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已經無力還債,成了失信人,各種限制連正常工作都無法獲得,如何生存?

巢多多


其實我認為關於老賴一說,在法律上沒有一個很清晰的界定,在我看來,老賴應分兩種,一種是分明手裡有錢,有資產,卻對被欠人拒不律行還款義務,這才是真正的老賴,是名付其實的老賴,對於這樣的老賴,國家要出重拳打擊,除了拉入失信黑名單外,法院要徹底清除他的私有財產,直到還清債務。而另一種老賴,則是確實欠別人的債務,但卻真正手裡沒錢的,常言道,一分錢逼死英雄漢就是這麼個意思,手裡沒錢,你就是把他逼死,他也拿不出一分錢的,對於這樣的老賴,應該理性一些。所以,對於老賴問題,不能搞一刀切,當然,法浣在執行這些案件時會加大工作難度。首先來說,我國應該對這方面出臺一部法律,讓法院在執行的時候做到有法可依。避免在處理這些案件的時候,沒有依據。這只是我個人對於老賴問題的一點淺見,網友們有什麼不同觀點請積極評論。


人比黃花瘦46


首先聲明,對打擊惡意拖欠我堅決擁護。法律規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要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可在實際操作中,只要你還不上現金就被列。銀行抵押貸款,抵押物還未執行,欠債人就成了失信被執行人了。銀行作為企業,貸款是你的盈利手段而已,你也進行了評估,你難道只負責賺錢,不承擔風險嗎?既然你認同抵押物的價值,憑什麼不等拍賣就把欠款人列為失信。失信被執行人機制,事實上已經成為金融機構包括一些私人的放貸公司推脫責任的手段,不加分辨,一棍子打死,已經影響了經濟社會,與法律的本來精神相違背了。失信,應該是針對那些惡意拖欠的人。債務,是正常的民事行為,不能把所有欠債人都列為老賴。呼籲高院要求地方法院慎重執行,否則這麼大的打擊面,能說明什麼?真的是中國不講信用的人多嗎?這麼大的打擊面,能起到什麼作業?真的促進了經濟社會的良性發展了嗎?


一隻散步的牛


不說別的,多少老賴是因為國家政策的原因造成的?當然任何行業都有競爭,真正賺錢得都是少數,大部分處於微利或者無利可圖的狀態,一條簡單的政策就可以改變一個行業的格局,造成的結果還是個人去承擔。

還有很多人是為了賺更多的錢去創業,既然選擇創業就要承擔失敗的風險無可厚非。成功了你得到比別人更多,當然失敗了就要承受更多。

對於無錢償還,有意償還的我們不能定義為老賴,可以稱之為個人破產。對於個人破產的人大家需要給與更多的善意,畢竟人這輩子誰不會碰到難事,沒有人可以保證自己一生都平安順利。

據我所知有很多人是為了給家人看病而欠下了很多債務,從出發點來說他們也是無奈之舉,但是銀行和借款公司的罰息,複利,違約金,一年差不多要達到50%以上的利息,試問這樣真的合理嗎?我們需要好好,想想對於已經破產的個人來說,你還要收取更高額的利息,只會造成個人境遇更加的悽慘。我覺得銀行需要把利息控制在合理範圍,而不是無休止的利滾利。

作為一個失敗者,也不要去想著自殺或者頹廢,人生不可能一帆風順,創業失敗不可怕,只要你願意去努力終究會有成功的機會。政策會越來越健全,社會也會越來越理性。

與君共勉!


杭州房產吳大大


什麼是老賴,什麼是失信人?誰不講信用?在創業做生意的時候,養活了多少人?!救活了多少小企業主?!真正的創業者,利潤多少?稅又多少?一旦資金鍊斷了,百分百成了黑名單,失信人了!該死了年齡成就成了吧,可惜現在好多年輕人,青壯年那些人啊?!我在頭條上看到一個省黑名單,失信人都佔到了全省的百分之一了?!一百個人中就有一個啊?!然而百分之一中,我調查了,大都講信用,也是社會中有頭腦,智慧的人,最初確實解決了好多勞動力呀?卻成了黑名單,失信人?!當限制高消費的時候,豈不知呀,在第二次創業中,低消費的所有費用有時候比高消費要高,而且浪費了好多時間在途中!如若不信,老失信人繼續看下去,新的失信人繼續增加,更多的人又不敢創業,經濟下滑,失業更嚴重,遺留問題是社會潛在的危險,確實改革開放以來,有正方面能力,也有負方面存在?!這個問題,是擺在面前的社會問題,現在就應該是問題了?時間久了,這顆毒瘤會成惡疾的?會牽涉到社會,國家,政黨的!新中國成立之前,矛盾大多的積累到一定程度是民不擇生,那麼新的矛盾會不會這就是後遺症呢???


