謂,太守不僅是官職,更是古人對中國古代官場中地方長官的一種統稱或者是一種代稱,晚期的中國封建王朝中並沒有太守這一職位了,但仍然會在常見的詩文中存在。

比如在宋朝時期,地方長官叫做知州,而在明清時期叫做知府,但其實都用太守來代指他們。

那麼太守一詞是從何而來的呢?

這就要從秦朝來說起,秦朝統一六國之後實行郡縣制劃分36郡,郡事實上就相當於現在的地級區劃,管轄幾個縣。

在戰國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了有郡守,這一地方長官,但當時的郡都比較小,而且設立在列國在邊境衝突的地區的一種建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他們是一種綜合行使軍政權力的特別區劃,最高長官稱守或者是郡守,皇帝直接任免,他們是一種可以通管文武的最高地方長官,事實上就是一地的土皇帝。

都江堰的建造者李冰曾經就做過蜀郡的郡守。

漢朝繼續沿襲郡縣制,當然也郡國並行。這也是一種,常見的地方區劃的分級方式,郡的地方長官還是守。

西漢時期,漢景帝將郡守改名叫做太守,這就是太守一詞的來源了,漢景帝非常重視太守們的治理,因為太守的工資是兩千石,所以漢宣帝曾經說過一句著名的話:

與我共理者,其惟兩千石乎?

這句話深刻說明了地方長官在漢宣帝心中的地位,也說明地方長官在一地位高權重,負責極大的權力。

漢朝太守也是高官,他們常常奉詔入,都拜為公親,三公九卿罷歸也多出京代為太守。

王莽時期有個小插曲,王莽把太守改名叫做大尹,到東漢又恢復太守的舊稱。

東漢時期設州牧,這時候的週末,與漢朝時期只負責監察的州牧,之前所不同已經成為了具有監察人事之權和兵權的高級長官,隱隱在地方形成了三級區劃,郡守變成了州牧下轄的一個地方,具有行政意義的長官。

州牧太守在漢末三國時期,權力到達頂峰。

到了隋朝,廢除了郡這一級地方區劃變成了州縣二級地方制,這時候的刺史或者叫州牧就變成了原先的太守的職能,但是太守的職稱被取消了。

開始我便不再是正式的官名,你用做刺史或者是知府的別稱,宋代以後常常雅稱知府知州這樣的官作為太守,於是太守也就成為了文人詩詞中去抬高別人身份的一種雅稱。

相當於今天的地市級行政區劃的地方首長。


歷史好奇怪


“太守”是封建王朝郡縣制下一郡的最高行政長官,漢景帝之前叫“郡守”,漢景帝之後改稱“太守”,但是隨著歷史的發展,古代封建王朝的行政區域劃分也一直有所改變,所以“郡守(太守)在不同時期對應今天的官職也有所不同,下面簡單說明一下:

郡縣制起源於春秋時期,而且那時候“郡”是比“縣”還要低的行政單位,由於中國還未一統,且“郡縣制”也還未成形,所以這裡就不予討論。

到了戰國時代,各國開始逐漸形成“郡縣”兩級管理體系。秦國統一後,廢除分封,在全國設置36郡,郡下設縣,縣下設有鄉,裡,亭三級。所以此時的郡守相當於今天的省長,值得一提的是,根據秦朝律法規定,“裡”才是秦國最基層的行政單位,而“亭”只是治安機構,所以“裡”相當於今天的鄉鎮一級。

西漢建立後,西漢王朝延續了“郡縣制”並在此基礎上增加了“分封制”,所以西漢就出現了“郡國並行制”,不過王國與郡守的地位相差無幾,漢景帝時期,改“郡守”為“太守”,此時的太守依舊相當於今天的省長。


到了漢武帝時期,他將全國分為十三州部,每州設一刺史,用以監察所在州部的“郡國”,類似於監察御史,到了王莽時期,他將州刺史改為“州牧”,將十三州改為九州,並大大提高州牧的職權,使之成為地方行政長官。所以此時的“州牧”在職權上已經取代“太守”成為類似於今天的省長級別,但由於新朝存在時間很短,所以新朝滅亡後,“州牧”一職隨即被取消。

東漢建立後,基本延續了西漢的行政劃分,直到東漢靈帝時期,為了鎮壓黃巾起義,朝廷再次設立“州牧”,使之位居“太守”之上成為一州最高行政長官,所以此時的“州,郡,縣”三級就類似於今天的“省,市,縣”三級,因而此時的“太守”相當於今天的地級市市長級別了。

