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條已6年了還受法律保護嗎,為什麼?

愛唱歌的人27


區分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借條上有約定還款時間,約定的還款時間到現在不足三年

則由於侵權不足三年,根據民法總則的規定,訴訟時效三年內法院都予以支持

第二種情況,借條上有約定還款時間,但是約定的還款時間到現在超過了三年

則,有兩種情形

1.如果沒有主張討要欠款的行為,則過了訴訟時效,法院受理,但是如果對方提出訴訟時效抗訴,則法院不予支持

2.如果有證據表明有持續討要欠款的行為,則訴訟時效由討要欠款時重新計算,如果最後一次討要欠款,到現在不夠三年,則沒有出訴訟時效法院支持,否則法院不支持

第三種情況:借條上無約定還款時間

則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訴訟時效為20年,此借款在訴訟時效之內,法院予以支持


西安法律志願者sea588


只要借條本身是合法的

(不存在脅迫、強制等形成借貸關係)的情形,那麼該借條下的借貸法律關係就是為法律所保護的,與經過多少年沒有關係。

但是,畢竟借條籤後已經過了6年,很明顯就是要面對一個借條訴訟時效的問題。如果借條本身已過訴訟時效,這時法律保護該借條下借貸關係的力度會減弱。

一般借條的訴訟時效為3年

該期限一般從借條載明的還款期限到期後起算。以題主所述,可能有如下情形:

1.如果借條本身約定的還款期限是6年或者大於6年,那麼意味著還款期限未到,不存在訴訟時效的問題。

2.如果借條規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且已經超過6年。但在前3年內,債權人有不斷請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行為(比如電話催要、上門討要、甚至是起訴等),那麼3年的訴訟時效就會不停中斷,每次中斷直到中斷事由消失為止,3年的訴訟時效都會重新起算

但要注意,債權人要保存好請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證據(電話錄音、聊天記錄等)。

3.如果借條規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且已經經過6年,在6年之中債權人沒有任何請求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的行為,那麼此時借條就已經經過了3年的訴訟時效,借款人獲得了訴訟時效的抗辯權。

但是,借款人獲得該抗辯權也不一定能為所欲為。首先,法院不能因為借條已過訴訟時效就駁回起訴,這一定是違法的;其次,法院在裁判時不能主動援用該抗辯權,也不能提示債務人援用該抗辯,債務人必須主動自覺地行使該抗辯權。最後,訴訟時效的抗辯權十分霸道,舉證簡單而且效果明顯,一行使就意味著債務人永遠不用還錢。

但是試想,一旦法院據此判債務人不用還錢,該判決公開後,社會上的其他人會對債務人怎麼看?恐怕他的形象會大打折扣,今後也不會再有人借錢於他,其生活、名譽都會受損。

所以,雖然法律規定了這種抗辯權,但實際上很少有人會行使這種權利。

當然,法律設定該權利的初衷,是為了督促債權人及時行使權利,避免司法成本的浪費,提升司法效率,這無可厚非。

徒法不足以自行,但依舊心嚮往之。


廌法驛站


借條無論幾年,只要是合法的債權債務關係,這個借條本身的實體權利永遠是有效的,債權債務不會消滅。只不過,說到法律保護的問題,就涉及到訴訟時效期間的概念。

所謂訴訟時效,是指權利人在法定期間內不行使權利即喪失請求人民法院依法保護其民事權利的法律制度,這個法定期間就是訴訟時效期間。按照《民法總則》的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原來是兩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如果借條上註明還款期限,起算點應該在還款期限屆滿次日起計算;沒有註明還款期限的,可以隨時主張權利,起算點從債權人第一次要求債務人償還債務起計算。

但但但,法律並不禁止超過訴訟時效期間債權人的訴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事案件適用訴訟時效制度若干問題的規定》規定: 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不應對訴訟時效問題進行釋明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裁判。《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規定: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期間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受理後對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抗辯事由成立的,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這些條款的規定,意思是說,在訴訟中,即使債權人出具的借條超過訴訟時效期間,法官也應當受理,而不能主動說明、或者適用因超過訴訟時效而裁判原告敗訴或者不予受理,

