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新型冠狀病毒疫情尚未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

世衛組織總幹事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召集的突發事件委員會於2020年1月22日星期三日內瓦時間(歐洲中部時間)12:00至16:30和2020年1月23日星期四中午12:00至15:10舉行會議,討論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生的2019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以及目前據報告對大韓民國、日本、泰國和新加坡的輸出問題。委員會的作用是向總幹事提供諮詢意見,並由總幹事就確定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作出最後決定。委員會還將提供公共衛生諮詢意見或酌情提出正式的臨時建議。

声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尚未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會議議事情況

突發事件委員會委員和顧問舉行了電話會議。

總幹事對委員會表示歡迎,並感謝委員們的支持。他隨即將會議交由會議主席Didier Houssin教授主持。

Houssin教授也對委員會表示歡迎,並請秘書處發言。

1月22日,世衛組織法律司以及合規、風險管理和道德操守司的代表向委員會委員介紹了他們的作用和責任。

委員會委員被提醒注意其保密義務和有責任披露可能被視為構成利益衝突的個人、財務或專業關係。與會的每一委員都接受了審核,據認定沒有與會議相關的任何利益衝突。

主席隨後解釋了會議議程,並介紹了與會者。

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日本、泰國和大韓民國衛生部的代表向委員會通報了各自國家的最新情況。中國報告的病例數目有所增加,截至今日已有557例確診病例。

結論和建議

1月22日,突發事件委員會委員對這次疫情是否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表達了不同意見。當天的建議是,這次疫情未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但委員會委員一致同意局勢緊迫,並建議委員會應在日內再次舉行會議,進一步審查這一局勢。

1月22日,武漢宣佈了新的控制措施,隨後,總幹事要求突發事件委員會於1月23日再次舉行會議,研究中國當局提供的關於疫情的最新演進情況和所採取的風險管理措施的信息。

中國有關部門提供了新的流行病學信息,顯示受影響省份的病例數和疑似病例數有所增加,目前報告病例的死亡率為4%(557例中有17例)。他們報告了武漢的第四代病例和武漢以外的第二代病例,以及湖北省以外的一些聚集性病例。他們解釋說,採取了強有力的控制措施。在此介紹之後,突發事件委員會獲悉在日本、大韓民國和泰國的演進情況,同時新加坡發現了一例新的疑似病例。

委員會歡迎中國為調查和控制本次疫情所作的努力。

以下因素被認為至關重要:

人際傳播正在發生,初步傳播速率估計值為1.4-2.5。一家醫療機構出現了疫情擴散現象。在確診病例中,據報告有25%為重症。起源仍然未知(最有可能源於動物宿主),人際傳播程度也仍然不清楚。

一些委員認為,鑑於在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問題上必須二中擇一,宣佈其為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為時尚早。

基於這些不同意見,突發事件委員會提出以下建議:

對世衛組織的建議

委員會隨時準備在大約10天內再次舉行會議,如果總幹事認為有必要,也可以提前舉行。

委員會敦促通過世衛組織國際多學科專家組,包括各國專家,支持正在開展的工作。專家組將審查和支持為調查疫情的動物源、人際傳播程度、在中國其他省份的篩查工作,擴大對這些地區嚴重急性呼吸道感染的監測,以及加強控制和緩解措施而作出的種種努力。一專家組將向國際社會提供信息,以幫助瞭解局勢及其潛在的公共衛生影響。

世衛組織應繼續提供一切必要的技術和業務支持,以應對這一疫情,包括與其廣泛的夥伴和協作機構網絡合作,實施全面的風險通報戰略,並針對這一新型冠狀病毒推進相關的研究和科學發展。

面對疫情的不斷演進,以及在是否宣佈存在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問題上必須二中擇一,世衛組織應考慮建立更加精密的制度,允許發出中等水平的警報。這一制度將更確切地反映疫情的嚴重程度、影響和所需採取的措施,並有利於改進國際協調,包括研究制定醫療對策。

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建議

  • 提供更多關於各級政府風險管理措施的信息,包括國家、省和市一級的危機管理制度,以及在國內採取的其他措施。

  • 加強合理的公共衛生措施,控制和緩解當前疫情。

  • 加強中國各地的監測和積極發現病例工作,尤其是在中國春節期間。

  • 與世衛組織和相關夥伴合作開展調查,以瞭解此次疫情的流行病學和演進情況,包括進行專門調查,以瞭解新型冠狀病毒的起源,特別是動物宿主和牽涉人畜共患病傳播的動物,並瞭解其在人際傳播中的全部潛力,以及發生傳播的場所、與感染相關的臨床特徵以及降低發病率和死亡率所需的治療。

  • 繼續向世衛組織通報所有病例的完整數據,包括基因組序列和任何醫務人員感染或聚集性病例的詳細信息。

  • 在受影響省份的國際機場和港口進行出境篩查,及早發現有症狀的旅客,以便進一步作出評估和治療,同時儘量減少對國際交通的干擾。

  • 鼓勵在國內機場、火車站和長途汽車站進行必要的篩查。

對其它國家的建議

預計任何國家都可能出現進一步的國際輸入病例。因此,所有國家都應作好控制疫情的準備,包括主動監測、早期檢出、隔離和病例管理、接觸者追蹤和防止2019-nCoV感染的進一步傳播,並與世衛組織共享全部數據。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要求各國與世衛組織共享信息。

技術諮詢可查閱世衛組織網站。各國應特別重視減少人類感染,防止二次傳播和國際傳播,以及通過多部門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增加關於該病毒和該疾病的知識和推進研究工作,為國際對策作出貢獻。各國還應遵循 世衛組織的旅行建議。

對國際社會的建議

由於這是一種新型冠狀病毒,而且以往的經驗表明,針對類似的冠狀病毒,需要在定期共享信息和研究工作方面作出巨大努力。因此,國際社會應按照《國際衛生條例(2005)》第四十四條,繼續團結合作,相互支持,以確定這一新型病毒的起源及其在人際傳播中的全部潛力,防範病例的輸入並研究如何開展必要的治療。

總幹事感謝委員會提供的諮詢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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