後來在南北朝時期,“州郡縣”三級制度逐漸混亂,天下州郡縣越來越多,甚至有的州已經沒有可管轄的郡,所以隋朝建立後,隋文帝楊堅罷天下諸郡,設立“州縣”制,一州長官為刺史,後來隋煬帝又改“州”為“郡”,改刺史為“太守”,到了唐朝,又有幾次“州”“郡”之間的變換,最終在唐肅宗時期確定為“州縣”制,“太守”從此不再是正式的官名,但成為了“一州最高長官”的別稱,例如“刺史”,“知府”。



到了宋朝,行政區劃為“兩級制”,即“府、州、軍、監”為一級,“縣”為一級,後來又在“府、州、軍、監”之上設置“路”,所以此時的“知府”相當於地級市市長級別。

而明清時期全國實行“省,府(州),縣”三級,因而“知府”依然是地級市市長的級別。


鹹魚閒聊


太守之稱始於秦漢時期,秦朝開始實行郡縣制,一郡之首長稱為郡守,漢代改為太守。

對太守這個職務描述比較清楚的是歷史學家錢穆所著《中國曆代政治得失》一書,這是一本極薄的小冊子,只有100多頁,通俗易懂,深入淺出,是標準的大手筆寫小文章。錢穆在書中明確指出,當時的地方政府共有郡縣兩級,漢代有100多個郡,每個郡下轄10—20個左右的縣。漢代一郡長官稱為太守,太守與中央政府裡的九卿平級,薪水都是兩千石,太守進京可以擔任九卿,九卿到地方可任太守,用今天的話說,都是省部級官員。

歷史學家錢穆先生

漢代太守的這種地位,我們可以從長篇小說《三國演義》中看出來。東漢三國期間擔任太守的都是赫赫有名的大人物,當時袁紹等各路諸侯起兵討伐董卓,成員大多為各郡太守,比如兗州刺史劉岱、河內太守王匡、勃海太守袁紹、陳留太守張邈、東郡太守橋瑁、山陽太守袁遺、濟北相鮑信等等,勃海太守袁紹被推為盟主。

從秦漢到唐宋,一郡之首名稱雖然有所不同,但大體上都是省部級官員。直到明清時期,州府的長官才成為省的下屬,與今天的地級市基本相同。


民國年間那些事


在中國古代,地方行政長官的稱呼一直有變化,比方說,在夏商的時候,地方行政長官自主權極大,往往會有“方伯”的稱呼,那個時候的中央集權就是個笑話,很多時候中央的命令就如同一陣風,那些“方伯”往往不加理睬,任由中央跳腳。

究其原因,還是因為當時的地方長官自主權力過大,與其說是中央的所屬轄地,倒不如說更像是一種鬆散的聯盟,中央在聯盟當中扮演盟主的角色而已。

這種情況持續了很久,到了周代商之後才略有好轉——周鼎天下之後,採取分封制來拱衛王室,形成眾星拱月的格局,而分封出去的那些諸侯們第一代往往都是能保持相當高的忠誠度的,因為第一代畢竟就是周天子的身邊人:親族、功臣。

但是周天子的這套分封體制也有很大的毛病,這些被分封的臣子,在經歷了幾代人之後,自然而然與周天子疏遠,並且由於周天子給他們的自主權依然過大,這時候的地方行政長官名為“諸侯”,諸侯爭霸,將西周開國的幾百個像天上星星一樣的諸侯國變成了幾個特別強大的諸侯國——春秋有五霸,戰國有七雄。

這些人不附周天子的控制,紛紛稱王稱霸,他們覺得這一時期的他們僅僅依然是周天子封的什麼公侯伯子男此類爵位大為不滿,尤其是子爵楚國,率先稱王爵,楚國開了這個頭之後,諸侯們紛紛效仿。

成為了諸侯王的諸侯們,開始研究自己的地方行政長官該怎麼安排了——分封制已經被證實會導致禍患了,諸侯王們逐步探索出一條新的道路:郡縣制。郡縣制是一個劃時代的發明創造,很多人以為它是秦始皇發明和開創的,其實並不是,郡縣制是早在戰國時期就有國家在嘗試了,至於秦始皇,他統一之後,只是採取了全面推廣。