如果被告不對訴訟時效進行抗辯,那麼訴訟繼續進行,而不考慮超過訴訟時效的因素。


陳景軍律師


借條如果沒有寫還款時間的話,有效期是20年,如果已經寫了具體的還款時間,那麼超過兩年以後就不能再起訴了。

雖然法院有具體的有效期和起訴時間,但是借條對借貸雙方是沒有期限的,只要他欠錢你永遠都可以給他要,

前提是既然你有實力借給他錢,就應當有實力去找他要賬,如果沒有實力要賬的話,就不要隨便借給別人錢。


唐塔正和


小法匠一直在法院工作,希望我的回答能夠幫助到你。

借條已經過六年是否有效的問題,其實正確的理解是借條簽訂六年是否已過訴訟時效的問題。民法總則出臺以後訴訟時效由原來的兩年變為三年,題主的借條已經簽訂了六年,那是否一定過了訴訟時效呢?不一定,因為訴訟時效開始計算的期限為債權到期之日,即債權到期以後再經過三年。如果沒有約定履行期間,那適用最長訴訟時效20年。是否約定履行期限到了是否經過三年一定來經過訴訟時效呢?不一定,因為訴訟時效還存在中止和中斷的問題。總之訴訟時效比較複雜,即使約定債權履行之日已過三年訴訟時效,專業人士也有辦法重新計算訴訟時效。民間借貸是否得到法院支持,不僅訴訟時效重要,支付借款憑證也是非常重要的。


小法匠


你如果是借私人的錢你就是100年也要還!父親欠債兒子都要儘量想辦法歸還,什麼借條幾年你借了人家的錢就是一生都有效!儘快想辦法還錢,免得人家說你是個不守信用的人。


賀蘭山缺


首先要看借條是否明確了還款日期,如果明確了,就從到期之日起3年內受法律保護。如果沒有明確還款日期,你最後一次向借款人催要之日起3年內受法律保護。如果借款人向你還過借款,後來拒絕還款,從拒絕還款日起3年內受法律保護。


萬里獨行788


借條20年內都有訴訟時效!沒有問題!


一路隨鳳


借條已經6年還是受法律保護的。法律對一切真實發生的合法業務都會保護,具體到實際的保護措施時,有個“訴訟時效”問題可能要注意,因為這涉及到債權人最終能否成功通過訴訟獲得還款的結果。

訴訟時效,具體到債務雙方,實際是一種“債務人的抗辯權”,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訴訟時效以內的債權(借條)

法律對借條訴訟時效的規定為“註明到期日的,訴訟時效為到期日之後的3年,未註明到期日的,借條訴訟時效為20年”

對應你這張“已經6年”的借條,同樣要對照“到期日的狀況”,如在訴訟時效以內:當前未到借條到期日、當前未滿到期日之後3年、借條未註明到期日,這3種情況中的任何一種,那麼你隨時可以通過法院提起訴訟,在你們雙方的借貸行為真實合法的情況下,法院會給你提供強有力支持的。

借條已過訴訟時效

如果當前時間已經過了“借條註明的到期日之後3年”,那麼,如你去法院訴訟,法院仍會受理,但如果債務人對借條的訴訟時效提出異議並據以行使“抗辯權”的話,法院在你無法提供新的證據情況下,有會採納並駁回你的起訴。

但是遇到這種情況,法院不會也不應該主動直接對訴訟時效提出異議,只有在被告債務人提出時,才會按法律規定支持被告的“抗辯權”。現在涉及經濟往來的人都對此非常熟悉了,因此指望“被告不行使抗辯權”幾乎不可能的。

借條已過訴訟時效並非不可補救。

我國法律規定,只要借貸雙方都一致認可的債務,法院仍會支持。在此基礎上,只要後續債權人能夠提供“法庭認可的證據”,原訴訟時效可中斷、延長或重新開始。這些新的“有效證據”包含但不見於:

  1. 原借條上由價款人追加的簽字,簽字時間距今不滿3年即可;

  2. 能夠真實有效對應原欠條的“催款通知”,此催款通知需由借款人簽字,且最後一次簽字在距今3年以內;

  3. 其他法庭認可的證據:如書記短信對話記錄、微信聊天記錄、監控視頻記錄等,同樣此類證據記載的內容一是要合法(如竊聽設備取得、逼迫強制等都屬於非法),二是要能完整記錄並與原借條內容對應,三是證據形成時間再3年以內。


小貼士:

如有債權人手中的借條未還(未還清),應在到期日之後接近3年的時候,設法讓債務人“帶時間補簽字”或其他方式取得新的“債務人認可”的有效證據,以對原訴訟時效“中斷”並重新開始計時。


檀紙間


如果是借條20年有效期,6年還在保護期。要是欠條好像是兩年有效期那就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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