俺是一個普通老百姓


"創業不成成老賴”已成為嚴重的社會問題,如何解決這個問題,我認為:

一:建立包容創業失敗的機制:我們國家鼓勵創業,但是在對創業失敗的懲罰上是全世界最嚴格的;扣上"老賴"帽子,"限兩高",五星級賓館及飛機不讓享受可以理解,享受高鐵這一公共資源應該是每個公民的合法權益。創業是高風險行業,如果成功了,為國家創造稅收;如果失敗了,連高鐵都不讓座。國家既要鼓勵創業,又要包容失敗,更要給東山再起的機會,絕非一棍子往死裡打!

二:建立個人破產製度:目前,個人徵信體系已經建立,懲治“失信被執行人”的手段還在不斷加碼,成為失信人的話,似乎再也沒有翻身的機會。創業者心寒哪,一邊要求企業家承擔社會責任,一邊一旦失敗,面臨的懲戒卻成了過街老鼠。建立個人破產製度,允許失信人重新建立個人信用,才是中國人應有的胸懷!

三:建立"老賴"分類懲戒制度:1:財產己被執行,已無力還債的,無惡意拖欠;2:因財產轉移導致無法執行和無財產執行,卻惡意拖欠的。把"真老賴"和"假老賴"分別對待的科學體制。

在此呼籲,對於創業導致的失信人群體,不要一棍子都打死,讓有能力有底線的創業者有翻盤的機會。


車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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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創業聯盟老袁


老賴與失信、失信被執行人,這是法律上的定義。指的是欠債人、有償還債務的能力,但久拖不還。有意隱瞞和藏匿財產,對生效的法律文書拒不執行、具有抗法行為的人。

欠債人、一旦與老賴和失信有掛上了勾,麻煩就算開始了、後果是嚴重的,嚴重到影響家庭的生活和家人。

嚴格的講,老賴和失信是有區別的。失信是指債務人到期不履約,不能償還債務的人。進一步延伸到法律層面,被稱之為失信被執行人時、後果相當嚴重了。

民間,對欠債不還的人、習慣性的稱之為老賴或失信,和法律意義上的老賴、失信人是有區別的。

那麼老賴和失信人是如何產生的?簡單的說、是盲目的擴大投資、盲目借債創業造成的,資本一般來源於銀行借款、民間借貸。其數額是鉅額的,是經過長期累積造成的。

欠債人不一定是老賴和失信人,債務到期、有能力還、就是不還、拒不償還的,一定是老賴。債務到期、不能按約償還債務的,是失信。依法執行的債務失信人,是失信被執行人。

對債務無力償還的失信人,儘管債務人失信約定,但確實無力償還、應該區別對待。


來自老區的毛刺槐


現在對各種創業失敗者按照老賴的嚴格限制,確實是有點太嚴格了,任何新的政策方法措施剛開始實施的時候,總是有過頭的情況可出,這一點也是正常的。另外,現在的創業環境不如過去上個世紀八十年代初期寬鬆容易,這也是正常的,隨著經濟的發展,各行各業的競爭肯定是越來越激烈,創業比過去的要求高得多,再加上各種壟斷,創業現在成功的概率比較低。

對於已經失敗的創業者,首先是生存,既然能創業,就會想到失敗後自己如何承受,勝敗乃兵家常事,敗了也要接受這個失敗的事實,要有直面現實的膽量和智慧,不管是什麼原因失敗的,主要問題肯定是出在你自己身上。首先, 通過親戚朋友找個簡單的工作,先生存,然後再反思自己失敗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以後再東山再起。只要用心,辦法總比困難多,失敗是最能考驗人的,成功順風順水很簡單,失敗了,大部分是沒有能力再站起來的,有些人面對失敗對自己失去了信心,從此,再也沒有機會能站起來,這才是失敗者的大忌。這種情況下只有一個辦法,樹立信心,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再去找個簡單的工作,那麼就是幹體力勞動也要先養活自己,然後再想辦法,只要下決心,辦法肯定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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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學家宏皓教授


我也是其中一位。04年開廠,到今天累計發工資6700萬,交房租800多萬,交社保,稅沒統計,如今行業轉型,用自己的真誠與所謂的大公司合作,被套路,血本無歸,如今負債300多萬,被法院拉為失信人,總單35萬左右!你們說公平嗎?我以前養了多少人,多少家庭,告我的供應商從我這裡賺了多少錢!

如今我還在堅持!本人感覺不公平!


弘眼穿透鏡


我已經由創業失敗變成老賴,以過來人的經驗勸大家,不是必要不要開公司創業。更不要簡單的理解有限公司責任為安裝出資額承擔責任。一般創業者都是法人,那時是會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不管你是不是已經賣血,身無分文。公司欠的錢被執行的時候,你被抓進去是不可避免的!!!一個案子一年可以執行二次,每次15天。當你有二三個案子的時候,在十月份被執行了,那麼沒錢的你出來的時候就是第二年四月,然後你其他還沒有牽連的信用卡、小貸、房貸接連暴雷,你的家庭、父母、小孩、工作、朋友、玻璃情等等都會告訴你陰陽隔離、妻離子散只是一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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