戰國時期的郡縣制在列國之間頻繁出現,它特別就特別在它創新的提出了“君主直接任免郡守長官”的新模式,這種由君主直接任免的新模式使得君主的中央集權得到了加強並且使得長期以來君威不振的情形被扭轉。

郡的長官其實就是地方上“郡”的“守”一職,一地之守便是當地郡的最高長官,始皇帝一統六國之後,經過一場又一場的廷辯,最後有了決定,將剛剛六合一的天下一分為三十六郡,著名宰相李斯的長子李由,便曾經擔任三川郡守。

此後更是在抵禦項羽劉邦起義軍過程中寧死不降,這與前代地方行政長官的忠誠度不高形成了鮮明對比,這就證明了郡縣制的“郡守”一職,通過由君主直接任免從而掌握了這些高級官僚的命運,以至於這些官僚從此就取代了前代的貴族地位,這也就是秦始皇通過設立郡縣制直接實現了官僚政治取代了貴族政治的目的的原因。

秦亡漢興之後,漢代鑑於秦之速亡,於是採用郡國並行制,接著在秦代基礎上對郡守一職進行了改革,稱之為“太守”。此後一直沿用太守的稱呼,實質上依然是郡縣制那一套。當然不是僅僅改變了郡守的稱呼,由於此時天下不再是三十六郡,而因為郡國並行制——郡的地盤比之秦代變小了許多,在這一時期郡的地位有所下降。

雖然說郡的地位在漢代有所下降,但依舊是入則為卿,出則為將的高貴地位,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著名的《桃花源記》還在說“詣太守,說如此”,可見太守一職一直在沿用,而到了北朝統一南朝之後,尤其是隋南下滅陳,此後廢郡置州府,不再是郡縣制而是任免州府長官,自然就也沒有了所謂的太守一職。

按照當年秦朝的郡守身份劃分,將全國一分為三十六份,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共有二十三省,那麼毫無疑問,秦時代的郡守近似於省級行政長官,自主權較大,甚至可以自備武裝,到了漢的太守,漢代擁有一百零三郡,此後朝代乃至割據政權所轄郡數基本在此基礎上略有減少。

所以漢代乃至之後的太守大致相當於地級市行政長官,自主權相對秦朝較小,但依舊可以自備武裝。


無筆


讀歷史,講故事,我是害蟲的微笑!

太守,官名!

戰國時期為郡守尊稱。秦一統天下後分全國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監。

西漢景帝中二年更名郡守為太守。新莽改名大尹。東漢復故,秩二千石。為一郡最高行政長官,掌管郡之民政,司法,監察,軍事,財賦。可自闢幕僚屬吏。

西漢置丞,都尉為太守佐官,邊郡或增置長史。

東漢置丞,長史,內郡不置都尉。屬吏有功曹,五官掾、督郵、主簿及戶、比、時、田、水、倉、金、集、漕、法、兵、尉、賊、辭、決等諸曹掾吏。

自後歷代沿置,或屬州刺史。

三國至南北朝,多加將軍,校尉等名號,兼領軍民。

三國魏置,秩兩千石,官五品,皆加將軍名號,掌治民、進賢、決訟、檢奸,並舉孝廉。有丞,邊郡丞為長史。中正,都尉,司馬為之佐官,又置功曹、五官門下、文學、督郵、主簿等屬吏。

蜀,吳略同。

晉制,太守屬吏亦大體相同。

南朝宋太守官五品,二千石。齊,陳沿置。

陳依郡大小,有五品,六品,七品三等,皆秩二千石。

北朝北魏分上,中,下郡三等,各位四、五、六品。

北齊於上、中、下三等之內又各分上、中、下,合九等。

又,三國以來有遙置之制,亦置官屬,給俸祿,本用以賞功臣。

梁末以來,京官文武月唯得廩食,多遙帶郡縣官而取其祿食。

隋文帝時置太守,上郡為從四品,中郡為從五品,下郡為六品。仁壽三年罷郡為州,置刺史。

煬帝大業三年罷州置郡,郡置太守,上郡為從三品,中郡為正四品,下郡為從四品。

唐武德元年改郡為州、太守為刺史。

天寶元年一度改州為郡,刺史為太守。

宋以後改郡為府,州,習稱知府,知州為太守。

所以太守秦漢之時,太守官位顯赫比之如今的省部級高官都不為過,明清時期只相當於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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